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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市法轮功学员黄醒民被非法判三年半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廊坊市法轮功学员黄醒民,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被绑架构陷,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劫持到唐山市冀东监狱第四监狱。

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晚,廊坊市金桥派出所的警察非法闯进黄醒民家,绑架了他,同时抢劫走家里的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包括黄醒民的手机。

黄醒民被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警方可以通过黄的手机联系黄的家属,可是警方一直没有通知家属。因为黄醒民的老家在外地,在廊坊本市没有亲属。他被绑架的事,他的父亲与妹妹一直不知道。直到黄醒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给他老家一个朋友打电话,它的父亲与妹妹才知道他被非法关押。

黄的朋友给介绍了一个姓高的常人律师,由黄的妹妹出了4万元的律师费,另外还要了6万元的好处费。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黄醒民还是被非法在网上视频庭审,冤判3年6个月。

黄醒民已被劫持到河北省唐山市冀东监狱第四监狱非法关押。家属到现在还不知开庭的单位与法官姓名。

廊坊市金桥派出所 3162207110
李訚成 所长
丁浩 副所长
王金库 副所长
副所长 郝思健(返聘任职)13103161031
广阳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3162238110
局长 徐东伟 13930205636
国保大队 3162333886
卢金林 大队长
廊坊市看守所
【拘留所、看守所】总机 3162333043
收押科和预约会见 3162333619
办公室 3162333616
杨光武 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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