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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石林县原县委书记王冰遭恶报被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原昆明市石林县县委书记、曾任昆明市副市长的王冰落马,今年四月份,开始被调查。王冰在任石林县委书记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这是王冰参与迫害善良而遭的果报。王冰,男,一九六六年九月生,四川人,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任昆明市石林县县委书记;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任昆明市政府邪党党组成员。 二零一八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落马前,任昆明市政府邪党党组成员、副市长。

王冰任石林县县委书记期间(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重点案例:

二零一四年四月,石林县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其中七位被判刑,一位被打残,两位在迫害中离世。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石林县法轮功学员高翠莲一家,与亲友在家中吃饭,因高翠莲的兄弟高夸柒脚痛不能正常行走,法轮功学员和家人朋友前来看望,一共十六人。谁知一帮警察(石林县公安局、北大村派出所等)闯入家中,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将在场所有人员全部绑架。

当时只留下残疾人高翠莲(二十多岁时,就患有进行性肌肉萎缩,双腿无法站立、行走)、高夸柒(双脚痛风,不能站立行走,坐在轮椅上),其余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均被非法送到看守所关押。之后,有包括高翠莲、高夸柒在内的共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高翠莲在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当晚被警察打倒在地,还被警察把左手臂拧成“螺旋式粉碎性骨折”。张光奇、周琼辉两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含冤离世。

一、高翠莲一家四人被判刑,高翠莲的父母、丈夫被非法拘留

高翠莲的全家人,爸爸陈娄昌、妈妈高凤英、丈夫伏培生。高翠莲是家里的老大、大妹高翠芳、弟弟高夸柒、小妹高琼芳。

◎高翠莲左手臂被警察打残,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高翠莲一家亲友共十六人正在吃饭,黑压压的一帮警察闯入家中,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抓人,打人。警察蜂拥而上,扭着残疾军人杨自祥和高翠莲的父亲陈娄昌就走了。

高翠莲见状,便大喊:来人啊,警察抓好人了。过了一会儿,从外边又来了一些警察,其中一个警察气势汹汹地走过来,扭着高翠莲的左手臂按着头,就把坐在沙发上的她打倒在地。高翠莲的丈夫伏培生,刚从石场下班回家吃饭,正好看见警察把妻子打倒在地,正想过来把妻子抱起,被十多个警察拖到门口按倒,有的用脚踢他的身上,有的用脚跺他的头,折腾了一会儿,伏培生就被警察拖走了,在看守所非法拘留了七天。

家里人会走路的都被绑架了,家中只剩下坐在轮椅上的弟弟高夸柒和被警察打倒在地上的高翠莲。还有一些警察非法抄家,他们非法抄家时像土匪一样,碰到高夸柒的疼脚,痛得他眼泪都快流出来了。高翠莲告诉警察自己手臂已被扭伤,快送去医院治疗,也没有人理睬,还把姐弟俩推到一边做笔录。

高翠莲问警察叫什么名字,回答是:人民警察。又问把自己手臂扭断的人叫什么名字:也回答是“人民警察”。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公婆把高翠莲送到石林县人民医院,检查被警察打伤不能动的胳膊。拍片子检查结果是;螺旋式粉碎性骨折。医生说,要马上住院,进行手术治疗。家人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只好回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高翠莲忍着疼痛到北大村派出所报案。所长不在,高翠莲就在派出所不吃不喝,一直给那里的警察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一直讲了十三个小时,也不见所长回来。高翠莲后来被家人接回了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家人把高翠莲送到昆明市四十三医院住院治疗,检查结果;螺旋式粉碎性骨折。由于费用太高,还没有做手术,就没有多少钱了,只做了伤情鉴定书,就回家了。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伏培生从看守所回到家,又把妻子高翠莲送到石林县天奇医院,检查结果;螺旋式粉碎性骨折。主治医生陈伟告诉高翠莲:政府部门的人员找过他了,你只要承认自己的手臂是不小心摔断的,就可以报销医疗费。高翠莲告诉医生:不说假话,我的手臂就是被警察扭断的。虽然家里困难,家人决定自己凑钱给高翠莲做手术。手术前几天,几个专家来问高翠莲的身体情况,结果发现高翠莲的身体对金属过敏,对针水也过敏,无法治疗,要求转院治疗。家人没有办法,只好回家。

之后高翠莲通过修炼法轮功,手臂恢复了正常,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亲朋好友都再次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高翠莲把自己写的《关于二零一四年警察打人事件》送到了昆明市检察院。里面的工作人员给了一张条子并说去找石林县信访局解决。但是,每次去都推说没有时间。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石林县法院对高翠莲一家四人:高翠莲、高翠芳、高琼芳、高夸柒以及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杨自祥共五人非法庭审。高翠莲把《关于二零一四年警察打人事件》一文交给法庭,法院不但不给解决,还说没发现打人工具。杨自祥、高夸柒、高翠莲被冤判三年零六个月。高翠芳、高琼芳被冤判三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高夸柒、高翠莲同一日被送进监狱,高翠莲被警察用轮椅(轮椅是残联借的)强行送进了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八监区,高翠莲被逼撕菌子,不让买东西,不让出监室门,不让与别人说话,不让看电视,狱警詹紫君叫包夹犯人看好高翠莲不准她炼功。监狱二十四小时监控高翠莲,从入监一直到三年半回家都是严管。高翠莲家人去监狱六次,最后才见到人,监狱百般刁难家人会见。

◎弟弟高夸柒被冤判三年半,遭监狱不明药物迫害,眼睛看不清

高夸柒,四十六岁,被石林县法院冤判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高夸柒被送进云南省第一监狱(五监区)迫害。因高夸柒按真善忍做好人,无罪,不配合警察,不戴胸牌,警察点名时不答到,不干活。警察强迫高夸柒做奴工,还指使犯人李飞、邓远明、马美新折磨他,拖拽着高夸柒的脚去车间干活。警察陆政明骂高夸柒是疯子。队长席跃点名时,高夸柒不答到。席跃指使犯人李飞、马美新将高夸柒高高抬起,又重重摔下,还脚踢手打,骂个不停,整个车间的人都在场观看。

警察指使犯人徐老三,放不明药物在高夸柒的饭碗里。高夸柒吃完饭后就发现眼睛看不清。之后高夸柒发现自己的碗里有一层黑粉末,用手轻轻一抹,确实是一些药粉。从此以后,高夸柒每次吃完饭,就把碗洗好,打满水在碗里,药下不上了。警察又指使徐老三把不明药物撒在高夸柒的馒头上,由于不明药物的作用,使高夸柒眼睛越来越看不清东西,头晕目眩。高夸柒问下药的犯人徐老三,你放我馒头上的药叫什么名,徐老三说可能是降压药吧。高夸柒又找到警察问自己没有高血压,为什么要把降压药放在馒头上。警察把犯人徐老三叫去骂了一顿,为什么要把下药的事情告诉高夸柒。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八日,高夸柒结束三年半冤狱从监狱回家。

◎大妹高翠芳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当晚,高翠芳看望哥哥高夸柒被十多个警察打倒,打的打,然后十多人倒拖着脚,拖了一百多米。外裤,鞋子拖掉了,内裤拖破,内裤上千疮百孔。当晚,高翠芳被送到石林县刑警大队,把手卡在老虎凳上非法审讯两天,恐吓,不让睡觉,警察戚焊新还打了高翠芳一个耳光。四月二十一日,高翠芳被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遭多次非法审讯,非法抄家,后被石林县法院冤判三年。

高翠芳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七监区三个月,九监区二年九个月。九监区的责任警察夏昆丽。包夹犯人:杨杰,王芳琼,桂芬,曾钰亭,李兴朵,邓建英,白小虾,徐顺英,陈桂芬,普麻鲁。恶警夏昆丽利用这些包夹折磨她,逼迫她背监规,不让出监室,不给和其他人说话,不让上厕所,吃饭由包夹打。好吃的饭菜打一小点,不好吃的饭菜打一大碗,致使她有时饿着,有时胀的难受,又不给倒掉,又加上监狱不给买吃的东西。这样使她营养不良,头晕,吃不下东西,后经监狱医生说要吃营养品,监狱才给她买东西吃。

◎小妹高琼芳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那晚,高琼芳也是被十多个警察强行拖上警车带走。当晚被带到石林刑警大队,警察殴打她、恐吓、不让睡觉,两天两夜非法审讯。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被送进昆明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多次被非法审讯,也多次非法抄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在石林县非法庭审,由于警察的暴力殴打、恐吓,高琼芳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非法开庭那天,高琼芳不能走路。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责任警:罗娅婷,包夹犯人:万静、徐顺英。

在九监区,高琼芳被逼迫写悔过书;长时间的坐小板凳,不准动,不准上厕所。想上厕所时,不让上,憋的时间长了,便秘达十多天,不给出监室门。精神摧残和身体的折磨,导致她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肝功能不好等。医生开了好多药,越吃身体越不好。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在监狱期间,石林县国保大队到女二监找高琼芳,所谓的进行“慰问”,实际就是恐吓她放弃大法,三个男警,其中一个姓赵,一个姓李,说了一些无边际的话,监狱里的狱警都听不下去了,催他们走。

◎父亲陈娄昌、母亲高凤英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那天,儿子高夸柒脚痛,陈娄昌、高凤英过去看儿子,两个警察扭着陈娄昌的手臂就给送到石林县鹿阜派出所,把手和脚卡在老虎凳上,从晚上九点钟一直到第二天十点钟,要上厕所才解开,一共十四个小时。当时陈娄昌的脚和手都肿了,路都不会走。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被送到石林看守所,警察三番五次的来恐吓他,骂他:你这个老不死的。还逼他签字,五月十三日那天,律师来看望他,得知大女儿的手臂被扭断,他伤心的哭了,非常牵挂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大女儿。被非法关押近一个月后,五月十七日那天,他从看守所回家。

高凤英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当晚被带到路美邑派出所,把她一只手铐在凳子上,五、六个小时才解开。警察三番五次来非法做笔录、审讯。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被送到昆明市看守所,一整天都没有吃过饭,之后又是三天两头的来非法审讯,每次审讯都被铐上手铐。之后高凤英从看守所回家。

二、几位看望高夸柒的法轮功学员都遭迫害,三人被冤判,其余被拘留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那天,高夸柒因脚痛不能正常行走,前来看望的法轮功学员和家人朋友一起十六人,也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二人被迫害离世。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石林县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杨自祥(残疾军人)、高夸柒、高翠莲这些身体不方便的好人被冤判三年零六个月。高翠芳、高琼芳被冤判三年。

◎杨自祥,男,石林县人,退伍军人,五十来岁,只有一条腿,另一只腿是假肢。修炼前,一年要住半年以上的医院。修炼后身体健康,为国家减少了大量的医疗费。而这次因探望亲友,杨自祥被冤判三年零六个月。

◎马玲,女,五十多岁,十九日当晚被带回昆明非法关押,后被昆明市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马玲的女儿张稷,三十岁,昆明市人,十九日当晚马玲母女二人就被昆明五华区国保大队非法带走,后来马玲被冤判四年,张稷被冤判三年六个月。

◎其他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十八天,才释放回家。

三、两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

◎张光奇,男,七十岁左右,宜良县人,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那天晚上送到石林鹿阜派出所迫害(具体迫害情况不详),由于警察的暴力与恐吓,张光奇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只听看守所的警察说张光奇快要死了,石林看守所怕他死在里面,再三催公安机关把人接走,张光奇才被释放回家,家中的大法书被非法抄走了。张光奇的身体越来越弱,不久就含冤离世。

◎周琼辉,女,五十多岁,宜良县人,二零零八年因家中粮田被政府强占,周琼辉进京上访回家后,被关押在宜良南门山看守所,正好与法轮功学员高翠芳关在一个号房。由于周琼辉身体有病,高翠芳给周琼辉介绍法轮大法,没多久她身上的乳腺癌好了,人也精神起来了。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周琼辉看到警察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恐吓与残暴,当警察问她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周琼辉不敢承认,可还是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二十八天,才释放回家。回家后,宜良县六一零人员经常上门骚扰她,逼她签字不炼法轮功,非法抄走了大法经书。六一零人员还告诉周琼辉的女儿,如果有法轮功学员到周琼辉家马上报告六一零。

周琼辉在六一零的骚扰和家庭的压力下,她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又出现乳腺癌。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周琼辉含冤离世。

四、结束语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部佛家高德修炼大法,目前已经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让上亿的人道德回升、身体康健,福益于人类。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

望相关部门的各级官员,不要为迫害站台、买单,善恶有报是天理,在已曝光的超过万例的中共各级官员、警察、普通市民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中,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车祸死的、暴毙的、自杀的、半身不遂的,还有被判刑、撤职的,更有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包括原县委书记王冰的遭恶报,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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