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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法轮功学员于忠、耿建芬夫妇被诬判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滨州市法轮功学员于忠、耿建芬夫妇,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被滨城区法院非法开庭,于忠被枉判三年、勒索罚金三万;妻子耿建芬被枉判四年、勒索罚金四万,现已上诉至滨州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前夕,滨州市滨城区国保伙同当地派出所对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按名单调查是否还修炼法轮功,并要求签字确认。法轮功学员于忠、耿建芬、李淑芬和一名王姓学员被绑架并抄家。于忠、耿建芬被迫交2万元保释金取保候审。

据悉,耿建芬发资料时被录像,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被滨城区国保大队非法抄家。滨州国保大队让她去一趟,因下雪没去。过了两天,市西派出所又打电话让耿建芬去,去后就被劫持,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半月,于三月十九日到期。

三月十九日,国保大队不法警察让她给丈夫打电话去拘留所接她回去,随后改变主意,让于忠去市西派出所接人说离家近,把他骗到市西并绑架了于忠,“理由”说是中共邪党建立100年。

八月十六日,于忠、耿建芬夫妇被滨城区法院非法开庭、枉判,王法官,电话8133207。

滨州市滨城区法轮功学员赵秀珍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被绑架、构陷,被非法判刑7个月,现已上诉到滨州市中级法院。

市中级法院电话:3365914 3364024

滨城区国保大队
国保曹××队长手机:18854370130
林东海手机:18854370171 办公室:2115521
区检察院:0543-3012019
检察长:王体功
副检察长:赵永全 牛向阳
市西派出所:张×× 手机:13371305983 姜×× 手机:1885431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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