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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余清波罪恶簿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余清波,男,1970年生,湖北省汉川市马口镇邱字脑社区人,现任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此人狂妄、阴险、奸诈,他曾洋洋自得地对法轮功学员说:法轮功学员郭正培、刘望年就是他一道参与迫害整死的。

自江泽民非法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余清波一直不遗余力地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汉川市迫害法轮功与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这些年来,凡是与他打过交道的法轮功学员,都心怀慈悲,通过送资料、打电话、邮寄信件、当面劝等形式给余清波讲真相,希望他能弃恶从善,给自己和家人争取一个好的未来。他却当作耳边风,丝毫无收敛、悔改之意,反而更加疯狂的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他在钻法轮功学员善良的空子,自认为法轮功学员软弱、好欺负,迫害他们有恃无恐,没有任何顾忌。

一、近几年余清波直接或间接参与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1、参与迫害彭六梅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余清波协助武汉市蔡甸区警察到汉川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彭六梅、王桂兰、王胜、李显奇等四人,导致他们分别被蔡甸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至三年,导致彭六梅至今未能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导致法轮功学员李显奇有家不能归,远走他乡。

2、参与迫害应城市法轮功学员熊继伟。二零一八年,应城市法轮功学员熊继伟被非法关押在汉川市公安局期间,遭到刑讯逼供,熊继伟妻子多方投诉与营救。余清波等人积极组织黑材料加重迫害,后安陆市法院将对熊继伟的刑期由两年改为四年。

3、迫害老年法轮功学员王桂兰。二零一九年,在武汉军运会召开前一个月,余清波伙同其他国保警察,将遭受冤狱三年、回家不到半年的七十多岁女性法轮功学员王桂兰从家中直接绑架,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通过孝昌法院又将她冤判三年。

4、迫害法轮功学员肖艳芳等五人。

二零二零年四月,法轮功学员肖艳芳、刘义波、王庆、王四美等五人到汉川市马鞍乡,告诉乡亲躲避瘟疫之良方,遭恶人构陷,被扣留关押,当天被放回。余清波积极执行政法委指令,向肖艳芳等五人送达监视居住通知。之后,余清波多次通过电话或当面交谈形式对肖艳芳等人进行诱骗和构陷。

将肖艳芳的私家车扣留,至今未还。将其车上一百多份真相资料夸大到八百多份,并诱骗肖艳芳说,咱们交个朋友;过后又对肖艳芳说,给你判三年怎么样?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肖艳芳被非法抓捕后,肖艳芳未修炼的丈夫找到肖艳芳曾有过精神病史的凭证及肖艳芳工作单位同事的联名证明,要求国保大队无条件放人。而余清波则找来所谓的精神病专家出具肖艳芳无精神疾病的证明。肖艳芳女儿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在外地被歹徒杀害,家庭遭遇巨大不幸。她丈夫多次找到余清波,希望能考虑其家庭情况高抬贵手。但余清波心如蛇蝎,没有一丝毫怜悯和同情之心,照样整理黑材料将肖艳芳构陷到法院,冤判三年半。

余清波几次找到法轮功学员刘义波,进行威胁与恐吓,说给他判三年缓刑,还可以照常上班,但要配合他。刘义波没有配合他,余清波就拼凑黑材料构陷刘义波,致其被冤判三年九个月。

二零二一年四月,余清波带人远赴湖南,将在外地打工的法轮功学员王庆绑架,并构陷到法院,冤判三年。

法轮功学员胡汉姣、王四美于二零二一年在外出讲真相途中被绑架。胡汉姣丈夫通过关系找到余清波,请他们吃饭,希望余清波手下留情。余清波毫无人性,接受吃请后照样整理黑材料,将胡汉姣、王四美冤判四年。

二、余清波个人信息

余清波(YU, QINBO),男,湖北省汉川市人,一九七零年生。
工作单位: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职务副大队长。
电话:13995852388,15337329571,1899570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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