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政法委副书记兼省综治办主任李娥,多年来在山东省劳教系统任职,许多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都与她有关。李娥对山东省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美国政府正在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并严厉制裁侵犯信仰自由、迫害人权的中共官员和基层执行者。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二零一六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27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二零二零年十二月的一批恶人名单被送至29国政府,二零二一年三月九千多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名单被递交38国政府。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李娥二零零三年任山东省劳教局副局长。二零零九年五月,任山东省司法警察学院院长。二零一一年七月,任山东省劳教局局长。二零一三年六月,任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等。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李娥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省综治办主任,现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省综治办主任。
李娥任职期间,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的简述。
1.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长期禁止学员与家人见面、通信,严密封锁消息。法轮功学员每天做14~16小时的苦役。
二零零三年四月,开始实行所谓新的“奖惩办法”,对不“转化”(即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每人每月扣“思想分”40~70分,这意味着每个月要加期4~7天,工资每月10元;不论干活多少,只要不“转化”,就扣分加期。
对拒绝做奴工的法轮功学员,强迫坐在高和宽分别为十公分的小凳子上,每天连续坐15~16小时,不许活动。有的稍微伸伸腿或动动身子,看管的犯人就跑过来,轻则侮辱、谩骂,重则抬腿就踢。有的大法弟子臀部都坐烂了。
所里还规定队长来时,大家必须起立,集体喊:“队长好”,不起立、不问好的就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只能屋里拉、屋里尿,不让买食品。有的已几十天不让洗漱,有的臀部坐烂了,也不让清洗。队长们说:“治你们还不好治吗?”
二零零三年七月,法轮功学员李健美被重新绑架回该劳教所,身体已受尽折磨,状况很不好。因不“转化”,队里指使犯人张娟娟对她严管。一个队长对张娟娟说:“把她交给你和孙小红了,只要给她留一口气就行。”从此,张娟娟经常对李健美举手就打,抬脚就踢。
中国新年前,张娟娟以李健美抄写经文为由,对她拳脚相加,非常凶狠,并用皮带抽李健美的头,坐在监控室的毕某某、梁某某两个队长,洋洋得意的看着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施暴。李健美不仅被毒打,还被戴上手铐,禁闭在没有暖气的小屋子里,16个昼夜不让睡觉,受尽折磨,致使李健美二月份被迫害的吐血二次。
2. 山东第二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山东省第二劳教管理所(简称山东第二劳教所),一直是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
二零一一年,威海市乳山镇法轮功学员于述亮被绑架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劳役三年,遭受了种种酷刑折磨。在邪恶的八大队,他从不配合恶警与犹大们的歪理邪说,不“转化”,成了恶警的眼中钉。恶徒逼迫他每天白天长时间坐小板凳,直到深夜。睡在大厅里,冬天打开窗子冻,夏天打开厕所门闻臭味。迫害于述亮的恶警有李公明、张玉华等。
二零一二年三月,威海市乳山镇乳山寨村法轮功学员于英佐被非法劳教在二所。刚到时,被几个武警绑架进八队。恶警张玉华强制“转化”于佐英,头一天晚上,把于佐英铐在队部的厕所里,张玉华把洗脚水亲自倒进了于佐英的脖子里,衣服全都湿透了,加上初春天气,很冷。还有当时值班的恶警聂树忠,也把一盆洗脚水泼向了于佐英。
二零一二年三月,威海市法轮功学员柳胜珠(柳胜竹)被绑架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八队遭受迫害。柳胜珠一直抵制迫害,不“转化”,经常被恶警李公明、张玉华等铐在队部厕所里、被褥室里折磨。
法轮功学员王胜华,河北省黄骅市人,二零一二年三、四月份被绑架到二所八队。王胜华为声援柳胜珠减轻她的迫害,绝食反迫害,天天被抬去所里灌食,打吊瓶,身体很虚弱。
一次,省劳教局长李娥一伙到八队“参观”。在奴役车间,柳胜珠大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连喊三声。之后,李娥电话追问此事。晚饭后,恶警李公明把柳胜珠铐在了厕所里;晚十点后,又把柳胜珠成大十字形铐在了被褥室的两张双人床(上下式)的床头上,关着灯,监控器也监视不到的暗处迫害。主要恶警李公明实施犯罪。
二零一三年,八队非法关押着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七队四十多名。八队恶警恶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点有大队长办公室、警察用卫生间、所谓的“心理咨询”室、被褥室、储物室、图书室,这些地点无监控镜头。
李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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