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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程传水的罪恶簿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程传水(Cheng, Chuanshui),男,1950年10月出生,从2000年至2011年初任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局长,2011年退休后,在安徽监狱学会、安徽省散文家协会等机构弄了一堆理事、会长等头衔。程传水作为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需要对其任职期间,全省监狱系统内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酷刑、致死、致残等严重罪行负主要责任。

2000年至2010年12月,在程传水任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他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在安徽省监狱系统暴力推行对法轮功学员的强迫“转化”(强迫放弃信仰),对抵制转化和清醒过来声明转化作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摧残,其手段之残暴,灭绝人性。至少有王洪荣、费章金、纪广杰、肖贤府、冯琪、朱广珍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二零二一年七月份,时值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二十二年之际,37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向本国政府,包括五眼联盟的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和欧盟的23个国家等,递交了又一批迫害者名单,要求依法对这些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其中程传水在此次递交的名单中。

1、主要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法轮功学员王洪荣,男,2004年9月24日被绑架,之后被非法判刑8年,被劫持到安徽宿州监狱。2007年2月份,王洪荣在监狱被迫害得从腰部以下部位均失去知觉,大小便失禁。2007年4月上旬,监狱警察指使犯人,用滚开的水,硬把王洪荣的双脚,按到脚盆里烫,顿时双脚立即血肿,半天后就起泡、溃烂。王洪荣到医院检查后被确诊:患胸椎肿瘤(骨癌),高位瘫痪,腰部以下无任何知觉,大小便失禁。2007年4月下旬,宿州监狱将已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的王洪荣放回家。王洪荣回到家时,臀部后面褥疮有两个鸡蛋那么大(见图)。2007年6月22日凌晨,王洪荣离开人世,年仅59岁。

     

案例二:法轮功学员费章金,男,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判刑3年,于2005年9月被送入安徽宿州监狱。在宿州监狱,费章金拒绝放弃信仰,被几个警察用三根电棍电击,被用三尺多长的木棍在他身上乱打,远处都能听到费章金被打的声音,一连20多天。2005年10月,警察唐传友等人连续几天用高压电棍电击费章金。警察还指使犯人对费章金灌热饭,用钢针扎嘴唇等方式迫害。2007年9月23日费章金在宿州监狱被迫害致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案例三:法轮功学员纪广杰,男,于2003年被绑架,2004年7月30日被非法判刑7年,同年11月纪广杰被送往安徽宿州监狱。在宿州监狱,警察经常将他带去强制抽血,并强制他吃各种不明药物。2008年6月,纪广杰被迫害致脑溢血,不省人事,大、小便失禁,左眼失明。狱警恐出人命,通知家属接人。纪广杰回家后,生活不能自理,由其家人24小时轮流照顾其起居生活。将近3年的时间里,纪广杰的身体状况一直很差,经常头痛头晕,身体每一个关节都疼、难受。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安徽宿州监狱还在电话里骚扰其家人。2012年6月3日,纪广杰含冤离世,终年65岁。

案例四:法轮功学员肖贤府,73岁,2006年9月因发放真相资料、与民众讲真相,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金寨县看守所。金寨县国保大队副队长孙俊捏造黑材料,陷害肖贤府,一个月后肖贤府被法院非法判刑3年。肖贤府在安徽省男子监狱被迫害成严重的脑血栓症状,监狱怕承担责任,将肖贤府送至他儿子家,2个月后,肖贤府含冤离世。

案例五:法轮功学员冯琪,男,48岁,于2008年3月1日晚遭绑架,后被非法判刑3年,被送往安徽省宿州市第三监狱。由于长时间摧残,冯琪在监狱被迫害致肝腹水,肝硬化,严重浮肿。出狱后,冯琪已经被迫害得日常生活根本无法自理,于2011年7月31日含冤离世。

2、主要酷刑、迫害致残案例

案例一:孔德文,男,53岁,工程师,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经历了一次劳教、一次判刑、三次拘留,多次洗脑的高压迫害,死里逃生,双目致残,身体受损,丧失劳动能力。2005年孔德文又被非法判刑3年,在安徽宿州第三监狱,因不放弃信仰,被关小号、强制洗脑、吊铐、罚站、拳打脚踢、不让睡觉、做奴工。2007年3月出狱,孔德文已被迫害致残,丧失工作能力。家人询问多名专家致残原因,一致默认:误食破坏中枢神经的不明药物所致。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案例二:法轮功学员徐春,男,2003年下半年被非法判刑9年,被投入宿州监狱。期间,在2005年司法厅、监狱局的“严打与强行转化”中,徐春遭受了恶警电棒电击、长期吊铐、关小号折磨、长时间不让睡觉等酷刑摧残。警察先将徐春双手吊在铁门上,双脚砸上铁镣,只剩脚尖触地,每天24小时(除吃饭时放下一只手和有限次的上厕所外),前后有3至4个月。其间,警察为了加大转化力度,每天晚上6点以后,又强制拖到严管队用几根电棒同时电击……徐春最后被折磨的瘦得皮包骨,几次晕倒在水泥地上被抬到医院抢救。

案例三:法轮功学员胡恩奎,于2005年1月5日18时至2005年1月6日16时,第一分监区宣传室分监区长卢杨及分班长于维周,在气温零下10度的天气,开着窗子并开着电风扇,脚踢拳打肘击等方式迫害胡恩奎,将他一只手吊在窗子上,另一只手用绳子系上,几个人一起拉,使整个身体悬空,击打前后胸,让几个犯人按在墙边靠墙坐在地上,几个人把腿拉成直线,并用拳击打生殖器,反复这样做。造成胡恩奎双腿几个月不能动,电棍电击生殖器等处半个多小时,身上多处被烧成泡。卢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跺胡恩奎双脚,多次反复,胡恩奎的双脚肿的穿不上鞋,过程中3次昏迷(时间不长),后又用热水袋装上开水烫左脚,深三度烫伤,骨膜烫死,造成终身残废,右脚深二度烫伤,骨膜烫死,一年多未好,脚底板不能用力,畸形。


中共酷刑示意图:长期绑床并电击

案例四:法轮功学员代志峰,于2006年3月2日被绑架,10月24日被非法判刑6年。代志峰在安徽省第三监狱非法关押期间,绝食抗议酷刑摧残,监狱医院院长指使犯人当面将大便掺进食物里,用螺丝刀撬开嘴强行灌下。另一叫方应舟的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迫害,警察指使犯人边灌食边用注射针头轮番刺十指,中间针头断在手指里,恶人又用手术刀划开手指将断针取出。

程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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