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法洪传 » 全世界各地褒奖 » 反迫害二十二周年 法国政要表达敬意支持
反迫害二十二周年 法国政要表达敬意支持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记者德龙法国报道)全球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二十二周年之际,法国法轮大法学会近期先后收到了来自法国国家机构、政府部门、地方当局和议员的回复信件。在信中,他们对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处境表示深切关注,对中共迫害无辜民众表示谴责,对法轮功学员捍卫真、善、忍价值观表达敬意。

他们也表示愿意帮助法轮功学员把信息送达更有能力处理的部门和相关人员,有议员呼吁欧盟在与中共进行双边对话时强调支持宗教群体的权利。

法国法轮大法学会收到的信件来自法国总理办公室、法国内政部、负责数字化转型和电子通讯国务秘书办公厅、法国体育部长办公厅、法国海外省马提尼克岛圣皮埃尔市长、拉波勒市长办公室、里昂市第五区长办公室等部门及部份议员本人。

图1:法国总理办公室的信件。

法国总理办公室信件译文:

你们在给总理的信中谈到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处境情况,总理让・卡斯特克斯(Jean Castex)已收悉。同时我们也把信转交给了外交部长让・伊夫・勒德里安(Jean Yves le Drian)。

请接受我的最好敬意。

总理办公室主任:马蒂亚斯・奥特(Mathias OTT)

图2:法国内政部的信件。

法国内政部(省长兼内政部公民事务部)办公室主任来信译文:

内政部公民事务部长代表玛琳・夏帕(Marlène SCHIAPPA)女士已经在关注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20多年这件事,部长委托我把您的信转交给了外交部长让-伊夫・勒德里安(Jean-Yves le Drian)去具体调查办理。

请接受我崇高的敬意。

内政部办公室主任塞巴斯蒂安・贾莱(Sebastien JALLET)

图3:法国数字转型及经济部国务秘书办公室的信件。

法国数字转型和电子通信部兼任经济部和领土凝聚力部的国务秘书处办公室主任塞德里克(Cédric O)的来信译文:

您提供给部长的有关法轮功在中国的信息,他了解后,对此很关注,非常感谢你们提供的信息,并且已经将资料整理好送到相关的部门了。

请接受我崇高的敬意。

办公室主任:托马斯・巴贾斯(Thomas BA-JAS)

图4:法国体育部的信件。

法国体育部长办公室的信中写道:

您给罗克萨娜・马拉西纳努(Roxana MARA-CINEANU)女士的信,部长委托我给您认真回复和处理。我已经把您的来信转交给外交部长让-伊夫・勒德里安(Jean-Yves LE DRIAN)先生,以便他去核查您的诉求,他会直接回复您。

请接受我崇高的敬意。

索菲亚贾阿达维(Sofia DJaadaoui)

图5:法国海外省马提尼克岛圣皮埃尔市(Saint Pierre)市长的信件。

法国海外省马提尼克岛圣皮埃尔市(Saint Pierre)市长克里斯蒂安・拉法(Cristian Rapha)在信中写道:

非常感谢你们让我了解了法轮大法修炼者二十年来的遭遇,以前我并不知道这个情况。作为圣皮埃尔(Saint Pierre)市长,我鼓励你们勇敢地继续按照你们的方式去联系各种机构,让人们了解你们的处境。我满怀深情地阅读了你的来信,我要与你们一起强烈谴责这些行为,那些国际组织、记者们、国际媒体和大赦国际一直以来都在这样做。

请相信我对你们的支持。

图6:法国里昂市五区副市长办公室的信件。

法国里昂市五区副市长办公室信件译文:

我阅读了您的来信后,了解到中共政权暴力和不人道地迫害法轮功修炼者长达22年。

我会把这封信转交给负责国际关系与合作及欧盟国际事务委员相关事务的副市长索尼娅・兹多罗夫佐夫(Sonia ZDOROVTZOFF)女士,她有能力处理这方面事务。

图7:法国鲍尔市市长办公室的信件。

法国大西洋-卢瓦河省(Loire-Atlantique)鲍尔市(La Baule–Escoublac)市长办公室在信说:

市长先生已经了解了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处境,对法轮功学员捍卫真、善、忍价值观表示致意。

图8:法国国会议员的来信。

法国留尼汪岛圣皮埃尔市国会议员大卫・洛里昂(David LORION)在信中说:

每个人信奉宗教和表达意见的自由构成了我们共和国普世价值的基础。

我再次希望法国当局继续要求中国政府尊重结社、礼拜已经言论的权利。

我知道我们的外交部门经常谈论释放良心犯,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内就此问题采取行动。

我也欢迎欧盟在与中国进行双边对话的框架内采取行动,特别是支持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少数群体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国必须成为这种支持自由的先锋。

在这些不同的环境中,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他们的处境非常令人担忧,当然,这个议题必须拿到最高级别组织的各种会议中讨论方可解决。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