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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至九年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近日得知,被非法关押了两年的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四名法轮功学员罗太会、雷焕英、邓万英,苟正琼,因为信仰法轮大法,在三次非法庭审后,二零二一年八月上旬,被泸县法院非法判刑:邓万英九年,雷焕英五年,罗太会三年半,苟正琼三年。

一、传真相 遭绑架

罗太会、雷焕英、邓万英、苟正琼,家住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晚八点,苟正琼在泸县兆雅镇给学生讲真相,遭兆雅镇派出所警察绑架。

同年八月二十一日,泸县国保纠集其他派出所人员,在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绑架了正在各自店铺里工作的法轮功学员邓万英、雷焕英、罗太会。

当时,邓万英女士正在卖药的店铺营业,突然,有泸县公安局的、龙马潭区公安局的国保警察,及特兴镇派出所警察,七、八个人,进店就说,把东西交出来,把打印机交出来。随即,就在店铺里,搜走人民币两万多元,及打印机、法轮功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

罗太会女士,是阳光家具店店主,她卖家具时,什么材质卖什么价,从不欺骗消费者。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她的门市上,突然也去了四个警察,泸县国保李延素、太伏派出所的徐勇,一名龙马潭区国保与一名特兴镇派出所警察。来人要把罗太会带到派出所去,谎称是去“协助调查一些事情”。

雷焕英,是一日杂铺女店主。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正在营业的雷焕英被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十二点左右,雷焕英的丈夫接到警察的电话,忙从工地赶回,只见四个警察等候在店铺里,叫他把雷焕英的身份证带着去。他带上雷焕英的手提包,里面有雷焕英的身份证、银行卡、三轮车驾驶证。到派出所,警察将雷焕英的包一并搜去,没有开清单。

警察问雷焕英的丈夫,雷焕英在信仰什么?雷焕英的丈夫如实地回答说,在信仰法轮功。雷焕英的丈夫又回答说,法轮功有一本书叫《转法轮》,还说,我老婆以前养鸡,买药吃,修炼法轮功,确实病好了,二十几年再没吃药。

警察听不得实话,说他在宣传法轮功,于是下令:铐起来!雷焕英的丈夫双手被铐上手铐,被警察押着去农村老家。警察非法抄走了雷焕英的私人物品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及法轮功学员修炼交流的刊物《明慧周刊》,第二天又去抄了门市。

据国保警察说,查到监控,七月二十几号,邓万英、雷焕英、罗太会去某乡镇发了资料。法轮功学员散发资料,向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是符合宪法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合法行为。每个中国百姓都有知情权。

二、三次被非法庭审

大约二零一九年九月,邓万英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了泸县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九月十五日,泸县法院对关押一年多的四人两次秘密庭审。法院直接宣布:本案不公开审理,没有说明理由,就连律师都不知道不公开审理的原因是为什么。

两次秘密庭审,家属及亲朋好友带上身份证也无法入庭旁听。第一次庭审,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带上合法证件,被法院阻挡在庭外,被告知不能入庭旁听的理由为:此次是秘密庭审,网上都查不到信息,网上都不公布的。

秘密庭审,庭内有全方位的监控设备,估计可现场远程传输,各地、各级相关机构、人员都可同步监控庭审现场。法庭的气氛异常紧张。律师坚守立场,依法作无罪辩护。

律师说:“当事人没有造成任何一种危害。刑法上追究人的责任,不管侵害别人财产,还是人身伤害,刑法才追究责任的。但是对于没有任何危害后果的,不应该用刑法追究人的责任,刑法应该保持它应该有的迁抑性,法律都是有边界,不是什么问题都是通过刑法来解决的,这是法律的根本。你也没有提供这种造成任何危害的结果的证据,辩护人认为:不管从法律、法轮功的性质,从事实、各方面的证据,还是从现实的危害结果,当事人不构成犯罪。”

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泸县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三次审理,由秘密改为公开,家属凭身份证可以入庭旁听。

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已经一年半的时间没见到亲人了。罗太会的丈夫、儿子,雷焕英的丈夫赶往泸县参加开庭,没想到,被阻挡于庭外,说他们是该案的“证人”。原来国保办案时,诱骗他们录了口供,做了笔录。

这次开庭的起诉内容没有变更,庭审没有新的内容,只是由秘密改为公开,按部就班,从头到尾再走一遍。法官要求以前说过的不再重复,陈述要简单。

开庭前,一位法院的指派辩护人对当事人的家属表示了他的不满。他说,第一次就没把案情、证据搞清楚,又来第二次,第三次。法院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事情。

开庭从当日上午十点开始,午饭后接着进行,下午两点结束。庭审结束前,法官要求每人对该案发表意见。两名聘请的外地律师发表意见:当事人无罪。无罪释放的辩护意见无更改;法院指派的两名辩护人,所谓的援助律师,仍然坚持认为当事人有罪,从轻处罚的意见无更改。

四名法轮功学员在庭上口头讲述,或书面陈述,都说了自己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证实法轮大法好。还说修炼法轮功不需要登记入册,想炼不想炼,来去自由,没有强迫性,没有组织;宪法没有不能修炼法轮功的法律规定;公安部‘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定的邪教十四种没有法轮功;新闻出版署50号令,撤销了江泽民当政时期禁止法轮功出版物出版的禁令,修炼法轮功合法,讲真相无罪,讲真相救人是在做好事。第三次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均更明确、更坚定的表明了自己无罪。

庭审走完过场,无可奈何、无所适从的法官向律师合手致意。律师说,还开什么庭呀?把人直接放了吧!法官说,不行啊。然后又说,你提的意见(辩护意见)叫我们没法搞。

三、非法判刑

近日得知,被非法关押了两年的法轮功学员罗太会、雷焕英、邓万英,苟正琼,2021年8月上旬,被泸县法院非法判刑——邓万英九年,雷焕英五年,罗太会三年半,苟正琼三年。

目前,泸州市还有另外九名法轮功学员仍在非法关押中,其中八名被非法庭审后未判。八人已被非法关押了一年、两年;古蔺一名仍在关押中,情况不详。

参与迫害邓万英、罗太会、雷焕英、苟正琼的部份责任人:
泸县法院审判长:郭新锐 郑利平,
泸县检察院公诉人:缪雯
泸县公安局国保人员:石跃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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