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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法院院长陈思贤被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据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山东消息,山东临沂市兰山区法院中共党组书记、院长陈思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此前,山东省临沂市中共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行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被查,据悉已经被关押。王行华的妻子(单位不详)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前被逮捕。王行华的弟弟王行军曾任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局局长,后任临沂市公安局中共党委委员,对临沂市兰山区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一定的责任,也被逮捕。

陈思贤,男,汉族,一九七零年八月出生,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人,曾任临沂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等职;二零零八年五月任临沂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二零一二年二月任临沂市苍山县(现叫“兰陵县”)法院院长;二零一七年一月任临沂市罗庄区法院院长,中共党组书记;二零二零年五月任临沂市兰山区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陈思贤对其任职期间枉判当地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兰山区是临沂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按属地管辖原则,临沂市发生在兰山区辖区内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全部由兰山区公安分局和兰山区法院主管。因此,兰山区公安分局绑架、兰山法院枉判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列各县区之首,尤其是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大多都是由兰山区公安绑架、兰山区法院枉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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