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陈宇博,家住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是一位美丽聪慧、善解人意的女孩。她因为信仰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人,遭非法关押,五月二十七日被宁波市镇海法院非法判刑八个月。陈宇博已上诉。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宁波市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国保、警察骚扰、抄家、绑架,陈宇博是其中之一。法轮功学员刘明萍、余桂清、秦莲玉、陈宇博、应国芳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宁波市看守所,宁波余姚市法轮功学员柴惠芹被非法关押在余姚看守所。
当时,陈宇博正在单位上班,接到电话,被骗回家。家门外停着警车,陈宇博被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到宁波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由于陈宇博乳房出血,检查说是乳腺癌,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份“取保候审”回到家中。二零一九年被要求每天到派出所报到签字,长期被监视。
经过两年的煎熬,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陈宇博又被非法关押到宁波市看守所。五月二十七日,陈宇博被非法判刑八个月。
陈宇博,是一位美丽聪慧、善解人意的好女孩,她坚持修炼真、善、忍,在俗世中,不断提高着自己的道德修为。她凭借自己的努力,在市局单位,得到同事和领导的认可,领导也有让她出国深造的意向。她由于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却因此被非法抄家绑架,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苦难。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以致判刑。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也希望被中共绑架参与迫害的人更加要守住善念,善待别人一定就是在善待着你们自己。
主审法官:张小丽。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