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二十多年,仍然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辽宁省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主任洪涛和管理科科长宋宁宁执行其中的“经济上截断”的迫害政策,扣发被冤狱的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或退休金。
制裁迫害人权的人,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二零一六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二十九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
辽宁省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主任洪涛和管理科科长宋宁宁被举报。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一、迫害者洪涛及宋宁宁的个人信息
1、洪涛的个人信息
洪涛,男,汉族,一九六七年三月出生,一九八九年八月开始工作,原任辽宁省营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现任辽宁省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
中文姓名:洪涛
中文姓名拼音:HONG, Tao
工作单位:辽宁省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
职务:主任、党委副书记
单位电话;0417-2980238
手机:13941796913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地址:营口市汇达广场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邮编115004
电话:0417-2980239(办)
洪涛的妻子:钱兴文
中文姓名拼音:QIAN, Xingwen
手机号码:15841766568
2、宋宁宁的个人信息
宋宁宁,女,民族:汉族,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出生。
工作单位:辽宁省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
职务:管理科科长。
身份证号码:(明慧网存)
中文姓名拼音:Song, Ningning
二、洪涛及宋宁宁迫害事实简述
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精神上迫害、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政策,企图置法轮功学员于死地,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二零一六年,洪涛上任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他积极追随中共邪党及其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洪涛任社保局主要负责人期间,因修炼法轮大法被冤判的人,只要有养老金、退休金的,都被他所管辖的社保中心扣发非法判刑期间的养老金、退休金。目前,服冤刑期满的法轮功学员,仍未给发被迫害期间普调的养老金。
洪涛充当了江氏集团在经济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
宋宁宁一直积极充当迫害的追随者,在迫害法轮功学员当中,表现很恶。
近期,洪涛等人仍然在经济上加重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相继出台了更邪恶的招法:先确定法轮功学员在什么时间被判刑,接着核算服冤刑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数额,再下达《辽宁省营口市社会保险违约领取养老金告知书》(营社告通字【2018】2号),文件规定,服刑人在规定期限内退钱,否则社保局将依据《社会保险法》88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12条,对法轮功学员做出7日内退钱决定,如不服从,可在60日内,向社保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决定,营口市社保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近期,社保局的庄会敬、张梁等人,受领导指派,多次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送所谓的“违规领取养老金处理决定”。本来法轮功学员就是无罪被冤判,社保局人员这种措施是要置法轮功学员于死地。
鉴于此,辽宁省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主任洪涛和管理科科长宋宁宁被举报,法轮功学员要求对他们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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