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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杨丽被构陷到法院 75岁婆婆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杨丽,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在家中被红旗街派出所五个警察绑架,至今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近六个月,被构陷到朝阳区法院。

杨丽的婆婆赵善英,75岁,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国保警察从家中绑架、关押构陷。前不久(五月二十一日),家属到朝阳区法院了解情况,被告知赵善英已被非法判刑。

婆婆被绑架、关押

杨丽,44岁,中专毕业,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她曾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工作六年,受到同事和领导的好评。赵善英老人和儿子朱小光、儿媳杨丽一起居住在长春市经开区。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长春市国保警察跟踪赵善英回家,随后二道国保大队以冯宪龙为首的七个警察非法入室抄家并绑架了老人,将赵善英老人劫持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关押。

十一月二十七日,荣光路派出所打电话向赵善英的家属勒索保证金,遭到家属拒绝。二十八日,荣光路派出所又打电话,让家属取鞋和衣服。家属询问老人下落,派出所说将老人送往看守所后,出现高血压症状,已送到长春市中心医院,但不准家属探望。

赵善英老人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中心医院六楼由公安局设立的所谓“病监大队”(公安病监室),对外挂的牌子是口腔门诊,实质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很多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关在这里迫害。

朱小光多次到荣光路派出所要人未果。十二月二十四日,其中一个姓胡的警察(电话:15754363956)说案子已经送到二道检察院了。在这期间,有很多人给冯宪龙打过电话,冯宪龙威胁朱小光说等着瞧。

媳妇被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五时,估计在冯宪龙的操控下,红旗街派出所警察姜铁骢、滕云生一伙五、六个人,非法闯入朱小光家中,将朱小光与妻子杨丽绑架到派出所,并非法抄家,抢走家中电脑、手机、五个U盘、两个移动硬盘、大法书籍这些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物。

当天晚上朱小光因身体弱被放回。次日(十七日),杨丽的亲属到派出所询问要人,一个警察就说:杨丽要送四看守所。看来长春市公安局抓人早已有预谋。十七日晚八点多,杨丽被非法关押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在派出所超期关押过24小时,才把人送看守所。

朱小光到红旗街派出所要人、要东西,他们以各种借口推托,说什么案子归检察院了,他们不管了。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构陷杨丽的所谓“案子”被送到朝阳检察院。非法批捕杨丽的检察官是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林海峰。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长春市深圳街派出所打电话骚扰朱小光,询问具体地址,炼不炼,到派出所登记什么的,电话和具体信息都是红旗街派出所提供的。

婆媳被构陷到朝阳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杨丽被构陷到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办案法官是赵若愚。赵善英老人于三月九日被构陷到朝阳区法院。

家属请的律师四月九日去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阅卷。起诉书上写道:证人,证言,“2020年12月14日13时在抚松路与进化街交会的交通学院宿舍小区内二单元内向一个叫张世超的人宣传”。四月十六日律师去看守所接见杨丽,询问此事,杨丽本人说: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是周一,她在单位上班,没去任何地方。

起诉书上还写道:辨认笔录;证人张辨认被告人杨丽的笔录。

起诉书中以《刑法》三百条“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杨丽进行指控是完全不成立的。中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判刑。杨丽的行为没有超出宪法35条、36条规定的信仰和言论自由范畴,不属于犯罪。

五月二十一日,家属到朝阳区法院了解赵善英老人的情况,被告知赵善英已被非法判刑。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朝阳区国保、红旗街派出所警察,采取做假口供、伪造证据等手段,滥用手中的权力,非法抓捕杨丽并抄家抢劫,先抓捕后编造构陷材料,非法把善良妇女杨丽关押在看守所。警察的行为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六十九条,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抢劫罪等。

杨丽曾被绑架劳教迫害

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在长春市开法会时被长春市二道分局警察绑架,被长春市
公安一处的警察连夜非法提审,刑讯逼供致身体多处受伤。警察怕留下证据,用装满水的瓶子打杨丽的头部。市局国保大队警察王平参与了暴打杨丽,已经遭恶报死亡。


酷刑演示:毒打

五月十日市局国保大队警察又将杨丽绑架到长春市公安局在净月潭设的地下室,(很多大法弟子曾经被非法在这里遭受到酷刑,已被迫害死的大法弟子王玉环曾被绑在死人床26天)杨丽被绑在老虎凳上刑讯逼供,杨丽什么也不说,被警察打昏迷后,放下来躺在地上,警察又用凉水浇她,后来就什么也不知道,在地上度过了一夜。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五月十一日晚,杨丽被二道分局国保警察送到长春市三看,她绝食抵制迫害,被三看恶警砸上脚镣戴上手铐,并将手铐和脚镣拉在一起。站不起来也蹲不下,铐了两天。

十多天后杨丽被送到长春市臭名昭著的黑嘴子劳教所继续迫害。被非法关押在七大队,劳教一年。

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每天被迫做劳役、做各种工艺活,十五、六小时,被迫定期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写所谓“思想认识”,被严管的法轮功学员日子更难过,每天用各种方法折磨,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殴打、逼供、电棍电、酷刑迫害、上死人床、罚站、不让睡觉是经常的。早上五点半起床干活,晚上八点收工,九、十点睡觉前还要坐小板凳不让动,晚上睡觉后,在室外走廊上还有昼夜不停走动的‘护郎’值班。几乎几分钟就要看一下监室,还有值班的警察在盯着“严管”的监室。

杨丽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回到家中。正值奥运期间,八月十二日早七时,绿园区政法委,普阳街派出所,普阳街办事处、社区一行十人,以谎称收卫生费为由,非法把杨丽抬走,绑架到长春市零公里处吉林省法制培训中心关押,无任何手续,非法抓捕,说什么:从劳教所出来不转化就办班,完全是强盗逻辑。法制培训中心其实质是中共“610”办公室私设的一个无法无天、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信仰的洗脑班、黑监狱。

杨丽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十天,才回到家中。杨丽的父亲,自女儿被抓走后,多次去绿园区、政法委、610、普阳街办事处、社区去要人。

愿所有善念尚存的公检法司人员分清正邪,明辨善恶,拿出勇气抵制邪恶,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也给自己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

参与单位信息: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同德路105号 电话 85954329
朝阳区分局红旗街派出所 所长 杨帆:15904404584
副所长:郑春雨
红旗街派出所办案人:姜铁聪(主要参与)18343093128
滕云生(主要参与)15104494420
王殿利 所长 15904404908
高建波 15904404769
高峰 15904404776
潘炳辰 15904404759
赵思琪 15904403234
赵发 15904404763
于广勇 15904404758
武兴海 15904408668
耿国文 15754362964
刘仕刚 15843051380
魏宁 18343093878
郑春雨 15304483222
刘营 15904404689
魏宁 17643132044
杨国平 15904404751
靳德峰 15904404752
杨东 15904404770
吕世操 15904404780
宋晓东 15904403114
张隽超 15904404479
贾立东 15568895389
郝荣涛 17643132056
夏吉光 15904403103
冯友涛 18343093254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林海峰,电话0431-85838071,178-4312-0115。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 邮编:130012
电话:85377011
郭立庆 检察长 85303313
孙宏 副检察长
杨喜德 副检察长
张晶 副检察长 17843120005
秦晋 副检察长
公诉科科长 车永峰17843120072
刑事检察部:刘扬(女) 0431-85887057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法院
赵若愚:(主要参与的办案法官) 0431—88559210、1860445031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邮编 130012
联系电话 0431-88559353
曲栋 13596166414 17643109105
刘春梅院长 0431-88559227 17643109189
包晓勇 副院长 17643109199
董艳 副院长 17643109000
陈凤英 副院长 17643109111
高源 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 13251740603
陈晓静 刑事庭副庭长 13844197778 17643109068 0431-88558278
王亚南 刑事庭副庭长
姜辉 刑事庭审判员043188559354, 0431-88559352
闫欣 立案庭庭长 17643109107
朝阳区分局
长春市公安局 朝阳区分局
孙景龙 局长 13354303006、15904400430
刘洪伟 局长 15904400373
拱文淮 政委 13354304009
张宏 副局长 13354304005
陈坚 副局长 13504310488
范宏光 副局长 13904390009
檀兆春 副局长 13354304010
曲海龙 副局长 13604430777
宋立威 邪党委 15904408778
范国强 国保副大队长 15904417369
赵春林 国保 13843071009
苏式 网安大队 15104491116
左剑英 网安大队 13074383917
杨帆 网安大队 15904404584
于航 网安大队 15904415355
王立志 网安大队 15904404343
刘满 网安大队 15904404685
晓飞 网安大队 15904403165
刘中华 网安大队 15904403876
廉政 网安大队 15904401826
金永权 网安大队 18343091833
赵卫国 网安大队 1590440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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