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露迫害 » 广东湛江市吴海波在四会监狱惨遭毒打凌虐
广东湛江市吴海波在四会监狱惨遭毒打凌虐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法轮功学员吴海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晚在家中被霞山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关押构陷;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被非法判五年,上诉后在二零一七年一月被非法维持冤判,被劫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在监狱遭受了严重的肉体和精神摧残,被强迫蹲军姿、剥夺睡眠、不让上厕所、辱骂等折磨,狱警操控的包夹们叫嚣:“把你打残了再给你治好,治好后再打残”。

广东省四会监狱自从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充当迫害法轮大法弟子(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角色,极尽迫害之能事,手段卑劣、恶毒、凶残,是一个臭名昭著的迫害黑窝。二零一三年前后,广东省内粤西、粤东一些监狱停止接收被枉判的法轮功学员后,省内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送到处于粤中的四会监狱迫害。

一、毒打、污物灌嘴、蹲军姿

为了阻止吴海波睡觉,狱警操控的包夹犯人日夜守候在吴海波身旁,只要他困倦的眼皮一垂下来,包夹就拿着塑料衣架劈头盖脸朝他猛打,或者拿泡烟头的脏水往他嘴里灌,甚至拿棉签沾上厕所里的污物往他嘴里插。

除了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也是包夹们在恶警指使下惯用的一种整人手段。他们经常是超过24小时不让吴海波小便,一连几天不让吴海波大便,致使吴海波有时不得已把大小便拉在地板上。

至于“蹲军姿”,则是强迫没日没夜的蹲,若有不从便大打出手。

二、一日三餐”式的施暴

恶警还每隔一段时间,就指使包夹对吴海波施行“一日三餐”“一日四餐”式的迫害,就是每天早、中、晚三次或四次对吴海波施暴,每次持续一小时左右,手段包括殴打、施以各式酷刑等,日日如此,持续数日。表面上,监仓内看不到任何刑具,但是仓室内的任何一件生活用品都可以成为包夹们的刑具。小凳子压脚趾:包夹用小凳子的凳脚压在吴海波的脚趾上,然后整个人坐在小凳子上去,吴海波的脚趾被压得钻心的疼痛,有时他们干脆朝小凳子上猛踩一脚,吴海波的脚趾当即破裂,鲜血流在地上一大滩。这还不算,他们还要往破裂的脚趾上撒一把盐。包夹们叫嚣:“把你打残了再给你治好,治好后再打残”。

鼻孔灌辣椒水。包夹们用私自调制的浓烈辣椒水往吴海波的鼻孔里灌,辣椒水从鼻腔流向口腔、喉咙,刺激得人特别难受。包夹还用从塑料衣架上拆取的塑料棒弹击吴海波的手指、脚趾和脚关节眼等处,力道非常强,用厚实的鞋底往吴海波的手脚、身体上抽打,致使吴海波身上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有的地方红肿得象馒头一样高。冬天还长时间往吴海波身上浇淋冷水。

除了这些折磨手段之外,最常用的就是拳打脚踢,吴海波被暴打发出的响声经常是隔几个仓室都能清楚听见。在残酷的迫害下,吴海波多次被打得头破血流,到监狱医院去缝针包扎,十个脚趾的趾甲全部被打脱落或坏死;左手小臂被打骨折,到四会市人民医院做手术;右脚膝盖软组织被打致坏死,下蹲困难等等。

三、三次被毒打的经过

吴海波长期被打的具体经过,难以一一叙述,在此仅列举三次被打的经过,以揭示迫害的邪恶。

(1)被毒打昏死、内唇缝了三针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下午,包夹犯人陈国雄与吴海波面对面的坐着谈话,陈国雄讲了很多诋毁法轮功的洗脑之辞,均被吴海波以平和的语气一一予以反驳,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争执。陈国雄见他的话不奏效,恼羞成怒,忽然站了起来,举手朝吴的头顶猛打两掌。由于当时吴是坐着,屁股下的小凳子有反弹力,所以被打得很重,吴即刻头晕倒地,过了一会才清醒过来,被打时由于牙齿上下震动,自己把自己的内嘴唇和外嘴唇都咬破了,被打两下,一下咬破内嘴唇,一下咬破外嘴唇,血流如注,身上衣服满是血,犯医(由犯人充当的医生)江水平从其它仓室走了过来,把吴扶起,用纸巾按住内唇伤口,叫吴自己用手压住纸巾,又用纱布贴住外唇伤口,然后跑去报告狱警。

过了一会儿,恶警曾建杏带着吴和几个包夹去了监狱医院,曾建杏根本不问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受的伤,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因为在迫害法轮功监区打人太平常了,哪天不打人反而不正常了。这些打人的包夹,他们的身份是罪犯,根本没有资格打人,况且狱内打人罪加一等,恶警非常清楚这一点,但他们就是要执法犯法。在他们的指使、纵容下,包夹们随心所欲打人,无需负任何责任,在监狱这个专门惩治罪犯的场所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到了医院,医生从口腔内给吴的内唇伤口缝了三针,外唇伤口包扎处理。

(2)轮番殴打、猛踩头部,血流大滩

二零一七年六、七月份的一天,吴海波因为反驳包夹犯人的所谓“帮教”,又被要求蹲军姿,吴拒绝,因为这种没日没夜的蹲军姿是一种体罚和虐待的行为,且带有侮辱性,它本身就是一种酷刑,是非法的。恶党《监狱法》第十四条规定:“监狱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刑讯逼供和体罚、虐待罪犯;(四)侮辱罪犯的人格;(五)殴打或者纵容殴打罪犯;……。监狱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可见恶警指令包夹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迫害完全是犯罪行为。见吴不肯蹲,包夹伍志德上前对吴拳打脚踢,接着其他包夹也轮番上前殴打吴,但吴一直不为所动,平静的坐在地板上,此时一直在旁边冷眼观看的包夹头目刘飞出马了,他飞起一脚将吴踢倒,然后猛踩吴的头部,使他的头与地板撞击,结果吴的右眼角处被撞破一条裂口,血流在地上一大滩。

犯医江水平和大组长陈志勇从其它仓室走了过来,江水平给吴海波处理伤口,陈志勇看着伤口说 :“坏了,又要缝针了。”转身去报告恶警。过了一会,恶警龙飞志通知吴去监狱医院,同去的还有包夹伍志德等人,在去医院的路上,与其它监区的警察相遇,他们看见吴海波身上有血迹,眼角处贴着一块纱布,恶警龙飞志就说:“他自己碰到的,他自己碰到的。”到了医院的医疗室,龙飞志急忙去找来一名狱医(警察),狱医一进医疗室就装着大声说:“唉,没有什么事的,小问题啦,不用缝针啦,搽点药就行了。”他是故意把事件轻描淡写,他一边说着不用缝针,一边打眼色叫犯医给缝针,犯医便在吴的伤口处草草缝上两针,用绷带绕头一圈包住伤口,这样吴就回监区了。

回到监区,经过走廊时,包夹怕其它仓室的法轮功学员看见吴海波受伤,行进中用身体遮住吴海波,进到仓室里刘飞看见吴海波头上包着绷带,很显眼,就急不可待的把吴头上的绷带解了下来。无论是恶警也好,包夹也好,他们虽然够胆打人,却从来不够胆承认,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在犯罪,心虚得很。表面上是包夹在打人,恶警一般不亲自动手,事实上真正要打人的是恶警。有一次包夹头目刘飞在与吴的交谈中说:“其实我们也不想打你,每次打你、不让你睡觉、不让你上厕所,都是吴警长的指示,他要不发话,我连碰都不碰你,他要发了话,我们不动手又不行,因为我们还要拿减刑。”

(3)手臂被打断

因为吴海波不“转化”,恶警对吴的暴力迫害不断升级,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包夹头目刘飞纠集了胡志成、邱利斌二名包夹,把吴海波按倒在地,三人一齐用胳膊肘对吴进行暴打,手肘象雨点一样密集的打在吴身上,力度之大完全是往死里打,当时仓室内还有伍志德、陈志勇等几名包夹在一旁观看。忽然吴海波感到左手小臂一阵剧烈的痛麻,他觉得手骨被打断了,说了一句:“我的手断了。”三个打人者停了下来,经过查看,吴的手臂确有断骨的迹象,三个打人者都说:“不是我打的。”吴海波提出要见恶警,刘飞便跑去报告,一会儿回来说:“警官没有空,你等着。”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其实此时恶警们正在监控前看着吴海波被打的过程,他们已经知道了吴的手臂被打断了,正在商量对策。过了半个多小时,恶警通知吴海波去办公室,陪着去的有刘飞、伍志德两名包夹。办公室内只有恶警吴警长一人坐在长沙发上,吴海波对他说:“刘飞他们把我的手打断了。”吴警长恶狠狠的说:“你就该打。”此时一旁的刘飞不吱声,而没有动手打的伍志德却说:“我们没有打他,是他自己跌倒撞断的。”他的这一说法此后成了所有恶警和包夹的“共识”。吴警长说:“叫犯医进来。”很快犯医梁锐成进了办公室,他很细心的检查了吴海波的手臂,开头说好像摸到骨头处有一条裂痕,后来又说没有,支支吾吾的。吴警长厉声对吴海波说:“你的手没事,回去!”吴海波和伍志德先回了仓室,刘飞稍后才回来,他一进仓室就向所有人传达了吴警长的指示,说道:“咱们先让他(指吴海波)休息几天,然后咱们再打,让他休息一下无所谓。”在吴海波的一再要求下,吴警长答应带吴去监狱医院检查手臂,几天后医院拍片显示:骨折,但监狱医院无法处理。十二月八日上午,由监狱医院的车把吴海波送到四会市人民医院做手术,医生在吴海波的左手小臂断骨处装上了钢板。

恶警穷凶极恶迫害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他们的暴行已经完全超出了做人的底线。现在中共邪党监狱内无论大小会议,各种形式的宣传都在高叫文明管理,不准打人等等,而在囚禁法轮功学员的监区却时刻都上演着打人、整人的丑剧,成为执法犯法的黑暗地带。他们的恶行充分印证了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无理性和残暴性。

善恶有报是永恒的天理,恶贯满盈的人自有他的去处,曝光中共邪党的恶行不是仇恨,而是让世人看清邪党的真面目,远离中共邪党,在天灭中共的劫难中能够留下来,能够有一个未来。

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法轮功的监区为“十三监区”,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六月,四会监狱一度由二级管理改为三级管理,即监狱、监区、分监区三级,此段时期迫害法轮功的单位为“六监区四分监区”,简称“604分监区”。

十三监区电话0758-3302206

四会监狱监狱长黄忠卫,副监狱长王金华,分管迫害法轮功。

四会监狱部份在迫害法轮功监区任职的警察名单(2017——2020年)
1. 董英平,监区长,迫害法轮功骨干成员
2. 薛锐聪,副监区长,迫害法轮功骨干成员
3. 李飞,副监区长,迫害法轮功骨干成员
4. 吴警长,名字不详,身材高大,很胖,迫害法轮功骨干成员
5. 曾建杏,迫害法轮功骨干成员,曾在广东阳江监狱迫害法轮功
6. 龙飞志,迫害法轮功骨干成员
7. 张志平,迫害法轮功骨干成员
8. 陈建
9. 张磊
10. 胡坤升
11. 阳革
12. 刘小宇
13. 张灵
14. 汤龙
15. 马灿湖
16. 周杰
17. 伍洲
18. 钟再仿
19. 陈忠贤
20. 李忠勇
21. 刘友伯
22. 刘梓健
23. 苏强
24. 罗浩龙
25. 张世纪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