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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判不断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院的犯罪事实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在镇海区政法委的驱使下,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打着法律的幌子,栽赃陷害法轮功学员,至少冤判了十名本地及外地法轮功学员。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镇海区法院已经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以下是目前已知的,镇海区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甚至迫害致死的案例:

1、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张明怡,在宁波打工期间,大概是在二零零四年八月份,在宁波市镇海区的住地被绑架,后被关押在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约四个月。在那里,她一直抵制邪恶的迫害,被镇海区法院冤判三年,后被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年仅34岁。镇海法院就是直接的凶手之一。

2、湖南籍法轮功学员莫其兵,大学学历,计算机专业人才。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工作期间,因为传播国务院《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第99、100条),被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国保大队秘密绑架,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被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冤判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把莫其兵构陷到镇海区法院。准备开庭前,主审法官徐俊美在看守所提审莫其兵时说,法轮功是什么她很清楚;天安门自焚谎言、围攻中南海谎言、不吃药谎言,她清楚是怎么回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废除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她也知道,且说法轮功这么好你就自己炼好了。但是在法庭现场,当莫其兵准备关于法轮功不是邪教展开辩论时,法官马上就说这个不能辩论。当莫其兵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已经恢复了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的事实,公诉人没有反驳。

莫其兵在监狱受到非人对待,酷刑折磨,可以说死里逃生。镇海法院就是直接的凶手之一。

3、浙江省宁波市法轮功学员陈宇博,硕士学历,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被宁波市海曙区公安分局绑架抄家。期间体检发现乳房出血,医生说患了乳腺癌,被取保候审。两年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又被非法关押到宁波市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宁波市镇海法院非法判刑八个月,主审法官张小丽。陈宇博已上诉。

4、浙江省宁波市70岁法轮功学员应国芳,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被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绑架,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在血糖高达30mmol/L、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仍被宁波市镇海区法院通过网络视频非法庭审枉判三年,罚金六千元,主审法官李世超。十一月六日,应国芳被劫入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家人多次去要人,被告知:除非只有一口气,或者宁波市长同意,否则不可能。

5、浙江省宁波市法轮功学员刘明萍,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被宁波江北区庄桥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被宁波镇海法院冤判三年六个月,主审法官李世超。刘明萍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浙江省女子监狱。

6、浙江省宁波市法轮功学员秦莲玉,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被宁波江北区公安分局绑架,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被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冤判三年,勒索罚款六千元,主审法官李世超。

7、山东省青岛籍法轮功学员王海英, 在宁波打工期间,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份左右被绑架。对王海英的非法庭审网上说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镇海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主审法官李世超。

8、浙江省舟山市法轮功学员金华,二零一四年五月在宁波发放神韵晚会光盘,被镇海公安绑架,于当年十二月初,被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冤判三年六个月。主审法官徐俊美。金华不服判决,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上诉到宁波市中级法院,被主审法官刘世宇驳回。金华被法院判决后被原单位开除,导致金华三十多年的工龄被清零,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养老金,生活陷入困境。对此镇海区法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9、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26岁法轮功学员郑枫,大学学历,二零一九年三月份被镇海区610伙同镇海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并在二零一九年六月份被镇海法院冤判,当时法庭未宣判结果。九月底在宁波市镇海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被镇海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10、浙江省宁波市法轮功学员余志英,二十年间屡遭迫害,于二零零四年被宁波镇海法院冤判三年,被非法关押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并被原单位开除。

以上只是目前了解到的情况,可能有遗漏的,请知情者补充。

镇海区法院相关人员明知法轮功学员无罪,还做出错误的决定,助纣为虐,他们想不到的是,报应在等着他们,判决书上法官的签名,将会留下永远的犯罪证据和耻辱。

俗话说,三尺头上有神明。中共迫害修佛的法轮功学员,具体参与的迫害者不断遭到报应。从政法官员、610执行者被大面积清算,已清楚的表明一点,那就是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已经难以为继、走到了穷途末路,这是迫害真善忍而自作孽的结局,也是冥冥天意的展现。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世界法轮大法日”的前一天,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宣布,制裁四川省成都市前610办公室主任余辉。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二年来,美国首次公开点名制裁中共610官员。二零二一年,三十八国法轮功学员将一份含九千三百人的中共610人员名单递交给本国政府。要求本国政府依法对恶人及其家属实施制裁,禁止入境、冻结资产。

据悉,近几年宁波市区迫害法轮功的案子都集中到镇海区检察院、法院审理。请相关人员,莫为了蝇头小利再知法犯法,一错再错。古语云:“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就是说,迫害修炼人的罪业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偿还不清。以史为鉴:后周世宗柴荣亲自用大斧子砍毁菩萨像,胸生恶疮而死,年仅39岁。再如:文革前后,追随中共卖力砸庙砸佛像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经历过这些事的农村老一辈都记忆犹新。

 

一、宁波市镇海区政法委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邮编315202 值班电话:057489287418 传真:057486272638
镇海区政法委书记 俞泉云(女)057489287929
副书记 孙海雄057489287401、13958201993
副书记 叶忠尧057489287400、13806635187
防范办(610)主任胡自龙 057489287406 15888109966
综治办主任王勇 057489287496、13505882388

二、宁波市镇海区法院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光大路8号 邮编:315200
电话:12368 传真:057486378025 电话:057486577559
张军斌 镇海区法院院长
叶建园 副院长
刘天恩 副院长
钱扬胜 副院长
主审法官:张小丽、李世超、徐俊美(女,1980.09出生 浙江省淳安县人)

三、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路99号 邮政编码:315200 电话:057486371250
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 检察长 董顺来
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 副检察长 金 涛
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 副检察长 胡佳倍
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 副检察长 杨春梅
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 纪检组长 王 勇
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 政治部主任 庄梅颖
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 王常林
公诉人:吴奕华 单位电话:05748637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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