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鸡西市虎林市法轮功学员官延凤女士,被绑架构陷三个月后,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十二月二十一日两次被鸡东县法院非法开庭,近日得知被诬判二年、并勒索罚金五万元。
黑龙江省公安厅人员带队,操控鸡西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虎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红旗派出所、曙光派出所等十几个警察,在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绑架了虎林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法轮功学员官延凤被鸡西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构陷到鸡东县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鸡东县法院非法通过远程视频对官延凤开庭,戒备森严,鸡东县国保出动两辆江淮面包车,大约十人左右在法院门口警戒,并在暗地里安插人员监视。法庭只允许一人旁听,由于官延凤的女儿申请做第二辩护人,法庭也没让她旁听,只让官延凤的弟媳一人进入法庭。
公诉人以非法搜查清单中有法轮功物品为由,加害官延凤。官延凤为自己辩护:“在搜查时自己不在场,清单列举的东西不是她的,也没在清单上签字。”公诉人称清单上有她丈夫的签字。律师当庭举证官延凤的丈夫做过大脑开颅手术,不具备正常判断能力,不能做有效证据。
官延凤当庭指出公安有逼供的违法行为,在审讯时候鸡西姓牛的国保支队长打了她。法庭说没有姓牛的这个人,随后当庭播放审讯时的录像,录像中看到姓牛的鸡西国保警察两次施暴,下手还挺狠。 律师辩护说这种情况下讯问笔录属刑讯逼供,笔录不可信。
官延凤和律师当庭辩护,多次强调法轮功不是邪教(中共才是邪教),但法院的人就说是,官延凤让他们拿出法律依据,他们拿不出来就说再查找一下。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鸡东县法院对官延凤第二次非法开庭。开庭到一小时时,法官支支吾吾,草草结束。
近期得知鸡东县法院诬判官延凤二年,并勒索罚金五万元。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合法,而且应该受表彰;根本不应被抓、被起诉庭审。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本应该是用来惩恶扬善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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