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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市刘伟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二零二一年五月下旬,陕西省汉中市法轮功学员刘伟的家人去佛平县看守所看望刘伟,得知刘伟已被枉判四年。这是疫情以来家人第一次得知刘伟的情况。因在上诉期间,刘伟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汉台看守所。家人非常担心刘伟再次被送到陕西渭南监狱遭受残酷迫害。

刘伟,六十多岁,汉中粮油机械厂退休职工。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二十多年的迫害中,刘伟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九年九月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在陕西省宝鸡虢镇劳教所遭受迫害。二零一三年一月刘伟在南郑区黄官镇发大法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绑架至南郑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南郑县法院判四年,在渭南监狱遭受强制超负荷劳役等各种迫害。二零一七年一月,刘伟结束四年冤狱回家。

二零一九年九月底,刘伟和汉中市法轮功学员张晴在西安市同遭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西安市雁塔区看守所三十余天后,张晴回家,当时刘伟下落不明。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初,刘伟被劫持回到汉中住所,佛平县警察入室抢劫,抢走大法书、打印机等私人财物。佛平县国保警察因怀疑刘伟此前去过佛平县,进一步构陷他,非法将刘伟关押在佛平县看守所

刘伟被非法关押、构陷一年多,现得知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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