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洪瑞峰二零一三年在街上摆设法轮功真相点,遭香港食环署没收横幅展板,被控“未获得主管当局书面准许而非法在政府土地上展示招贴或海报”、“阻碍公职人员”两罪。案件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聆讯,主任裁判官苏文隆裁定两项罪名不成立。
图:洪瑞峰二十一年坚持如一日在真相点讲真相。
洪瑞峰表示,对于胜诉感到高兴,他坚持在街头讲述法轮功真相已经二十一年,“迫害一日未停,一日就要讲真相”。
洪瑞峰回忆,二零一三年他在深水埗地铁站附近摆设真相点,正在收档的时候,有食环署人员前来没收他的展板,他当时已经将横幅拿在手上,食环署职员要抢走他的横幅,他拒绝交出横幅,反被控“未获得主管当局书面准许而非法在政府土地上展示招贴或海报”、“阻碍公职人员”两罪。他说:“看录影就知道,其实是食环署人员阻止我收档。”
今日官司胜诉,他感到这是应该还给法轮功学员的一个公道。
洪瑞峰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鼻敏感等疾病修炼后痊愈了,更重要的是他找到了人生真谛,坚持做好人。从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初,二零零零年他就在街上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反迫害,至今已经二十一年了。他表示,讲真相是他的使命,只要大陆的法轮功学员还遭受迫害,他就要走出来讲真相。
他表示,经过二十多年讲真相,香港市民对法轮功的态度有很大变化,很多人认同法轮功,主动帮助法轮功学员。例如有一次亲共分子破坏真相点,路过的市民围上来,拦住该人交给警方,将其绳之以法。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