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蒋德媛老年人没什么文化,她老伴养老金被扣找不到问处,去办事处问,是对的呀,也构不成犯罪嘛!律师还在庭上说蒋德媛去信访局,派出所,申诉她老伴的养老金被扣,还有错吗?难道就犯罪了吗?还把她起诉到法院,如果这样就判她有罪,那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哪我今天在庭上辩护难道也犯罪吗?
律师正说呢,庭长杨继兰吼律师,说他用手机拍照,两个法警冲到律师身边,让律师把手机交给他们检查。律师说他们没有权利检查。杨继兰说律师不应带手机,律师说自己手机是查资料的,并未拍照,而且你们也带有手机呀。
蒋德媛也对杨继兰说:“不能对我的朋友无礼。”杨继兰说那既然是查资料就算了。但下来还是要查他手机的。在庭审后杨继兰让律师在三张纸上签字说如果他用手机拍照了,要完全负法律责任。
公诉人黄正萍说从蒋德媛家搜出备课本11本,又说资料很多,蒋德媛说其中包括她儿媳备课的8个,自己抄书的3个。
律师要求公诉人拿出物证,黄正萍说有图片,律师要求公诉人拿出实物。杨继兰先说休庭让公诉人去公安局调物证,后来又说延期庭审。律师对他们说:“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无休止的构陷,人为制造冤假错案。”
讨要养老金被骚扰、构陷
二零二零年六月,蒋德媛的老伴张正友取养老金时,发现少了。他打电话询问单位时,单位人员说,是因他二零一二年被会理县国保队非法劳教一年半(所外执行),当时没扣养老金。二零二零年三月,国保警察文达明给单位送去劳教通知书副本,要求把那一年半的养老金扣回。
张正友和妻子蒋德媛认为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是合法的,而张正友在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劳教,是公、检、法、司、劳教所的违法行为,是对好人的迫害。因此,张正友和妻子到单位要求解决被扣的养老金,但是,也没有得到解决,还遭到威胁。蒋德媛把张正友修炼法轮功前后的身体的变化及因修炼大法屡遭迫害的情况写下来,复印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送到信访办,信访办人员拒看、拒收。蒋德媛又将材料交到城南街道办事处和城南派出所。
在派出所,所长苏建和其他警察把蒋德媛推到审讯室,非法审讯。他们问蒋德媛是谁写的,蒋德媛说自己写的,并念给他们听,他们不准她念。警察限制蒋德媛上厕所,并把她弄到医院检查,强行把她戴上手铐,把她的双手弄得青紫。晚上快七点了,所长才叫她回家了。第二天下午六点半,所长苏建又带着六个警察到蒋德媛家敲门,把蒋德媛又拉到医院强行体检。医生说,血压太高,必须立即住院。蒋德媛被送回家。过了两天,警察又给蒋德媛送了一份《监视居住决定书》。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多,蒋德媛再次遭城南派出所绑架。在派出所,她被逼问上次她给他们的《张正友修炼法轮功前后的身体的变化及因修炼大法屡遭迫害的情况》还交到什么地方了?还要她签字确认,被蒋德媛拒绝。下午五点,蒋德媛才被放回。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三个城南派出所警察、三个社区人员,又到蒋德媛家骚扰。十一月十八日,三个城南派出所警察王文杰、陈杰、郭成再次到蒋德媛家,叫她签字,说她的“案子”被送到检察院去了。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城南派出所警察王文杰(警号F25373)、陈杰(警号518768)、李姓警察,两个社区人员刘娟、杨佳佳,又到蒋德媛家,说她的“案子”已经被起诉到法院了。他们拿着一摞纸,给蒋德媛念了一下。蒋德媛要求把纸给她看,他们说不给看,就是来通知她一声。
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会理县法院高雄伟和一个城南派出所警察、两个社区人员到法轮功学员蒋德媛家,送给她一张法院权利义务告知书(上面写一个电话:(区号:0834-5622562)和一份检察院的起诉书。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早上,会理县城南派出所三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蒋德媛家骚扰,问她家房子面积有多少,声称来看她是不是好好的,还强制录像。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早上九点,会理县法院非法对蒋德媛开庭。
相关电话
法院
杨鲁坡 院长 办 0834-5623511 移:13980282212
罗 文 副院长(主管此类案件) 办 0834-5610177 移:18188368616
刑一庭:0834-5622562
庭长:杨继兰 13881583050
检察院
潘利平 副检察长 办 0834-5625643 移:13908157733
县公安局
赵 鹏 局长 办:0834-5632001 移:18981551066
13881581066
城南派出所 值班电话:5622440
所 长:苏建 移 18981552736
副所长: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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