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曾繁杰、何清香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半,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在该院刑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曾繁杰、何清香。曾繁杰聘请的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中共为何清香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被她拒绝。更多详情待查。
梅县区法院参与非法庭审的审判长是多次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的吴文龙(电话:0753-2589713)和审判员张巧玲,有个陪审员叫钟小玉,书记员为张旭辉;梅县区检察院参与非法庭审的公诉人是郭秀霞(电话:0753-2589695),还有个助理叫彭世强。
更多曾繁杰、何清香被迫害情况请参见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亲人陷冤狱 何清香、曾繁杰又遭绑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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