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徐德武,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顺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上诉。七月初,中级法院法官拒绝家属辩护人递交的家属会见、阅卷、通信、公开审理申请书,家属维权控告二审法官违法。近日,家属收到包括最高检察院的三级检察院回复。
家属控告中级法院于红滨、赵湃、王芙非法剥夺家属辩护人会见、通信、阅卷的控告信,已经被最高检察院收到,并短信通知辽宁省检察院给予答复。辽宁省检察院短信通知,按照归属地抚顺市检察院给予答复。
前几日,抚顺市检察院给徐德武的家属来电话说,表明收到控告信,说会把相关材料给纪检,他这边处理不了,纪检有什么答复,可以通知家属,另外对案件有异议,可以申请法院再审。
目前,徐德武仍被非法关押在新宾县看守所。
事件回顾
徐德武是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苇子峪镇居民、木匠,平时给人装修维持生活,装修价格合理,选料用心,手艺精湛,与人友善,家庭和睦,是邻里公认的好人。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早上六点多,徐德武被苇子峪派出所所长宫坚指使警察陈强和周佰全绑架。过了一段时间,派出所打来电话通知家属:徐德武被顺城区检察院批捕,后被构陷到顺城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徐德武在县看守所内被非法开庭。四月二十一日,顺城区法院书记员王盈、一个法警和一个女性工作人员送来判决书,让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徐德武的家属辩护人因对“有罪判决”有异议,拒绝签字。书记员王盈说,那判决书就不能给你们,随后他们返回。当天下午,书记员打电话来说,判决书就算今天送到了,有录像为证,十日之内,可以提起上诉。
徐德武自己写的上诉状,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提出上诉。
此后,六、七月,家属和律师依法向中级法院递交各种资料,包括家属委托手续、司法管辖异议书、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文件。法官于红滨和助理田甜均接受了,但是,家属辩护人要求的二审公开审理申请书、家属会见、阅卷、通信、公开审理申请书,均被二审法官拒绝。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家属辩护人把控告二审法官违法不同意会见、阅卷、通信等材料,邮寄全国多个单位。
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家属辩护人去中级法院把二审辩护词和真相信,还有徐德武妻子写的一封信(内容是说徐德武没有犯罪,之前学大法身体好了,希望法官能秉公裁判)给予法官,和于法官说,希望他能智慧的做这个事情,于法官说都是工作,知道法轮功,有什么消息会联系家属。
家属辩护人把控告书等材料邮寄三家单位,司法部、抚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抚顺市纪检信访室。
目前,最高检察院责成辽宁省检察院处理,而辽宁省检察院责成抚顺市检察院。家属已得到抚顺市检察院的回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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