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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两次被枉判入狱 浙江杭州洪长又面临非法开庭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浙江省杭州市法轮功学员洪长,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给人讲真相,被杭州市拱墅区公安分局上塘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近期将面临非法开庭。对他的非法起诉已由杭州西湖区法院受理。

洪长,男、5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一人独居杭州。一九九八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修心向善。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的二十二年迫害中,他曾三次遭到非法关押迫害,一次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累计非法关押八年。

一九九九年九月至十一月,洪长被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杭州市江干区巡特警大队二中队关押迫害二个月,因拒绝放弃大法修炼,于当年十二月底被送入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那里遭受了土制老虎凳,灌辣椒水,打火机烧炙大拇脚趾等酷刑。

二零零一年五月,因洪长曝光了劳教所的迫害恶行,再次被当地警方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零二年二月,被劫入浙江省第四监狱迫害。在那段非人的日子里,相关恶警和包夹犯为了转化他,经常不让其睡觉,逼迫他一天20小时长时间站立,克扣饭食,关小号,有时恶警反铐其双手用电警棍电其颈椎脖子,即使这样洪长还善心善言的和这些狱警和包夹犯人讲真相,讲大法的美好,表明自己不会改变修炼法轮大法的初衷,会坚持下去。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洪长四年冤狱期满,被释放回家。

二零零九年五月,洪长在路上向行人发放大法真相光盘,被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绑架,后被上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再次劫入浙江省第四监狱迫害。与上一次不同,这次给他配备六个包夹犯,变着手法轮番不停地体罚折磨他,使他苦不堪言,并且不转化不让他通信打电话,不让亲属探望,不让日用品购物,不准与别人说话,不能有任何活动,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二零一二年五月刑满为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洪长被杭州上塘派出所警察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洪长按真善忍做好人,讲事实真相,他的行为完全符合中国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他不仅无罪,而且应该受到表彰!他不顾自身安危,告诉人们天灾人祸面前,分清善恶,与中共划清界限,退出党团队,才能保平安。对被中共谎言欺骗的中国人,揭露真相就是在救人,这样的善举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弘扬,讲真相无罪!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经办人员公诉人:汪检察官。电话:0571-87933721
案件的举报人:陈瑜彬,电话:18268163486
公安系统参与迫害的人员有:
拱墅区分局国保:赵剑国
上塘派出所:汤杰,陈文祥,斯俊杰,杜晓华
副所长汤杰编造了这个案子,办公室电话0571-88313637。
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地址:杭州半山路342号沈家桥
电话:0571 88171722 转
拱墅区公安分局
电话:0571 87281812, 87281800

西湖区法院
办案法官 朱冠林 0571 88497959
书记员 周 0571 8849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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