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法轮功学员马永菊对非法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2021年4月25日,六盘水市钟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马永菊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人民币一万元。马永菊不服判决,上诉至六盘水市中级法院。
2020年5月底,在人民广场,朝阳派出所警察把马永菊绑架到大丫口拘留所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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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5-13 标签:
2021年4月25日,六盘水市钟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马永菊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人民币一万元。马永菊不服判决,上诉至六盘水市中级法院。
2020年5月底,在人民广场,朝阳派出所警察把马永菊绑架到大丫口拘留所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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