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张庆武骑自行车去附近农村发真相册子,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遭巴彦县兴隆镇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
当天夜里十二点多,张庆武被送到巴彦县一家小旅店隔离,九天后被巴彦县公安局转到巴彦县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在旅店一天,被勒索400元钱。
张庆武被非法关押构陷十三个月,现在获知被冤判四年,已经被劫持到呼兰监狱。
自政法委书记李彦国,公安局长刘畅,国保大队长于海燕在任以来,巴彦县法轮功学员经常被骚扰、绑架。二零一七年,有四名六、七十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冤判三年、七、八、九年。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兴隆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庆武家骚扰,问有没有法轮功的物品,说如果没有这次就不抓了,下次来问炼不炼,如果说炼就抓走。张庆武在家里最需要人手时被迫流离失所。
据悉,张庆武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被绑架后,巴彦县政法委、公安局针对此事召开会议,指派辖区派出所骚扰按真、善、忍普世价值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
巴彦县政法委书记 李彦国 0451-57502716
副书记王云鹤15045444567、56073699
副书记彭海峰13644581789、56073189
副书记孙航13936385821
主管610闻玉权13796230800、57513231
巴彦县公安局:
局长刘畅 57522707
政委刘忠13903662071、57522626
曹志秀18249163333
汪满波13304663666
国保大队:
队长于海燕 13634803322
兴隆分局局长:张文江 0451—57577040 18904619000
指导员蒋达0451——57558611 13904669677
副所长 孙邦正 13936142777
副所长 罗志新 18944518222
副所长 吴东 13945047871
内勤 蒙维龙 13936142444
巴彦县看守所所长王 岩 手机1379604778
教导员王志伟 手机 1393636266
副所长毕彦晶 手机1504667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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