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邢台法轮功学员胡辉到襄都区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一起阅读法轮大法著作,被邢台信都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跟踪、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11个多月。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上午在邢台襄都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襄都区法院马军骁利用胡辉亲属的亲情,想让胡辉认罪,可以轻判,并帮助找了一位当地律师。
开庭前,马军骁故意为难北京正义律师,并给胡辉家人做工作,让辞退北京律师。
胡辉不接受并辞退了当地的律师,坚持要北京律师为她辩护。北京律师几经周折和多方交涉近一个小时,北京律师才进了法庭。庭审一直进行到约下午两点才结束。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依照中国现行相关法律有理有据的为胡辉做了无罪辩护。在辩护过程中,公诉方和法院不断打断律师辩护,并且恐吓、威胁、阻止律师辩护。
在法庭上胡辉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当被问到,“还炼不炼(法轮功)”时,她都是坚定的回答“炼”。
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修炼者怎样做好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福益家庭社会,理应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被判刑。目前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犯罪,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全国各地有很多公检法人员明白真相后不愿再参与迫害,各地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越来越多。
奉劝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认清形势,不要再跟随中共与真善忍为敌了,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无辜善良天理不容。请抓住救赎自己的机会,退出党团队,立即停止迫害,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光明未来,不要等到后悔莫及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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