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在中共所谓“百年党庆”前,沁阳市公安局归还了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绑架法轮功学员张玉琴后、勒索她女儿的三万元钱。这三万块钱对这对母女来说,是一笔大数字。
今年五十七岁的张玉琴,在女儿四岁时,被丈夫抛弃而离婚。当时年纪轻轻的她浑身是病,带着孩子,没有生活来源,靠娘家弟弟照顾。有幸修炼法轮大法后,张玉琴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很快康复。张玉琴带着女儿,并照顾好母亲,让姐、妹、弟弟放心做生意。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弟弟突然去世,八十多岁的母亲悲痛之下,瘫痪在床,张玉琴每天精心护理,老母亲心中略感安慰。
可是,就在当月,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张玉琴被沁阳市公安国保警察绑架。因她母亲瘫痪在床,特别需要张玉琴的照顾,沁阳市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知道她女儿救母心切,就暗中勒索她未婚的女儿三万元钱。可是,对这样一个家庭来说,勒索这笔钱对她们母女俩真是致命的。
张玉琴被非法关押在焦作看守所三十一天后,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六日被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明慧网在国际上曝光了此事(详见《河南沁阳市张玉琴被警察绑架勒索三万元钱》),当地出现很多关于张玉琴被迫害的消息。焦作市公安局、沁阳市公安局大为震惊。
焦作市公安局直接派五个警察到沁阳市追查是谁在做曝光的事。焦作市公安局在沁阳驻扎一个多月时间,也没查出此事。
沁阳市公安国保警察就对张玉琴家人(姐姐、姐夫、女儿等)施压,并在张玉琴母亲家门口的对面安装两个监控,以监视和张玉琴来往的人。这严重违反了法律,侵犯了人权。
在国际压力和中共的“整顿”的形势下,随便侵吞别人的财产,尤其遵纪守法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财产,是执法犯法。
二零二一年,沁阳市公安局,在配合全国公安系统大整顿中,有明白真相的、有良知的人士,在中共“百年党庆”前 ,将勒索张玉琴女儿的三万元钱归还了她的女儿。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