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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刘维立被枉判十年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唐山市丰南区13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唐山市滦南法院被非法开庭,其中刘维立被枉判10年、张志兰被枉判7年、左德生被枉判2年6个月、王宝柱被枉判11个月、吕立发被枉判6个月、毕贯芹被枉判6个月,王会林因中途犯病,未宣判,说是在大队或在家里宣判。

据称,10天给判决书。审判长张洪波,陪审员汤巨全、高彩香,书记员高萌;检察官曹旭彬、周新爱,检察官助理魏聪超。详细情况待查。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凌晨,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丰润区、路南区、天津宁河区出动五十至一百个警察,对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同时绑架、抄家。丰南区法轮功学员董建全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迫害离世。

丰润区小张各庄镇南青坨村法轮功学员张志兰,于当天日早7:00 左右,被丰南司法人员从隔壁翻墙闯入家中,并将穿着睡衣的张志兰强行带走,大量私人财产被洗劫一空。

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滦南县法院,他们是路南区法轮功学员刘维立,丰润区法轮功学员张志兰(女),丰南区十一人:王会林(女)、刘金英(女)、李玉英(女)、胡印仓、佟秀兰(女)、吕立发、左德生、崔树裕(女)、侯建广、王宝柱、毕贯芹(女)。

张志兰、崔树裕、李玉英、佟秀兰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侯建广和王宝柱被非法关押在丰南区看守所;刘维立、王会林、刘金英、胡印仓、吕立发、左德生、毕贯芹被非法监视居住。

滦南法院曾预谋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二十一日非法开庭,因疫情开庭取消,审理中止。

同时被绑架的天津宁河区法轮功学员孙艳平、孙翠平、孙建平姐妹三人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被非法庭审。

滦南县法院:
院长,冯广东:13832821944 任滦南县法院院长多年,在任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副院长,张洪波:13933352595
刘彦锁,13832801128,参与非法审判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判刑,任审判长
滦南县检察院:
(注:座机电话前面加区号 0315)办公室 4122162
院长:办公室电话 宅电 手机号
郭晓辉 4111818
副院长:
周兴普 4123841 4169189 13933445569
姚学东 4124060 4280006 15932500399和13603156188
曹景涛 4123844 4125828 13933455828 此人主抓公诉科迫害法轮功多年
范春林 4123804 13931580966
杨学文 4111085 13832531491
魏宏君 8230928 15832537088
薛建民 8230989 13931498889
刘立 8230966 13513332766 是迫害法轮功学员乔桂萍的公诉人
陈建奎 8230986 13930504021
检察院 公诉科是迫害法轮功的科室。
科长 :郑永军 13932528856
副科长:李国华 18532537621或18532527621
科室人员:崔会敏 13513444686
周新爱 :
曹旭彬:1502759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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