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咸阳市法轮功学员张鹏、王钰超、臧金达、马海鹏因在淳化县发放真相资料,先后被绑架、构陷,近悉四人均已被非法判刑,其中张鹏判刑九年,王钰超、臧金达、马海鹏约为五至九年不等。
马海鹏为研究生毕业,从小到大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尖子生。张鹏,35岁左右,本科学历,不论是在家乡还是在单位都是一位受人称赞的热心青年。
张鹏、王钰超、藏金达、马海鹏因为向淳化县民众发放真相资料,于二零一九年六月至八月先后在各自的住所被淳化县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张鹏、王钰超(26岁左右)六月底在咸阳市住处被警察绑架,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被抢走。
四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咸阳淳化县看守所,并已被构陷到咸阳市检察院。淳化县610主任,政法委书记穆宁谦有直接责任。
根据明慧网的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一九年底,二十年来,陕西省法轮功学员最少有1734人次被绑架,其中至少有58人被迫害致死,452人次被非法劳教,295人次被非法逮捕,269人次被非法起诉和判刑,411人次被洗脑,516人次被非法抄家,19人被非法关押安康医院(精神病院)。
淳化县公安局:029-32772518 029-32779175
淳化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029-32772243
淳化县公安局委员会:029-32772402
淳化县官庄派出所:029-32670009
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029-38169110、029-38162000
穆宁谦,男,汉族,1964年9月生,籍贯陕西杨凌,现任中共淳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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