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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市好儿媳李金汝及家人遭受的苦难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达州市58岁的李金汝,一九九五年十月修炼法轮大法后,发自内心的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说真话,看淡名利,成为丈夫、公婆心中的好儿媳。但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恶首江泽民发起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李金汝被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劳教、判刑,几度命危。迫害使李金汝家破人亡,给李金汝的身心、家庭、经济、人际关系等带来了严重伤害。

一、修大法身心提升 任劳任怨好儿媳

李金汝和母亲黄静兰都是气功爱好者。一九九五年上半年,母亲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明显。母亲黄静兰16岁起就是出名的老药罐,身患肝硬化、肺气肿、胃病等等。她修炼不到一月,身体的多种疾病就不翼而飞,真正感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快乐。更主要的是母亲得法后变得更加宽容、善待别人,还主动上门与积怨多年、互不往来的兄弟善解了渊怨。

经母亲引导,李金汝于同年一九九五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李金汝正在丈夫单位(达州市外贸食品厂)签约做推销工作。和很多常人一样,李金汝总梦想一夜暴富。修炼前,李金汝推销的食品降价了李金汝却故意不通知客户,隐瞒私吞差价款。修炼后李金汝把几次的差价款(几百元)全部退还了客户;有几次一个杨姓客户喝多了酒,多算了账或者多给了钱,李金汝马上指正或当场退还。不仅如此,她还改掉了赌博的恶习,戒掉了麻将瘾、牌瘾。

一九九五年底,李金汝通过单位(四川天丽制造厂)的工会主席龙仁秀,把每年在单位原集资的全部利息捐给工会,作为贫困职工的生活补助,大约两千多元。李金汝请她不要说是李金汝捐的,如果有人问,就说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捐助的。李金汝作为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做好事不留名。直到一九九八年底,李金汝和丈夫都下岗(失业)了,因生活困难李金汝才将集资款全部撤出。

一九九七年的一天,李金汝和十岁儿子在回家路上发现大街上有几百元钱,儿子想把钱捡起来拿回家。李金汝告诉儿子:这钱不是自己的不能要;万一失主回来寻找,找不到该有多着急多痛苦啊。最后李金汝把钱放在了原处,希望失主能顺利找到。

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李金汝身心都获得了很大的受益。修炼前,一九八七年冬天,李金汝剖腹产、大出血,九死一生生下孩子,自此落得一身病。全身关节象散了架似的,周身各个部位轮番的疼痛。抱孩子两臂无力,不是把孩子绊倒就是碰伤孩子。还有神经衰弱经常失眠、经常腹泻等等。真是苦不堪言、生不如死啊。为了躲避做家务、带孩子,李金汝经常与丈夫争着打麻将、打牌,丈夫不让她就出去打。为了减轻身体的痛苦,学了几种假气功,又去找假气功师看病、按摩,钱花了照常难受。

一九九五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第一次炼第五套功法时,李金汝是散盘着炼的,当时就感觉有股强大的力量要把她从左边旋起来,李金汝努力控制着身体不动,全身上下感到法轮在转,手心、胸部、小腹处、腿肚子到处都在转,持续几月才消失。病痛处常常感到一阵阵热流通过。炼功不久,李金汝突然发现走路一身轻,走的再快都感觉不够快,人好像要飞起来似的。自此数年,李金汝没有吃一粒药,全身关节风湿不再疼痛(曾经两次在监狱差点失去生命,回家后继续炼功、修炼,身体很快恢复)。

而且,修炼前李金汝因身体不好、依赖性很强,不会做家务,也不愿学做,家务事全靠保姆和丈夫。修炼后身体好了,什么活都能干,主动学会了做家务。丈夫眼睛不好,出门办事、买东西、洗全家衣物、打扫卫生等等大小活李金汝主动承担,而且任劳任怨、细心体贴。

婆婆八十多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胆结石等疾病。在二零零九年下半年患半身不遂,留下左手无力的后遗症。经常大小便拉在裤子上,有时一天要弄脏好几次。洗污物、帮她洗澡、洗脚、擦身等等这些事都是李金汝做。二老牙齿不好,想吃什么食物,李金汝都想方设法满足他们。

婆家人性子都比较急,但是不论他们怎么冤枉、误解、责骂李金汝,矛盾再激烈,李金汝都是按照大法的要求,心平气和、轻言细语,从没有大声对他们说过一句话,更不用说吵架了。

由于李金汝这些发自内心的善言善行,丈夫说他找到李金汝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好、最正确的事情;婆婆也逢人就说:她有一个好媳妇,能找到李金汝是她几世修来的福气、缘份。

李金汝从心里感谢法轮功功法的奇效。真、善、忍是教人向善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对家庭是有好处的,使李金汝家庭变得祥和、幸福。李金汝的亲身经历,证实法轮功是对社会有好处,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二、上访讲真相遭绑架 遭“苏秦背剑”、“坐飞机”、暴力撞墙等酷刑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起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李金汝和家人深受其害,一家人一直生活在极度恐惧之中,身心、家庭、经济都蒙受巨难。

二零零零年二月下旬,李金汝赴京上访,想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不料刚走进天安门广场,就被一个身穿制服的警察盘问,李金汝说我是炼法轮功的,警察不由分说的把李金汝抓上警车,将李金汝绑架到天安门分局,遭到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整个白天都在逼迫李金汝说出姓名、地址。李金汝一直保持理性平和,把来意、目的说了,并写了几点请求事项(还师父、大法公道等等)。他们却对李金汝进行酷刑折磨(审讯室非常阴暗,窗帘紧闭,外面绝对看不到里面的情形):

将李金汝双手反背铐了好几个小时,名为“苏秦背剑”。由于长时间的“苏秦背剑”酷刑,致使李金汝双手手背局部麻木,半年后才逐渐恢复;手腕处的铐痕在一年后才逐渐消失;逼李金汝身子弯曲成九十度,两腿站直,两手平行拉直,一手拿着一个背包,称为“坐飞机”。手稍下垂就拳打脚踢。那几天走路都不平衡,行走很慢;还有扇耳光、刮鼻子等酷刑。

酷刑演示:背铐
酷刑演示:背铐(“苏秦背剑”)
第二天凌晨,来了一个高高大大的年轻人,也不知是不是警察,他一上来对着李金汝一顿凶猛的拳打脚踢,且专打头部、脸部;抓着李金汝头发使劲往墙壁上撞,多次把李金汝踢到墙壁上又落下来。这人临走时还说:“你等着瞧,明天还要收拾你,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当时李金汝被毒打的两眼、脸部又青又紫,眼睛眯成一条缝。脸部的淤青近一月才消失,头上的几个包块,好几年才散去。

酷刑演示:揪头发撞墙
酷刑演示:揪头发撞墙

次日,达州市公安把李金汝押送到达州市驻北京办事处。大约两天后,李金汝所在单位四川天丽制造厂保卫人员张光庆、熊某某把李金汝押送回达州市,交给通川区国安王某。王某直接把李金汝绑架到通川区凤翎关看守所,二十多天才放回家,后来得知是丈夫花了两千元办理了取保候审(释放证、收据单见复印件)。而单位派人押送李金汝回来的两千元路费,以因李金汝开支为由,让李金汝全部承担。李金汝分几次才还清。此举也给李金汝一家人都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三、被迫一人住宿舍

李金汝的父亲李正芳听说李金汝去北京被非法关押,当场高血压发作,晕倒在地;丈夫既要照顾二老和孩子,还要牵挂在狱中受苦的李金汝。李金汝的公公高德寿(达州市工商银行退休职工)、婆婆吴友莲(达川区水务局退休干部)由于压力,逼李金汝选择要大法还是要家庭,并逼李金汝和丈夫离婚;婆婆听李金汝说还要继续炼功,当场尿湿裤子,躺在地上;丈夫不愿离婚,公公、婆婆就赶李金汝出家门。因为公公怕李金汝炼法轮功影响了他单位(达州市工商银行),怕单位省级文明的牌子被摘。

但是多年来(约九年),李金汝一人住在丈夫单位的宿舍,每当公公、婆婆、丈夫生病住院或者动手术缺人看护时,就通知李金汝去医院照料,出了院就赶李金汝走。直到二零零八年下半年才同意李金汝回去住,照顾年迈的二老。

二零零零年以后的那几年,正是孩子读初中、高中、上大学的关键时期。李金汝不能在孩子身边保护、教育,而且孩子长期耳濡目染爷爷、奶奶、姑姑对父母的责骂、甚至辱骂,致使孩子的性格变得孤僻、古怪,对他们产生很大的怨恨,孩子的心灵一直留下了无法忘却的痛苦记忆。

二零零零年五月六日,李金汝与一位汪姓同修去达州的万源县,汪的单位误认为他们是赴京上访。他们上车就被铁路公安跟踪、监控,下车后被万源火车站公安绑架,绑送到达州车站铁路派出所审问两夜一天后,又绑送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分局国保科,被非法审问一天,非法搜包并被非法关押在达州市西外拘留所十五天。后由李金汝单位保卫股人员张光庆接回家(那次的拘留证没有留下,但有“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为证)。

几天后接到通川区国安的通知:因李金汝违反规定离开居住地,没收取保候审金两千元。

二零零一年正月,李金汝母亲病危。李金汝跟单位请了几天假回老家探望,不料刚到家,就被四川叙永县国保郭定义(音)等人绑架到国安,要李金汝答应不与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来往。李金汝认为这没有理由,他们就把李金汝绑架到叙永县看守所关押两天(见释放证复印件附件)。出看守所后,单位要李金汝马上回去,不得停留。第二天就被迫离开老家,未能在母亲病重之时尽孝。

四、给小同修送衣服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一年五月六日,李金汝到达县看守所,给一个小女同修送衣服。该名同修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身带残疾,和弟弟随父母进京上访,全家都被非法关押,无人照顾她。看守所警察怀疑李金汝是法轮功学员,通知通川区国安王某前来辨认。王某一眼认出李金汝,强行搜包,拆烂李金汝的密码包,发现有几张手抄的经文,还有一本《转法轮》。王某就把李金汝绑架到通川区凤翎关看守所非法拘留。

非法拘留前,王某等人还去李金汝住处非法抄家。抄走师父法像、所有大法书籍、音像制品和其他数据。连敬师父的香、香炉都被抢走。

二零零一年七月左右,在凤翎关看守所,李金汝由于拒绝背监规,被看守所女队长胡某用鞋底打头部、脸部,并上手铐铐了大约半个月。之后出现呕吐、心慌、心跳过速、胸部腰部疼痛等症状,吃不下饭,身体消瘦,人已变形。在这种身心遭受严重摧残的情况下,通川区国安仍于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非法判处李金汝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一年年十月下旬,通川区国安王某等人绑架李金汝到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检查身体有高血压(180~230)、心脏病,劳教所拒收,国安遂又重新将李金汝关押在通川区凤翎关看守所。几天后(大约十一月初)李金汝生命垂危,国安为推卸责任,通知李金汝丈夫接李金汝回家。

五、遭骚扰、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零三年五月上旬,通川区国安怀疑李金汝与某单位发现的真相传单有关,国安队长覃家文、王某带了十多人想闯入李金汝住在丈夫单位的家搜查、抄家。李金汝将防盗门锁上(钥匙在屋内),他们想撬门入室,被李金汝正念制止。想绑架李金汝去办公室按全掌手印,李金汝高声呼喊,惊动了邻居,方才作罢。

二零零六年三、四月间,达州市国安、610主任王某,怀疑李金汝与通川区北外镇发现的大型标语有关,从儿子的大姑家(因她家无人住,离儿子学校又近,当时暂时借住她家)将李金汝绑架到通川区北外镇龙腾山庄洗脑班两天。李金汝绝食抗议,才放李金汝回家(那次的迫害没有留下物证,但李金汝家人都是证人)。那时正是李金汝儿子高考前最关键的时候,丈夫在外打工,儿子三餐无人照料。迫害给李金汝和家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创伤。

六、被非法判刑五年 几度命危

二零一一年七月上旬,因运送大法书和资料一事,达州市抓捕了本地三十多个法轮功学员。610、国安怀疑李金汝也参与了,七月十九日上午七点多钟,达州市610、通川区国安、达川区国安及婆婆所在单位达川区水务局领导等一行十几人到公婆家强行绑架、抄家,同时丈夫单位的宿舍也被查抄,共抢劫走价值上万元的物品,包括护身符数个、笔记本电脑一台、移动硬盘三个、U盘六个、移动DVD两个、手机九部、微型摄像机一个等等,连笔记本、风扇都不放过。

李金汝被非法刑拘在达州市复兴看守所。几天后,市国安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李金汝非法拘捕。

李金汝被绑架到复兴看守所时,起初因不愿按要求报数,被看守所管女监室的李队长罚面壁半天;在看守所每天被强迫参加“义务劳动”,如串珠子等等,直到十月二十三日左右他们发现李金汝有高血压症状,才没再安排李金汝值夜班和固定劳动任务。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左右,李金汝在看守所摔倒。狱医检查发现李金汝有高血压症状(血压170~260),为确诊就把李金汝送到达州市二医院检查;还专门请来达州市中心医院的专家会诊,都说是高血压三级高危(血压170~250),这个血压数字是看守所有史以来最高的。当时她还有心脏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据说看守所领导、狱医打十几次报告给达州市610、政法委,请求让李金汝保外就医。达州市610、政法委两次召集公检法司联合会议。研究的结果是:因二零一二年上半年要开“两会”,下半年要开“十八大”,为稳定压倒一切,决定不放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非法开庭,不通知家属、不准人旁听。李金汝在法庭自辩,法官不准李金汝说;每当问到有没有异议时,李金汝都说:李金汝有异议!最后,达州市通川区法院还是诬判李金汝五年。

二零一二年四月三号左右,李金汝在看守所再次昏倒,送达州市二医院抢救。检查出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症状,戴着脚镣铐在病床上住了五天院,看守所警察轮流值班监管。丈夫写了申请,要求保外就医。

二零一二年四月底,李金汝被劫持到四川省简阳市省女子监狱(养马河)。看守所狱医专程押送李金汝。路上戴着手铐,几个人铐在一起。体检时因李金汝全身麻木瘫在地上,监狱拒收,又被押送回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五月中旬,李金汝生命危急,才被放回家“监外执行”(见释放证复印件)。在家没有人身自由,不准离开居住地。“十八大”期间,二十四小时公开监视,出门就有几人跟着。直到十一月中旬才撤走监视的人。

二零一二年下半年,达川区司法局基层科人员拿着“小区矫正人员登记表”上门,要求李金汝签字,不准私自外出,出门要请假。平时经常电话骚扰,要求李金汝定期去“报到”。

二零一三年初,李金汝回老家叙永县处理房屋拆迁事宜,达川区司法局要求每月必须在叙永县司法局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要派人押送李金汝回来。

七、控告恶首 遭司法局威胁

二零一四年四月中旬,丈夫、小姑在医院护理公、婆,当时只有李金汝一人在家,正准备赶去医院。达川区南外镇派出所一男一女上门登记,询问李金汝是否还在炼法轮功,还到处翻看,问李金汝有没有计算机。

李金汝于二零一五年七月控告首恶江泽民对她的迫害,受到达川区国安、达川区司法局以及翠屏司法所的骚扰,污蔑她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秩序。

司法局妄图找借口继续迫害她,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号下午,收到一份达川区司法局发的警告决定书,说她没有按规定提交身体检查报告,逼她一周内去医院体检身体,并威胁她,如果不配合就要加重处罚。

八、母亲黄静兰含冤离世,父亲瘫痪在床

在李金汝被关押期间,母亲含冤离世,父亲瘫痪在床。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初,在通川区凤翎关看守所因生命垂危,被丈夫接回家。出狱后才得知,丈夫曾写了四封信给李金汝,可李金汝竟然一封也没有收到,全被看守所非法扣押了。

信中谈到李金汝母亲得知李金汝再次被迫害入狱,又气又急,病情加重,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底去世。丈夫代李金汝向610、国安申请,请求放李金汝回老家看望母亲最后一眼、奔丧,610、国安也不许。

信中还提到李金汝父亲李正芳承受不住黄静兰病重、李金汝入狱的巨大打击,再次高血压发作,人突然变得痴呆、不能认识人,最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后来李金汝父亲逐渐成了植物人,直到二零零六年九月底,含冤去世)。

李金汝母亲黄静兰是退休教师,也是一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四月进京上访,在火车上就被绑架。押送回叙永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被罚款五千元,同时单位押送回当地的费用四千元也全部要她承担。叙永县国安在释放母亲时,要李金汝父亲签字担保,并监控母亲,不让她外出,否则一切后果将由父亲承担。

李金汝父亲精神压力很大,几乎天天都要责骂李金汝母亲黄静兰、甚至骂大法。黄静兰所在单位叙永县第一中学的门卫,更是受上级指使,长期监控黄静兰,连出校门、回家的时间都作登记。有一次黄静兰在六姨家做客,第二天才回来,门卫拉着黄静兰说:“你再不回来,我们就要报警、全国通缉你了。”

亲友们轮番上门,劝黄静兰“看清形势,放弃修炼”。黄静兰承受不住来自社会、家庭,精神、经济等方方面面的巨大压力,二零零一年初出现全身瘫痪症状。二零零一年六月底,在李金汝第四次被迫害入狱后,黄静兰气急之下病情加重含冤离世。

黄静兰修大法做好人,以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也正是她带李金汝走入大法,李金汝才脱胎换骨有如重生。痛心和遗憾的是,黄静兰最后竟遭无辜迫害而死,使李金汝不能尽孝让她颐养天年;李金汝的父亲也是一样,如果没有江泽民的残酷镇压命令,没有媒体对法轮功的公然侮辱、诽谤和造谣,没有公检法肆无忌惮地对李金汝和母亲黄静兰拘留、绑架、劳教,李金汝的父亲就不会成为植物人,更不会过早含冤离世。

更不可原谅的是,黄静兰尸骨未寒刚去世几天,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的几家电视台就来采访李金汝的六姨,准备在“七二零”报导这个特大新闻。他们要李金汝的六姨按照写好的内容念,说黄静兰是因为炼法轮功不吃药才死的。还说如果六姨不想暴露面容,可以遮住脸部。六姨坚决拒绝,不愿污蔑法轮功。后来他们找到李金汝的二妹(县财政局工作),以工作要挟,要她配合。二妹无奈的说了几句(现已记不清说了些什么)。就这样李金汝和家人亲自经历了类似“一千四百例”的炮制过程!

九、李金汝婆家人所承受的精神压力

李金汝公、婆的父亲都是在中共建政初期被枪决的,曾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灵创伤。几十年来循规蹈矩、小心谨慎做人。因李金汝修炼法轮功,他们多次逼李金汝和丈夫离婚,最终丈夫不离不弃才作罢。

从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下半年,公公怕李金汝影响他们单位省级文明的“荣誉”,不准李金汝住在家里。二零零五年五月,李金汝在家住了三天左右,他说,如果李金汝不走,他就要走,他出去住。李金汝只得离开了。

二零零八年下半年因照顾公婆与他们同住至今,每当李金汝出门,他们就紧张;稍晚一会回来,二老就担心得不行。婆婆透过窗户一直望着大门口,直到李金汝回来。回家后婆婆就要唠叨、数落、责骂许久,直到消气,还要连累丈夫一起挨骂。在家里,公公不许提任何敏感话题;稍不顺心就要赶李金汝走。

李金汝的丈夫血压高,常常头痛、失眠,寝食难安。心知李金汝炼功是好人,又要承受社会、家庭的高压。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下旬那几天感觉头部剧痛,终于承受不住巨大压力,半夜脑出血摔倒在地。抢救检查出脑挫裂伤、中线偏位、颅内高压、水肿、血肿等等,病危通知下了六次。终因心念大法好,师父慈悲救了一命。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二年李金汝被非法关押期间,丈夫非常担心牵挂李金汝,不顾眼睛不好、路途较远、行走不便的困难,拄着拐杖、戴着墨镜(怕强光刺激眼睛)多次冒着风雨、顶着烈日独自来看守所看李金汝、送衣服、送被子等等。感动了看守所的警察和同室的嫌疑犯。

婆婆说,他们是担心李金汝又被抓,在监狱受苦,因为李金汝两次差点失去生命;还担心影响了后人;更何况李金汝正在背负冤案。如果没有这场残酷的迫害,没有这些精神压力,他们不会这么对待李金汝,都会说李金汝好,公认李金汝是世上难找的好媳妇。

李金汝和家人原本有个和谐美满的家庭,夫妻相敬如宾,母慈子孝,其乐融融。李金汝通过修炼,达到身体康健、家庭和睦,难道不是对国家有益吗?十几年来李金汝一家的悲惨经历是谁造成的?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来,残酷的迫害一直在继续,法轮功学员还在被判刑,被送入监狱,还有千千万万个像李金汝一样的家庭在苦难中挣扎。

中共自篡权以来,血雨腥风,运动不断,杀地主、杀资本家、杀中共自己队伍中还有良知的人、杀知识分子、杀学生,杀的都是精英,中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都被毁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被毁坏,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不要继续充当邪恶的打手,拿出勇气与良知,努力制止身边发生的迫害,为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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