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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陷冤狱11年 浙江余姚李彩萍又被构陷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浙江省宁波余姚市法轮功学员李彩萍女士因在墙上书写“法轮大法好”,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被宁波余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余姚市梨洲派出所和梨洲街道办事处联合抄家、绑架,现已被构陷到余姚市检察院。

李彩萍,64岁,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李彩萍因坚持信仰、讲法轮功真相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曾三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陷冤狱十一年。

以下是李彩萍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情况:

二零零零年二月,李彩萍在公园炼功,被余姚市公安局非法关押迫害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李彩萍进京和平请愿,再被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零三年八月,东南街道不法人员上门威胁李彩萍,不写“保证书”就将她强制送洗脑班,李彩萍被迫离家一个多月。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八日,李彩萍悬挂“法轮大法好”横幅,被绑架;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后被劫入浙江女子监狱关押迫害。在狱中,李彩萍遭七、八个犯人殴打,头撞墙,踢下身十天十夜等酷刑折磨;她还被关在小号里,任蚊虫叮咬,吃喝拉撒也都在里面。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李彩萍在住宅小区讲真相,被绑架、抄家,后被劫持到余姚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被余姚市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六日,李彩萍被余姚市政法委、“610”、国保大队跟踪、绑架。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被劫入浙江女子监狱(十五监区)迫害。

部份相关信息如下:

余姚市政法委
地址:浙江省宁波余姚市兰江街道北兰江路1号
邮政编码:315400
办公电话:0574-89282289、0574-89282309、0574-89282314、0574-89282312、0574-89282310、0574-89282313、0574-8928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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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书记:叶枝利13506785511、0574-89282006(办)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华威
政法委副书记:方建军
政法委副书记:姚劭明13805807590、0574-89282290(办)
政法委委员、防范办、“610”办副主任:许林康13857818882、0574-89282317(办)
政法委委员:汪新华13566371018、0574-89282315(办)

余姚市检察院
地址:浙江省宁波余姚市兰江街道大黄桥南路418号
邮编:315400
电话:057462776101
检察长:陈莹
副检察长:王金夫
副检察长:凤丹
副检察长:王钢
纪检组组长:蒋晓波
政治部主任:俞栋辉
检委会专职委员:诸伟峰
办案人:顾埕铖13646632961、0574-62776075(办)

余姚市公安局
地址:浙江省宁波余姚市大黄桥南路81号
邮编:315400
电话:0574-62866050 0574-62866000
局长:钱秉湧
政委:章国庆(分管梨洲派出所)
副局长:周海江
副局长:胡国南
副局长:周松岳
副局长:陈光初
副局长:倪剑江
政治处主任:谢群芳
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向国
局党委委员:杨立华、胡嘉良

余姚市公安局梨洲派出所
地址:浙江省宁波余姚市梨洲街道古路头村蓝达路2号
邮编:315400
电话:0574-62867010
派出所负责人:袁利平

余姚市梨洲街道办事处
地址 浙江省宁波余姚市蓝达路1号
邮编:315400
电话:0574-6276605
书记:龚宁
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军
副书记:严浩迪
副书记:谢建仕(分管综治、政法、信访等)
办事处副主任:董永徐、鲍文建、孙恒、施华波
人大工委主任:徐周康
人大工委副主任:张剑波、赵佳铭
纪工委书记:张小利
工委委员:王利锋、谢建英、马力
梨洲街道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鲍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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