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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辉南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综述(3)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接前文)

六、辉南县国保大队绑架行恶黑社会化

十三年来,辉南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直接操控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当地派出所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至少绑架法轮功学员八十多人次,非法关押于拘留所、看守所、派出所等地;非法拘禁洗脑班至少二十多人次。国保警察行恶已黑社会化。

在 迫害初期的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的高峰期,辉南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动用辖区包括邪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以及公检法司等全社 会资源,大肆、大面积迫害法轮功学员。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在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的直接操控下,沦为黑社会化组织,不讲法律、不出示任何手续、文件可以 随意的骚扰法轮功学员。

仅举一例可见一斑: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吉林省辉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正在自家超市看孙子的大 法弟子刘凤艳,并以从家中翻出了几本法轮功的书为由,将刘凤艳强行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刑拘一个月。国保大队警察张云武和王东明伪造证据,将刘凤艳非法劳教 一年,于九月二十八日将她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

七、洗脑班、看守所对辉南县法轮功学员的残害

“洗脑”是中 共实行精神控制和迫害的特别迫害手段。专为“转化”法轮功学员而设的洗脑班实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私设牢房。辉南县政法委、“六一零”,紧跟上级指令,非法 利用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末,本地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遭非法拘禁、强制洗脑迫害,至少有二十多人次。这些只是按 照“真、善、忍”宇宙原则修炼法轮功的主流社会的善良民众,无辜关押于洗脑班,短的一天,长的一个月。

洗脑班其迫害手段:对拒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采取罚站、罚走、罚跪、冬天罚冻、夏天曝晒、雨淋、开水烫、烟熏、暴力毒打、野蛮灌食灌药、捆住双手站在草地或垃圾堆旁喂蚊子、用绳子或铁铐子长时间吊铐和反背吊铐、电棍电等等残忍手段进行惨无人道的摧残和折磨。

洗脑班精神虐杀手段:

(一) 利用“亲情”胁迫转化:骨肉、夫妻亲情被江氏集团作为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重要手段,洗脑班不仅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要求巨额罚款,使学员和家属承受莫大的精 神压力,造成无数家庭破碎,又发动家属下跪、离婚作为要挟,制造家属的仇视和不理解。以此作为“攻坚”的“缺口”,强迫学员放弃信仰。

(二) 监禁于精神受虐的环境:洗脑班的外在环境给法轮功学员制造精神上的恐怖和压迫,如:洗脑班四周的围墙三米多高,走廊上的铁门、铁栅栏全封死、窗全用钢筋焊 牢,铁门用大铁锁锁着,里面的设施与监狱一样。写满恶毒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标语的黑房,把音响的音量开到最大,逼迫学员二十四小时反复不停地观看诬 蔑法轮功的录相。洗脑班还设有禁闭室。被关禁闭者只准早、晚开一次铁门洗漱,有时甚至几天不开门。扬言如不放弃信仰,就送劳教所,不经审判就判刑。

(三)伪善:伪善是洗脑班和劳教所普遍采用的手段。据曾被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讲,所谓“关爱”背后的目的是在了解每个学员的心理动态、修炼深浅程度,然后针对不同思想类型的人采取不同的办法,分门别类做“转化”。

(四) 利用被洗脑的学员转化他人:洗脑班有计划的强迫被洗脑的学员昧着良心参与转化其他学员,这是洗脑手段中最残酷的一个环节,当他们清醒过来时,无限的痛悔使 其对自己能否继续坚持信仰失去信心。据关押于所谓“法制教育所”的法轮功学员揭露,该洗脑班头目曾说“看到你们打人、骂人才算真正转化了。”可见洗脑指令 的残酷:将人性扭曲,彻底推向恶的一面。

(五)长时间剥夺睡眠。

辉南县绑架到洗脑班学员案例:

1、马世艳: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2、刘凤艳: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3、邵芳兰:女,辉南县辉南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4、潘姐: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5、刘凤武:男,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6、叶桂兰: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7、夏广莉: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8、吕艳红: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9、闫培珍:女,七十一岁家住金川镇金川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10、赵学成:男(厨师)五十六岁家住金川镇金川村,被强行绑架到通化党校洗脑班迫害。

11、刘景林:家住辉南县样子哨镇,被绑架到洗脑班两次。第一次,“刘”正在家打着吊针,被派出所强行绑架到通化洗脑班,拒收后被送回。第二次,被强行送到长春市洗脑班。在那里强制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强制上课,坐板、罚站等迫害大法学员。

12、王秀兰:家住金川镇永丰村,女,六十九岁(农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同时在辉南看守所被关押迫害七天。

13、董成文:家住金川镇永丰村,男,五十二岁(农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同时在辉南看守所被关押迫害七天。

14徐桂芳:家住金川镇永丰村,在零九年八月的一天她正在家干活,被当地派出所的人强行绑架送到通化党校洗脑班迫害十多天。

看守所对辉南县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1、李祥:辉南县朝阳镇居民。男(个体)(看守所关押迫害)

2、杜玲:家住金川龙湾村二道河子屯。女,三十多岁。在二零零零年被关押在北山看守所迫害。(被迫害后随家迁居外地)

3、冯丽嫒:辉南县朝阳镇居民。女,个体,被看守所关押迫害。

4、庞增苗:家住金川龙湾村二道河子屯。女,三十多岁。在二零零零年,被关押在北山看守所迫害。(被迫害后,随家迁居外地)

八、辉南县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案例

辉 南政法委、“六一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是巨大的。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末,部份法轮功学员经济损失案例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 一百八十余万元。其中:法轮功学员有三名被开除工作,直接经济损失六十万元。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抢劫钱物、敲诈勒索、罚款等,直接造成经济损失。 而实际情况远远不止这些案例;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远不止这一百八十余万元。

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一 直奉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政策。致使这些主流社会的善良民众、各阶层的社会精英长期被无辜关押于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甚至被迫害 致死,就经济层面而言,不仅仅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整个社会造成的无形的经济损失都是无法估量的。

辉南县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统计:

1、赵福祥:先后两次劳教迫害,回来后被开除工职。造成经济损失近四十万元;

2、刘凤武:是一个个体户,造成经济损失近五十万元;

3、叶桂兰:被停发工资,造成经济损失近十六万元;

4、李凤琴:在被抄家时,被抄走现金一千多元;

5、马世艳:被停发劳保,造成经济损失近六万元;

6、朱淑清:劳教两次罚款二万多元

7、夏广林:单位停发工资。单位被罚款二千元。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一日去北京上访,个人被罚款二千五百元,负担路费二千元。回来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单位停发工资三年。造成经济损失近六万元。

8、赵学成:男(厨师)五十六岁,家住金川镇金川村。赵学成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去北京上访回来,家人姐夫被勒索保金五千元,当地政府又罚款二千元。

9、邵芳兰:因到北京上访被罚款四千元。

10、张静波、刘玉霞在二零零零年九月进京上访,被绑架,非法关押二十余天被当地派出所接回,被当地勒索一万余元;停发三年工资近五万元。

11、李广梅:女(教师)被非法劳教二年。迫害期间直接经济损失近三万元。

12、董光文:被非法罚款五千元,家属交不上罚款,当时单位领导薛娟非法克扣上班应得的一个月工资。而且单位不断上门逼迫家人交罚款。六年的迫害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二十万元左右。

13、刘景林:两次劳教迫害造成经济损失达六万元。

九、结语

在 人类的历史上,任何迫害正信的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十三年的腥风血雨的迫害,使明智的世人看到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凶恶、残暴。中共镇压迫害法轮大法﹙法轮功 ﹚,打掉的是人类仅存的一点道德良知,让人类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从而毁灭人类。而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中却把它自己打倒了,正走向最后的灭亡。

法轮大法﹙法轮功﹚,已传向西方,以势不可挡的洪势传遍全世界各地。让世人见证了法轮大法是正法,见证了法轮大法佛法的威力!

而面对中共血腥迫害,法轮功学员坚持讲真相、 反迫害,不畏生死救度世人的壮举,唤醒了众多被中共谎言蒙骗了的世人与众生,一亿二千多万人三退大潮,不仅使一亿多人选择了美好的未来,更证实了正信的力 量能使人心向善;也使明智的世人看到了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的慈悲之心。见证了法轮功学员了悟了人生真谛后,从法轮大法中修炼出的金刚不动的坚如磐石的 坚定信念,是任何力量都动摇不了的!

可贵的中国人啊!在这历史巨变、稍纵即逝的关键时刻,守住善念,分清正与邪、善与恶、好与坏,站在正义、善良的一边,为自己的生命负责,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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