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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郭旭红遭冤狱迫害一年的经历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法库县法轮功学员郭旭红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被绑架、关押构陷,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两万,上诉被二审维持原判,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回家。

下面是郭旭红女士诉述她被迫害经历:

我叫郭旭红,今年五十岁,是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城的普普通通的家庭主妇。一九九九年四月,我怀着对真、善、忍人生境界的美好向往,走进了法轮大法中。从此人生多了一份真实、踏实和朴实! 没想到随后七月二十日,中共头目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残酷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晚,我去法库县四家子乡大房子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 被法库县四家子派出所所长周伟光和几个警察,绑架到四家子派出所。当晚,他们搜走了我身上的一百七十元钱和我的手机。

十三日上午,沈阳的特警到四家子派出所。因为我没有犯罪,没报姓名,当时四家子派出所的一个警察强制我靠墙站着,拿着我的手机,强行拽着我的手解锁,也没解开,然后气急败坏的打了我一个耳光,踢了我一脚,又强制给我照相。随后把我双手拧到背后戴上手铐送到法库县团结派出所。

在法库县团结派出所,强制我坐在犯人的铁椅子上非法审问,之后把我关在有铁栏子的屋子里,一天也没给我饭吃。晚上把我送到沈阳的一个医院强行体检,随后在我血压100/160的情况下,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又强行采血,签字,脱光衣服检查。

在看守所的第一天,警察唐宁叫我盘腿,我没盘,她就开口骂其她的犯人。并安排了两个值日生犯人睡在我身边,一天管房的犯人叫我背报告词,我不背。管房和几个值日生就群起攻击我,说我没良心,说狱警对我好,给你厚衣服穿,怕你冷,我们都对你好,你却给我们找麻烦。在我脱下她们给我的厚衣服后,东北十一月末的天气,开了一天的窗户,不让关,目的是为了冻我。

我的父亲84岁,严重的气管炎,肺气肿,又有心衰,小脑萎缩,在我被绑架后,一股急火,差点失去生命!母亲78岁,多年的心脏病。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心里异常痛苦,担心他们受不了,担心再也见不到他们,不能尽一个为人子女的孝道。我儿子15岁,正在念中学,由于这件事情,心里承受不住,又没人管理,学也不上了。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我出现腰痛,月经一个月没断,胳膊和手一点劲也没有,碰凉水站一会就异常疼痛。当时心理承受也到了极限,坚持炼功(开始只能炼动功,坐不住)熬过了最初这段时间。在构陷我到检察院的时候,检察院的人引导我,问我你认为美国怎么样?企图构陷我其它罪名。我回答不知道,离我太远后,不让我为自己申辩。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一时,在沈阳造化看守所,法库县法院对我进行了非法的庭审,审判长,杨轩昂,陪审员岳光民,裴伟玲;检察员是李海波。随后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我枉判一年,并勒索两万元罚金。我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一个月之后,再次非法开庭,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五月份,在沈阳造化看守所,我被关押在3监区17监室。有一个犯人由于看到我坚持炼功,身体健康、心态平和善良,就半夜起来跟我学炼法轮功的动功。她有严重的胃病,只打嗝不排气,只炼了第一套功法,就排气了!结果第二天,警察唐宁来了,宣布从现在开始全看守所都不准炼法轮功!谁炼给谁带械具(手铐、脚镣),并问我听明白了没有?我知道我不能不炼功,在回答她“如果不让我炼也行,但从现在开始,看守所的一粒饭都不吃,一口水都不喝!直到我走出看守所的那天”。她听后暴跳如雷,大声呵斥:“你威胁我哪?”我平静地回答她:“我不是威胁你,我也威胁不到你,我只是表达我的意思。”她把铁门一甩,说:“法轮功不报头。全房不准洗澡(那天是洗澡的日子),一直坐板”。下午放风的时候,就给我调到18监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我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离开,结束了一年的冤狱。回到家里后,二零一九年,法库县吉祥街道,那主任又带着几个女委主任,到我家里所谓的回访,叫我谈对法轮功的认识。法库县团结派出所,张姓警察砸门,叫我儿子给我打电话,叫我去所里一趟。

二零二零年九月,法库县政法委的副手带一个姓刘的,和街道三个女的又来我家,告诉我说,你信不?你走到哪里我都能找到你,要拿走我家的“福”字,临走又告诉我谁都不能说。

二零二一年吉祥街道又以换委主任的借口又来我家所谓的走访。

以上这些就是中共邪党几年来对我的迫害。希望善良的人们能够认清这个邪恶,不要助纣为虐,站在正义良知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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