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得知,河北省唐山市85岁的法轮功学员张万信,被唐山市滦南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千元。中共法院荒唐的给一位因信守真、善、忍的耄耋之年的张万信判刑,并勒索老人钱财。
绑架、构陷
张万信,家住唐山市古冶区南范各庄镇张庄户村。老人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持续迫害中,曾多次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在滦南县集市上,张万信老人向百姓讲述法轮功遭受迫害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司各庄派出所绑架到滦南县公安局。他们企图非法拘留张万信,但因张万信时年83岁,年龄超过70岁,而于当日晚上七点多,被家属接回家。
在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上午十点左右,张万信老人在滦南县胡各庄集市上讲大法真相时,被绑架到胡各庄派出所。在当日下午三点,张万信老人又被劫持到滦南县公安局。警察不断地恐吓、非法审讯和做笔录。家属和亲戚朋友们焦急的在大门外等着。直到晚上八点多,办理完所谓的“取保候审”,才把老人放出来。
期间,胡各庄派出所警察给张万信老人的家属打电话、并两次闯进家里骚扰。张万信老人被胡各庄派出所警察构陷到滦南县检察院。
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检察院也来人,到张万信老人家里进行骚扰。张万信老人被告知不许外出、随时听候传唤。
从那以后,张万信老人就不断地遭到来自滦南县胡各庄派出所、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法院人员的骚扰,给张万信和他的老伴儿以及他们的子女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伤害。
非法庭审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滦南县法院、检察院及胡各庄派出所十几人,又来到南范各庄镇张庄户村,把村委会布置成法庭的样子,在家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对张万信老人非法开庭,他们威逼恐吓老人签字。
张万信老人也听不清他们都说了些什么,但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犯罪,所以也不害怕。
大约十一点多,张万信的女儿去村委会找父亲,才知道他们对父亲非法开庭这件事。她义正词严地告诉那些公、检、法部门的人:“你们这是非法开庭,我可以去告你们,你们都叫什么名字?”其中一人说他们是按法律办事。
他女儿大声说:“你们按什么法律办事?把法律条文拿出来给我看看。家属都不在现场,村委会的人在屋外,你们对85岁的老人私自在大队开庭,这是开庭的地方吗?我要告你们,这些村委会的三个人可以当证人。你们这是非法开庭。”当时在场的有村长张占利和妇联主任张淑英。
其中一人说,她是张万信的律师。张万信的女儿感到很可笑:“你是律师?我们也没有请律师啊!你是为我爸辩护的?还是和他们是一伙的?你叫什么名字?如果你是帮我爸辩护的,我们还要到你家里去感谢你。”
这伙公检法人员没有一个敢报姓名的,都灰溜溜地起身开车走了。其中三个人的警号是:137317,17308,6L606.据说一个叫杨廓的人经常来骚扰老人。
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得知,张万信老人被唐山市滦南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不管以什么形式,对张万信老人的判刑,都是违法的。给一位因信守真、善、忍的耄耋之年的老人判刑并勒索钱财,也凸显了中共法院的荒唐。
法轮功学员在信仰被中共迫害、上告无门的情况下,利用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讲清真相、发资料,也是在中共严酷的迫害下,慈悲、勇敢的表现,张万信老人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们帮助更多的百姓破除了谎言的迷惑,选择了光明的未来,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是应该收到表彰的。
参与非法判刑迫害的人员:
审判长:刘彦锁
陪审员:靳健源,高彩香
书记员:徐琛
检察官:周新爱
辩护人:吴立翠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