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露迫害 » 陕西宝鸡秦丽杰、寇爱梅、李宝莲遭非法判刑
陕西宝鸡秦丽杰、寇爱梅、李宝莲遭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二零二零年六月初被绑架的陕西宝鸡石油机械厂三名法轮功学员寇爱梅、秦丽杰、李宝莲已被冤判,被移送西安女子监狱。其中,秦丽杰被冤判五年,寇爱梅被冤判四年半,李宝莲被冤判一年零四个月。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下午两点至四点,宝鸡市金台公安分局出动了多辆警车、几十个警察,绑架了宝鸡石油机械厂的八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史翠英、寇爱梅、秦丽杰、秦丽华、李宝莲、李宝荣、寇水玲,还有秦丽杰的丈夫毛洪恩(未修炼法轮功)。八人中,寇水玲年纪在80岁左右,史翠英75岁,其他人年龄均在60岁以上。

警察破门而入,分别闯入史翠英、寇爱梅、秦丽杰、李宝莲的家中实施绑架抄家,未出示任何证件,家属询问也不敢报自的己姓名。警察抢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这些法轮功学员中有的可能被长期跟踪、监控。实施绑架当天,宝鸡石油机械厂院内停有多辆警车。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秦丽杰、李宝莲、寇爱梅三人被劫持到第二看守所非法逮捕、关押,其他人已于六月二十一日被释放回家。现在得知,被非法关押了数月后的秦丽杰、李宝莲、寇爱梅已被非法冤判。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