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鸡西市法轮功学员包万明、周克铭、滕淑丽三人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遭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鸡西看守所。今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鸡东法院以视频的方式对三人非法开庭。鸡东县法院、检察院在庭审过程中态度恶劣,阻止当事人及律师的辩护,法庭如同虚设走过场。四月二十三日下午,黑龙江鸡东县法院对以视频的方式对包万明、周克铭、滕淑丽非法开庭,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多位家属到场旁听,包万明聘请的律师及三位法轮功学员自己在法庭上辩护。
包万明指控鸡冠区公安分局,在包万明不在场情况下捏造所持资料的数量。辩护律师当庭指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中对禁止的法轮功书籍解禁的明文规定,持有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开庭中态度始终嚣张的公诉人答道:“我们不按照这个”。对包万明提出的资料数量的异议,律师要求核实。法官明知道第二天是周六各单位都休息,法官却让律师第二天去查看录像刁难律师。
滕淑丽也当庭指控遭到鸡冠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虐待。去年十月十二日,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对滕淑丽抄家后将其带走时,东北的时值天气已经寒冷,警察没让滕淑丽穿长袖衣服。将其带到鸡冠区公安分局后,警察两小时轮换,一夜没让滕淑丽睡觉,滕淑丽提出自己来例假需要上厕所,警察阻止不让去。
鸡东县检察院公诉人刘春波(女)在法庭上列举所谓的证据。在庭审的整个过程律师及法轮功学员辩护中,都遭到鸡东县法院本案主审法官徐忠祺的制止,极力阻挠辩护。最后,检察院给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在中共治下的公、检、法机关,都是打着法治社会的幌子欺压百姓,他们本身就不守法,执法犯法。中共的本质就是邪恶的。希望中国的百姓认清中共的邪恶,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顺天而行才能保平安。
直接责任人:
鸡西市鸡冠区公安分局:张海涛
鸡东县检察院:刘春波(女)13125972577
鸡东县法院:徐忠祺 1314466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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