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今年77岁的老太太刘廷秀,属独居(未婚)老人,无儿无女,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退休养老金,目前被社保中心非法停发已经一年。
刘廷秀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照顾一个无钱治病的病危老人(已故),二零零八年八月十日被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分局东站派出所的警察蹲坑绑架,在一审二审退卷下,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强行判三年(2008年-2011年)。在沈阳市女子监狱,刘廷秀被残酷的折磨,两年多腿还不能正常走路。刘廷秀出现了高血压的病业,血压高到220,造成心脏左滞。
出狱九年后,2020年刘廷秀接到沈阳市浑南社保中心电话说:“退休人员曾经服刑,根据《根据做好审计重点问题整改 进一步加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201632号)文件的第六条,经核实疑似信息正确的要核完其在押期间已发放的养老金额,并予以追回。”
2020年8月,沈阳市浑南社保中心停发了刘廷秀的养老金,三年冤狱扣刘廷秀34000元,并扣历年物价调整补贴,共计83000余元。物价补贴是根据物价增长的,这本是国家惠民政策也要扣发。
在停发养老金五个月后,社保又来电话通知刘廷秀,退休金扣回2001年的工资水平,每月扣除逐月退还的工资后,每个月给700元的生活费并要刘廷秀签字办理才发放。刘廷秀拒绝签字,并告诉他们这是对我的迫害。
刘廷秀老人至今已一年没有领到维持生存的养老金了。
刘廷秀,一个独居的单身老人,只因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不仅遭受了三年的冤狱迫害,现在又遭到沈阳市社保中心对她本人经济上的迫害被停发养老金,断了老人唯一的生活来源,致使老人生活困难。
沈阳市浑南社保中心依据的文件条例根本上是违法无效的,因为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为行政管理机构,它的职责是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障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管理,它只是执法管理部门,因此它无权做这样的规定。《社会保障法》和《社保基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退休人员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和不参与每年的养老金调整”。
沈阳市浑南社保中心违反了《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则。停发退休金是非法的,是对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沈阳市浑南社保中心宋科长办公电话:024-2378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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