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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与推责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近来各单位要求100%接种新冠疫苗,我对国产疫苗的效果和安全性不放心,决定不打疫苗。单位领导说:你必须到某某医院去办理一个不能打疫苗的证明,否则我们交不了差。纪委现在查的很严。

某某医院成立了专门办理“不能打新冠疫苗证明”的工作小组,其负责人是一位副院长。我对这位副院长表明不想打疫苗的意愿,请他开一份不能打的证明。他说什么也不同意,他把一份文件递给我看,说:“不能接种的情形就这几种,在此范围之外的我都不能开证明。我们开出的每一张不能接种的证明,纪委都要去查的,我都要负责的。”

我问他:“如果我被强制接种疫苗后出了问题,谁负责呢?”他说:“现在全国上下都是推责,你知道的……我们医院只是负责接种,疫苗出问题我们管不了。”

我明白了,如果谁接种新冠疫苗出了问题,医院不负责任,它只是管接种工作的;生产疫苗的公司也不负责,它有国家给它发放的特殊时期“免责”尚方宝剑;各级地方政府和各单位也不负责,它们会说全民接种是上级的指令;国家顶层也不负责,它说,“我们是为全体人民负责。我们说的很清楚:疫苗接种是‘自愿’的,你自己要打,出了问题别找我”;国家疾控中心也不负责,“接种疫苗时你签了协议书,表明你是‘自愿’‘知情’的,出了问题得你自己负责。”

兜了一个大圈子,最后才发现,原来疫苗接种这事其他人都是在推责,真正出了问题最终是由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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