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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九年冤狱 湘潭会计师莫利琼又被构陷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湘潭会计师、法轮功学员莫利琼,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晚上外出,九点左右路过杨嘉桥镇金笔村时,被杨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佳等绑架,非法关押在湘潭市看守所。五月初,莫利琼被非法构陷到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员为马洁婷。


莫利琼

莫利琼女士,一九七零年四月出生,会计师,原湘潭纺织印染厂员工,曾任北京大北农集团衡阳分公司财务总监,家住湖南湘潭县。一九九七年五月在天津打工期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由以前的斤斤计较变得善良、宽容;身体也越来越好,工作精力也越来越旺盛,从来不知道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莫利琼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湘潭市610办公室非法审讯中,遭到“苏秦背剑”、拳脚踢打的酷刑。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她在长沙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九年,劫持到湖南省女子监狱迫害。冤狱期间,湘潭纺织印染厂无理的将她开除,丈夫也在压力下与她离了婚。

二零一七年开始,莫利琼来到广州工作,一直担任财务经理。她坚持在节假日回到湘潭看望父母和孩子。

二零二一年二月初,莫利琼回到湘潭,准备陪父母和儿子过年。二月五日,莫利琼外出,晚上九点左右,路经杨嘉桥镇金笔村时,被杨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佳、警察刘峰、派出所驻金笔村辅警张勇拦截、绑架,借口是莫利琼持有一个装有几份“祝你平安”小册子的黑色袋子。警察还到莫利琼的住所抄家,没有发现任何所谓证据。经办国保为湘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副大队长徐定,国保警察李怀德、曾为军。

三月一日,莫利琼被湘潭县检察院非法批捕,检察员为张红军。五月初,莫利琼被构陷到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

在看守所,莫利琼给经办警察、检察员写信,说自己只是路过杨嘉桥镇金笔村,不知道副所长杨佳说的那个黑色的袋子,自己也根本没有这个黑色的袋子。

同时莫利琼劝善冤案经办人: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祝你平安”是全世界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愿,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疫情不要降临到自己身上,希望所有的家人、朋友平平安安,因“祝你平安”而获罪是天下第一奇冤。

莫利琼说:自己是法轮功修炼者,法轮功已经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上亿民众通过修炼获得了健康的身体和道德的升华,全人类的普世价值是共同的,是非、善恶、正邪的标准是一样的,法轮功在其发源地被禁止只是暂时的。

莫利琼还写道:《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在中国至今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法轮功非法。任何政策、命令和指使都代替不了法律,迫害是违法的。任何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个人、机构、部门、团体,不管当时怎样的位高权重、显赫一时,最终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她奉劝经办的公检法人员,即使身不由己,也要行使自己“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样才能为自己和家人带来平安。

关于莫利琼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十年冤狱 湖南湘潭会计师控告元凶江泽民》《湖南湘潭莫利琼被劫持到马家河看守所》等。

相关责任人:
1、杨嘉桥派出所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天马东路
电话:0731-57253110
经办警察:
杨嘉桥派出所驻金笔村辅警张勇
副所长杨佳,18773285123
陈卓、李陈刚、刘峰
2、湘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办案国保
副大队长徐定, 1977年6月27日出生,13975237508
李怀德,1967年10月11日出生, 13907327603
曾为军,1988年10月04日出生,18711337321
3、湘潭县检察院
检察员张红军
4、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
检察员马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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