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恶首江泽民操纵中共政府、公检法司、政法委系统,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执法犯法,对法轮功修炼群体实施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已近二十二年的时间,历经中共的重重迫害,太原法轮功学员没有被压倒,反而在返本归真的修炼路上勇往直前。时至今日,太原法轮功学员在遭受迫害的逆境中,依然以大善大忍的胸怀舍己救人,对于曾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等人员,不计前嫌,继续讲清真相,慈悲的救度他们。
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山西省太原市被中共恶党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众多。其中,被迫害致死至少34人;被迫害致残5人;被迫害精神失常4人;被迫害失联的法轮功学员至少3人;被非法判刑至少132人、至少176人次(刑期最长11年、年龄最大81岁);遭劳教迫害至少80人次;遭洗脑班迫害至少123人次;遭绑架、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至少925人次;被勒索钱财至少161.02万元(其中包括非法抢夺现金及财物折算金额)。
一、二十二年来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姓名 | 非法刑期 | 勒索罚金 | 姓名 | 非法刑期 | 勒索罚金 |
梁宏 | 一年半 | 田云飞 | 七年 | 六千元 | |
李燕 | 七年 | 薛福贵 | 三年 | 四千元 | |
田江 | 三年 | 连素兰 | 二年 | 三千元 | |
张妍 | 三年 | 赵红波 | 累计六年半 | ||
王志刚 | 三年 | 韩来青 | 四年 | ||
逯德新 | 三年 | 葛春玲 | 五年 | ||
段凤琴 | 三年 | 赵素梅 | 三年 | ||
李棉珍 | 三年 | 王自琴 | 三年 | ||
刘润莲 | 三年 | 刘风林 | 十三个月 | ||
李爱莲 | 累计六年半 | 赵云霞 | 十四个月 | ||
李金兰 | 四年半 | 侯清共 | 一年 | ||
夏忆林 | 累计七年 | 刘景远 | 一年 | ||
程永跃 | 累计九年半 | 张晋生 | 七年半 | ||
曹占清 | 三年 | 张月琴 | 五年 | ||
李锡福 | 三年 | 魏秀芬 | 七年 | ||
任小青 | 三年 | 五千元 | 白原仙 | 三年 | |
李润芳 | 累计十四年十个月 | 五千元 | 郭秀萍 | 三年两个月 | |
季国珍 | 四年 | 温朔雁 | 累计十四年 | ||
刘柏莲 | 三年半 | 董爱玲 | 三年 | ||
刘拉拉 | 三年 | 陈志勇 | 六年 | ||
任素云 | 三年 | 贺爱华 | 四年 | ||
李金兰 | 四年半 | 一万元 | 杜 冰 | 累计七年 | |
杨素贤 | 累计十四年半 | 杨 斌 | 三年 | ||
边平鸽 | 七年 | 杜晋海 | 三年 缓刑三年 | ||
李桂璞 | 三年 | 五千元 | 赵存虎 | 三年 缓刑三年 | |
冀德莲 | 三年 | 周真 | 三年缓刑 | ||
周 澜 | 五年 | 梁临生 | 五年 | ||
杜友柱 | 三年 | 程永跃 | 六年 | ||
王心 | 三年二个月 | 靳国友 | 四年 | ||
贾增静 | 二年 | 冯荷枝 | 三年 | ||
王淑芝 | 三年 | 张利军 | 七年 | ||
刘文渊 | 三年 | 王欣 | 三年 | ||
梁中华 | 四年 | 武玉平 | 三年 | ||
陈志勇 | 六年 | 王新江 | 七年 | ||
杜桂兰 | 三年(监外执行) | 孙志芬 | 十年 | 三万元 | |
王素平 | 累计十四年 | 三万元 | 张清香 | 六年 | 二万元 |
田玉琴 | 六年 | 二万元 | 罗保军 | 五年 | 二万元 |
张润英 | 二年 | 一万元 | 郭润鲜 | 一年 | 六千元 |
胡兰英 | 一年 | 五千元 | 曹冬只 | 三年 | |
郝润莲 | 四年 | 曹老虎 | 三年 | ||
赵辉瑞 | 四年半 | 曹春旺 | 三年 | ||
王心 | 三年两个月 | 赵军利 | 三年 | ||
郭秀萍 | 三年两个月 | 罗书英 | 一年三个月 | ||
靳国友 | 四年 | 罗竹英 | 一年三个月 | ||
周华 | 三年 | 杨翠红 | 两年 | ||
赵喜宽 | 三年半 | 游丽琴 | 三年半 | ||
申双才 | 四年(监外执行) | 李宏 | 三年半 | ||
邢清云 | 五年(监外执行) | 黄金玉 | 三年半 | ||
周勋臻 | 三年(监外执行) | 赵凯 | 七年半 | ||
王国建 | 三年 | 周立 | 七年 | ||
康淑琴 | 十一年 | 赵国华 | 四年 | ||
崔中江 | 十年 | 裴旭滨 | 四年 | ||
孟峰伟 | 九年 | 张保军 | 四年 | ||
毛爱萍 | 八年 | 李国政 | 四年 | ||
康淑梅 | 八年 | 康治国 | 四年 | ||
王树兰 | 八年 | 聂新荣 | 四年 | ||
杨素贤 | 七年六个月 | 张存娥 | 三年 | ||
马廷红 | 七年 | 杨长江 | 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 ||
唐存新 | 七年 | 刘毅 | 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 ||
任志杰 | 七年 | 徐改玲 | 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 ||
申国胜 | 五年 | 周绍山 | 三年 | 五千元 | |
宋锦原 | 九个月 | 隋英华 | 三年 | 一万元 | |
张变英 | 九年六个月 | 宫国卿 | 八年六个月 | ||
常英 | 七年六个月 | 李忠娥 | 五年六个月 | ||
赵晋中 | 不详 | 赵云霞 | 四年 |
二、二十二年中被迫害离世的法轮功学员1、被太原警方迫害含冤离世的太原市法轮功学员
康治国、史宝琪、张晋生、赵存贵、杨长江、甄莲花、陈锦苹、李继华、贺文隽、高凤英、郗兆麟、武云岱、梁翠爱、魏自仲、张斌、许万香、张守仁、杨庆敏、刘铭忠、周拉香、张印香、王云霞、宋玉英、高丽俊。
2、被太原警方迫害含冤离世的外省及本省外市学员
栾福生、丁立红、毛延平、王志明、杨艳英、张爱花、李美兰、邢引弟、李惠文等10名(其中有1人名字不详)法轮功学员。
三、二零一九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实例
1、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上午十一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王素平(67岁)、罗保军(62岁)、孙志芬(60岁)、张清香(69岁)、张润英(71岁)、郭润鲜(68岁)、田玉琴(60岁)、胡兰英(65岁)、王兰梅(72岁)九人庭审。
九名法轮功学员平均年龄六十多岁,多数是老太太。被劫持出庭时,九人全部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
王素平自我辩护时说:法轮大法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传统回归、福益社会。如今法轮功洪传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普遍受到欢迎,唯独在中国遭到打压。公诉人任欣贵与法官郭晓琴多次打断她的辩护,不让提及法轮功。
最后案件总结阶段,公诉人任欣贵还恶语谩骂法轮大法。法轮功学员孙志芬出言制止,反被法官命令法警按住。孙志芬当庭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一位家属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指出公安警察伪造证人,在没开具搜查令、逮捕令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抄家及绑架,所有“证据”都是后补的,整个过程都是非法的,整个案件都是在构陷。
2、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日早上八点多钟,太原市公安局和杏花岭分局警察联合行动,绑架了六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敦化坊张爱英四人。另有尖草坪的李莲英、韩姓男学员。
张爱英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其他人下落不详。据悉,她们已被跟踪大约两个月,执法记录仪里有她们给路人讲真相及给自行车筐放资料的录像。这是太原市公安局安排的统一绑架行动。
3、二零一九年九月七日,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周绍山(60多岁)、高继萍(60多岁)夫妇与女儿周娜,被万柏林区公安分局和平南路责任区刑警队、千峰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构陷。
同日,还有另外5位法轮功学员田惠玲、张勇、赵晋中、高伟及一位米姓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周绍山被非法关押在太原市第一看守所,高继萍、周娜被非法关押在太原市第四(女子)看守所。高继萍因身体原因,10天后办理了“取保候审”。看守所百般刁难周绍山、周娜的律师,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
二零二零年九月,法院将周绍山、高继萍夫妇分别非法判刑3年、各勒索罚款五千元;周娜被非法判刑2年,被勒索罚款三千元。
4、太原市法轮功学员赵云霞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九月八日,法轮功学员赵云霞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太原市古交太原市第四看守所,近日获悉,已被非法判刑四年。
5、二零一九年九月六、七日,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宋锦原(男,五十多岁)被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分局柳巷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小店区北格镇太原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九个月。
6、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上午九点左右,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宋翠平(女,六十三岁)在万柏林区西矿街的一个小区门口,被一个保安揪打,并恶意举报110。宋翠平被小井峪刑警大队绑架,被非法抄家后,宋翠平被非法关押到太原市女子看守所。
7、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太原市西山地区法轮功学员张利文(七十六岁)被绑架。被非法抄家,打印机、电脑等私人物品被劫走。
8、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晚,鼓楼派出所警察刘斌等两人,到王志燕家骚扰。第二天上午,鼓楼派出所教导员贺俊义带刘斌和社区治安员又进家骚扰。
9、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大年三十下午,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张秀英因讲真相被太原市万柏林区小井峪刑警队绑架。晚上被非法抄家,电脑、书籍等被抢走。张秀英现已被非法批捕。
10、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王志燕在回家的路上,送给快递员一份真相资料,遭到恶意举报后,被庙前派出所绑架抄家。其丈夫被连带绑架后,两人各被行政拘留15天(未执行)。
11、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公安分局鼓楼派出所教导员贺俊义等七个警察,全穿便衣,带着居委会一个负责人,晚上六点多到法轮功学员王志燕家,当时她回娘家了。晚上八点多钟,王志燕从娘家刚回来,就被非法抄家,被抢走个人书籍、手抄大法书、几个U盘、钱、物等。王志燕现被非法关押在太原市第三看守所。
12、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太原市万柏林公安分局和平南路派出所社区警察韵佩琦到法轮功学员李燕家骚扰,说原来的社区警察吴凯调走了,现由他接替,他想了解情况。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上午,和平南路派出所社区警察韵佩琦再次到法轮功学员李燕家敲门骚扰,还带着年轻警察江思宇。李燕开门后,江思宇佩戴记录仪,手举手机录像,李燕表示如果录像就关门免谈,江思宇才关掉记录仪,拿开手机。
13、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太原市万柏林区丽华派出所三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全锁的单位(太原市万柏林区新庄小学)骚扰,刘晓言要求张全锁配合她们做一些登记,录入一些个人信息,张全锁没有配合她们。持续骚扰近一个小时,直到学生都来上课,她们才离开。
14、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派出所俩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李宏家上门骚扰。因她没在家,就问她家人:“她还炼不炼功了?”使她的家人既恐慌又无奈。
15、二零二一年四月上旬,太原市法轮功学员李燕遭到太原市政法委610(带着犹大武梅)、万柏林区公安分局和平南路派出所、下元街办气化街社区等人员上门骚扰。
16、二零二一年三月中旬,太原市万柏林区的政法委、邪悟人员武梅、警察陆续上门骚扰,让写什么“悔过书”等。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武继平、武美琴、焦认真、王俊青、连素兰、春香等多人。
17、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多钟,太原市万柏林公安分局、长风派出所义井东社区片警带着十来个人,其中有警察、还有社区人员等,来到法轮功学员李顺琴家。其中一人称是政法委人员,他从包里取出一本小册子《疫情周刊》,说,这是你们发的,汽车上都是。下午他们要李顺琴签字,李顺琴说:“那不可能!”
18、近日获悉,二零一九年九月七日被万柏林区公安分局和平南路刑警队、千峰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构陷的法轮功学员赵晋中已被非法判刑,被劫入监狱月余。被非法判刑时间、刑期及被勒索罚金数额正在收集中。
四、法轮功学员继续讲清真相,慈悲救度太原公检法人员
太原市公检法警察、政法系统人员,我们法轮功学员一次又一次的真诚相告: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功法,教人按照宇宙“真、善、忍”的法理,修心、向善,做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大法修炼使人身体健康、道德高尚,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事实上,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因为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
到目前为止,就连中共自己关于邪教认定的一个正式文件,即公安部2000年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宣布了十四种邪教。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七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七种,这十四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废止了一九九九年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中共《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2000】39号文件的通知,名单中没有法轮功。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集会自;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因此,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不仅违反了《宪法》、《刑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而且犯下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国际罪行。如果不能悔改和弥补自己的罪过,必将面临天理的惩罚。
近年来,已有上百位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上千场无罪辩护。正义律师们从法律角度、信仰角度、法轮功真相角度,有据、有力的全面论证了“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
在江泽民犯罪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之前,中国官方媒体也曾多次赞扬法轮大法好,如:中央电视台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晚十时,在第一套节目《晚间新闻》和第五套节目中,分别报道了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视察长春,广大群众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盛况;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日,《羊城晚报》刊登了一篇题目为《老少皆炼法轮功》的文章;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医药保健报》报导了一篇标题为《祛病健身首选法轮功》的文章。
是罪魁祸首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冒天下之大不韪,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大法的迫害,扬言“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倾尽国家四分之一的财力迫害善良无辜,动用全部国家机器,实施“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灭绝政策,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如今,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荣获世界各地褒奖与支持议案、信函三千六百多项;《转法轮》一书被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广传。而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等罪魁祸首则在多个国家以“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罪名被告上法庭。
善恶有报是天理。“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古语向人们昭示着“善恶有报,如影随形”。天理难以欺瞒,神明无时无刻不在鉴察着人间的善恶。
贵州省平塘县二亿七千万年的“藏字石”崩裂后,惊现“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经中国各路地质专家实地考察后一致认为,“藏字石”上未发现任何人工雕琢的痕迹,乃天然形成。这“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不正是彰显天意、天机尽泄吗?
历史的教训不可被遗忘。卸磨杀驴是中共的一贯伎俩: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个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五、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警察、政法系统人员也是受害者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政法委系统、公安部开始教育整顿,称“刀刃向内”。其后,最高法院网站刊发《最高办案指南》,公布了“公检法警察专属12项罪名”,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同时,最高检察院的网站刊文称:将对检察警察违纪违法办案展开“过筛子”式“倒查”。举报热线“政法警察违纪违法举报平台”(热线:12337)正式上线。
在最高法院网站《最高办案指南》刊发的“公检法警察专属罪名”中,与公检法司执法违法、迫害普通百姓相关的罪名有: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二零二零年,中纪委搞“倒查20年”。二零二零年一年内,据中纪委网站公布的查处案例,政法领域有40余名省管干部被查,近30人被处分。当初江派高官和一帮打手、帮凶们,靠迫害法轮功而升官,如今这些人又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报应。
古往今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亘古不变的天理。目前中共高官落马入狱是善恶有报的必然。
六、本省及太原市公检法系统官员遭恶报实例
1、山西省公安厅长刘新云被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刘新云是在孟建柱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调任公安部十一局(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这两个职位都是中共对互联网进行全面监控的重要部门。
据查,刘新云在公安部期间与外国公司合作,专门针对网络封锁,公安大数据及人脸识别。当年太原很多繁华区域如:柳巷商业区等较繁华的街道路口都装有高清摄像头,而且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只要是属于公安网监控的人员,进入该区域后,派出所内的报警装置就会响起。
二零二零年初,太原市发生的多起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与长期跟踪监控,均与刘新云有关,都是他在幕后直接操纵。山西省公安厅督察组仍在晋中市推动收集法轮功学员信息,作为监控所用。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在刘新云二零一八年一月任职起,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山西省境内(其中包括太原市)有2人迫害致死;31人被非法判刑;42人被非法拘留;强制洗脑3人;至少有101人被绑架、非法抄家;51人被骚扰;被迫流离失所3人;仍被非法关押面临非法判刑50多人。
2、涉嫌受贿超4.6亿元,云公民一审认罪
二零零三年,云公民出任山西省委副书记,并先后兼任太原市委书记、山西省委宣传部长。
二零一三年,63岁的云公民卸任华电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职务。二零一九年落马。云公民在任山西省太原市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期间,推动迫害政策,把持司法、人事任免,提拔一批批迫害法轮功的打手,使山西省的迫害形势雪上加霜。云公民任职期间的所谓“101大案”始末,是惨绝人寰的迫害,灭绝人性的酷刑。
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邪党十六大前夕,山西省及太原市警方对出租屋进行地毯式排查,疯狂抓捕了一百多名山西省境内和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法轮功学员,导致栾福生、丁立红、毛延平、王志明、杨艳英、张爱花、李美兰、邢引弟、李惠文等1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云公民从迫害法轮功的一线卸任后,弃政经商,以此全身而退、一商了之。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卸任十三年后,终因“倒查”成了中共的阶下囚。
3、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苏浩被判刑十三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苏浩被控受贿五千六百万余元,江苏常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四百万元人民币。苏浩是山西省政法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在他任职期间,至少有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苏浩的今天是他长期追随江泽民、周永康迫害好人的恶果报应。
据明慧网曝光,苏浩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长三年七个月,至少有七名法轮功学员杨长江、甄莲花、陈锦苹、范义昌、李继华、贺文隽、张晋生被迫害离世;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非法送入洗脑班迫害;多人被迫害精神失常。
4、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李亚力因涉受贿犯罪被逮捕
李亚力,曾任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在明慧网的恶人榜被曝光。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李亚力因涉受贿犯罪被逮捕。
5、太原市公安局原局长柳遂记获刑十九年
柳遂记,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四年八月,担任太原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期间,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太原地区当年每一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无不与其有着直接关系。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柳遂记被宣布接受调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决定逮捕;后获刑十九年。
6、山西省610头目:政法委书记金道铭、副省长杜善学积极迫害法轮功,双双被判无期徒刑入狱。
以上省、市官员的落马,表面的主要罪名是贪腐渎职,实际上他们都因积极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犯下了反人类罪,都是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的人。
结语
多年来,法轮功学员为了坚守对真、善、忍的信仰,为了拯救迷中的世人,也为拯救迷中的公检法人员,在中共极权、暴政肆虐中华的最黑暗的岁月里,讲述着法轮功真相,救度世人,救度公检法系统人员。
中共对“真、善、忍”的迫害,是对整个人类道德基础的摧毁。不久的将来,人类会象对待纳粹一样,把那些对大法修炼者犯下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的恶首、帮凶推上全人类的审判台。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一切全报!”迫害程度不同,所得报应不同,无一例外的必将各得其所。
当历史翻过这一页,真相大白于天下时,即使是执行者也必将遭到清算。当年纳粹战犯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公审时,希特勒罪恶政策的执行者、帮凶无一幸免,而且漏网者至今仍在被通缉之中。历史告诉人们,“执行命令”决不会成为逃脱罪责的借口!
一九九二年二月,即柏林墙倒塌两年后,一名东德卫兵英格·亨里奇因为开枪杀死偷越柏林墙的青年而接受审判。英格·亨里奇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时说:“那个时候,我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法官当庭指出:“作为士兵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枪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法庭最终判决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在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二年中,太原市绝大多数公检法警察、政法委系统人员对法轮功不讲法律,有近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拘留;二百余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许多法轮功学员在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洗脑班等黑窝被各种手段残酷折磨后,被打死、打残、打伤、逼疯、流离失所……
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太原公检法警察、政法委系统人员及相关人员,你们的所作所为,能逃过“公检法警察专属12项罪名”吗?一旦被受冤屈者举报,又当如何?
明慧网报道的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实例达数万起,报应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被查办判刑,有的是恶病缠身,有的暴病而亡,有的遭遇车祸,数不胜数。有的不但自己遭报,还殃及家人、子女后代。
再次善劝太原市公检法警察、政法委系统人员,请审时度势。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良知才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如果想减轻罪责、救赎自己,真心悔过,就请停止参与迫害,释放被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庭审、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并利用自己的条件,揭露迫害,揭露内幕,搜集和保存证据,将这些材料用网络或者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递交到设在国外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或提供给你身边的法轮功学员,以便将来能够在国际法庭上为你作证,赎回你的未来。
时间已刻不容缓,顺承天意才能保命!将功赎罪,认清中共的流氓本质,摒弃中共的邪灵附体,退出中共邪党组织,回归善良本性。人在做,神在看,你的善念善行和道德良知将会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明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遭受迫害详情,请参看:【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发表的《山西太原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二十年回顾》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