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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市热心青年张鹏被非法判刑9年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咸阳市青年法轮功学员张鹏因在淳化县发放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刑九年。

张鹏,35岁左右,本科学历,不论是在家乡还是在单位都是一位受人称赞的热心青年。马海鹏为研究生毕业,从小到大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尖子生。

咸阳市四位法轮功学员张鹏、王钰超、藏金达、马海鹏因为向淳化县民众发放真相资料,于二零一九年六月至八月先后在各自的住所被淳化县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

四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咸阳淳化县看守所,并已被构陷到咸阳市检察院。

根据明慧网的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一九年底,二十年来,陕西省法轮功学员最少有1734(人次)被绑架,其中至少有58人被迫害致死,452(人次)被非法劳教,295(人次)被非法逮捕,269(人次)被非法起诉和判刑,411(人次)被洗脑,516(人次)被非法抄家,19人被非法关押安康医院(精神病院),163(人次)被敲诈或勒索或抢劫人民币1,216,170元,被骚扰者更是不计其数。

淳化县公安局:029-32772518 029-32779175
淳化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029-32772243
淳化县公安局委员会:029-32772402
淳化县官庄派出所:029-32670009 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029-38169110、029-38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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