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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良英被贵州铜仁市法院枉判五年、勒索十二万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湖南籍法轮功学员杨良英,因粘贴不干胶真相资料,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被贵州铜仁市玉屏县国保绑架、构陷,被枉判五年,勒索罚款十二万元,上诉到铜仁市中级法院。

杨良英,五十多岁,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人,修炼法轮大法后,获得身心健康。为维持一家的生活,她和丈夫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到贵州玉屏县田坪镇做加工米粉的生意。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下午两点钟,杨良英在天坪镇人多的观光景点粘贴法轮功真相,被天坪镇派出所知道后调监控查看,并报到玉屏县公安局和国保。

随后,由旺华军为首的玉屏县公安局、田坪镇派出所的二十余名公安警察像土匪一般很粗暴的非法冲到杨良英家,把房门打烂,翻箱倒柜,抢走了所有的大法书、《明慧周刊》及十一万八千多元现金,并将杨良英绑架到铜仁市老山口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二零年三至五月份,杨良英的家属请了两位北京律师为杨良英作无罪辩护。

非法关押一年多后,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对杨良英两次非法开庭,两位律师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审判长唐江农宣布休庭。

第一次非法庭审后,唐江农等人员说以后有事找家属联系。三至四个月过去了,杨良英家属没有接到任何有关的联系。

第二次开庭草草结束后没多久,旺华军和唐江农等人,非法枉判法轮功学员杨良英五年,勒索罚款十二万元。杨良英与家属不承认,上诉到铜仁市中级法院。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试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在此希望铜仁市中级法院办理此案的善良的法官们,请秉持你们的公正,善待法轮功学员,让杨良英回家!

相关责任人:
饶永燕,检察院
龙雄,书记员
杨春英,陪审员
唐江农,审判长
沾中义,公安局警察,手机号:18708562273
旺华军,国保队长,手机号:159856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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