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郭胜利被非法判刑三年 上诉被非法维持原判
河南省新乡市大法弟子郭胜利被非法判刑三年,上诉被新乡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河南省新乡市大法弟子郭胜利,女,69岁,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在向民众讲真相时遭人诬告,被新乡市洪门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其它资料及优盘内存卡播放器现金等大量私人物品。并以其不配合,非法送进新乡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十五天。后交5000元取保候审。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接到卫辉市检察院传票让她二十三日到卫辉市检察院,并于二十四日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新乡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卫辉市法院对河南省新乡市大法弟子郭胜利非法开庭, 于三月二十九日非法判处大法弟子郭胜利有期徒刑三年,罚款三千元。郭胜利已向新乡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新乡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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