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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主岭监狱恶警宗明军犯罪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公主岭监狱是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黑窝。公主岭监狱里除了设有许多监区外,还有一个禁闭室,专门用来迫害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监狱恶警宗明军,是所谓转化法轮功“学习班”(强制洗脑班)的主要负责人、所谓“攻坚办”的干事,他多次担任转化班的责任人,组织恶警采取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他还经常大放厥词:“活剥你们几个的皮,看你们还敢不敢炼了。”

宗明军曾经在二监区二中队任中队长,期间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在押人员的钱物等,和大管事犯人高树友狼狈为奸,高树友(外号老友子)及其犯人眼线在在押人员中观察谁有钱,如果有钱还不向宗明军上货(行贿),宗明军便找茬殴打在押人员,或者在改造上在生活上处处给其穿小鞋,或利用大管事犯人高树友给其在生活上处处设置障碍。在押人员王在相(常人)非常有钱却不给他上货。有一次王在水房抽烟,当时在水房吸烟的人很多,宗闯进水房当着众人的面就对王在相一顿拳打脚踢。并且经常对王在相的人身和私人物品进行搜查,如果翻到钱财或值钱的物品便揣进了自己的口袋。例如有一次翻王在相的东西时,翻到了一张邮票,宗明军便迫不及待的把它拿到有关部门去鉴定该邮票是否值钱。有一次宗明军将一名在押人员(常人)押到禁闭室,并上死刑床抻拉迫害。已经严重违反了《监狱法》第45条:不允许打骂体罚在押人员等的规定。

不仅如此,宗明军把二中队所有在押人员召集在一起放言道:你们都给我听好了,我宗明军就是这么一种打法。还有一次在押人员隋国富(常人)因为擦窗户没有擦干净,宗明军便对他大打出手。法轮功学员刘金生和在押人员看电视,当电视演到革命片时,刘金生揭露出革命片的假相,被宗明军的眼线犯人肖易达听到了并且汇报给了宗,宗便找茬以刘金生走队列走不齐为由对刘大打出手。据犯人张凯强透露:宗明军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刘春立,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猛击刘的头部。还有人透露:宗明军经常强迫刘春立倒立等各种手段达到折磨人的目的。

宗明军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积极鼓励在押人员揭露他人的犯罪。有一次犯人王令富(常人)向宗反映了自己亲人的犯罪行为,王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表现出重大立功从而获得减刑,宗也多次向王保证过:如果揭发的事属实就立刻给王办理立功减刑。宗与当地公安局联系了并得知确实存在此事,结果宗把功劳全按在自己的头上没有王的事了。

打人对于宗明军已经成了一种癖好,终于宗明军在对在押人员王成喜大打出手后,被王成喜的父亲给控告到了法院、检察院,从而葬送了宗的政治生命,宗明军的中队长职务被拿下(在此之前宗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宗明军的手下管事犯人高树友也被人告到劳改局(因为规定不允许犯人管犯人)况且高树友的行为与宗明军如出一辙,经常利用权势吃拿卡要在押人员的钱物等,劳改局下令对高树友永不录用。后来宗明军调到五监区后,利用暗箱操作把高树友从二监区调到五监区又开始充当管事犯人,完全没有把劳改局的文件放在眼里。

宗明军在五监区只是一个普通警员,他的仕途被折断后,他便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迫害法轮功学员,好象这一切与法轮功有关。宗明军仅仅在五监区就曾多次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造成五监区的环境极端恶劣,在二零一零年左右五监区先后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孙震和王利君因长期遭受严重迫害后生命垂危,被监狱紧急保外抢救无效而死亡。其实在保外之前人已经被迫害的不行了。

监狱在二零一零年八、九月份成立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洗脑班,此时宗明军就象蚊子见到血一样蠢蠢欲动,宗明军认为这是一个重新走回仕途的机会,便迫不及待的参与了进来,当上了洗脑班的主要负责人——攻坚办的干事。宗明军强制法轮功学员坐窄木条小板凳,从早晨坐到晚上,一动不让动,腰板挺直,稍微的动一下便遭受拳打脚踢,并且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

宗明军经常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在洗脑班里还有犯人打手石东辉等。警察打人已经是犯法,何况犯人乎?那么到底是谁给了犯人石东辉打人的权利呢?其中必有后台,那就是宗明军。石东辉以前在二监区曾经是宗明军手下的管事犯人,宗明军办洗脑班后把石东辉从二监区调入攻坚办,并对他说:“你要好好配合我工作,我就是想在法轮功身上做出点成绩”。宗明军还对看守法轮功学员的包夹犯人说:“不转化就消他们,往死里消;昼夜别让他们睡觉,只要他们闭眼睛就扒拉他们。”每一个学员被四个包夹犯人在每天二十四小时内连续看管,寸步不离,不允许与任何人说话来往,任何人也不可以与法轮功学员说话或往来。这一点很相文革的再现:在精神上摧毁你;在肉体上消灭你;在人群中孤立你。除此之外,专门洗脑的教育科攻坚办还在各个大队暗中安插了大量特务——犯人眼线专门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甚至一思一念,然后再暗中打小报告秘密汇报给攻坚办警察。比如原二监区常洪波就是专干这个的)。

被非法关押在一监区的法轮功学员沈立新,被强行送进洗脑班,就是因为沈立新和同修打了个照面,宗明军便对他施以拳脚。沈立新正色道:“警察打人!”宗明军便丧心病狂的将沈立新押进禁闭室上死刑床抻拉迫害,同时和宗明军随行的好几个警察用好几根大功率电棍电他。法轮功学员厉彦伟因坚持不转化,被宗明军强行关进黑房间(黑房间是宗明军专门为迫害法轮功而布置的房间,房间的窗户挡的窗帘,墙壁和地面都是隔音的,室内阴森恐怖,故称黑房间),伙同二监区教导员王东时、二监区干事郭万忠,用多根电棍对厉彦伟长达数小时的电击,身上、脖颈上、甚至小便上电的到处都是泡,最后大小便都失禁了。宗明军还恶狠狠地说:“活扒你们几个人皮,看你们还敢不敢炼了?共产党就是对你们太善良了,要是依着我把你们统统毙了。”其实有很多法轮功学员都是在黑屋子遭受到这样的迫害。宗明军每一次行凶都是在酒后下午两点左右,按照监狱的规定警察在工作期间不允许喝酒,更何况酒后行凶打人,严重违反了《宪法》、《监狱法》和《狱务公开》但是监狱却对宗明军的恶行熟视无睹、置若罔闻,甚至还为宗明军的恶行提供条件,有意纵容了邪恶。作为公主岭监狱一把手安监——安平(现在是牛监),宗明军作为你的部下犯了如此严重的错误将来一旦翻案,你能脱的了干系吗?至少也应该是个渎职罪。

宗明军滥用职权要求各监区教导员完成法轮功转化率,宗明军还威胁被押在各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如不转化就送洗脑班。宗明军经常说:“现在跟你们说话是客气的,等进了那个地方就不是这么跟你们说话了,你们也知道我的打法,叫你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不信大冬天把你们衣服扒光扔到外面冻一宿看你们谁还敢炼?共产党就是对你们太客气啦”。被关押在七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蔡福臣就是被宗明军和七监区教导员刘海勇逼死的。七监区恶警刘海勇逼蔡福臣转化,如果不配合就让他的包夹(看着他的几个犯人)昼夜不让他睡觉,天天折磨他。(刘海勇曾经当过狱政科干事,整天带个墨镜,身边总是跟着杜清玉、兰春林等几个犯人充当其左膀右臂,对待在押人员经常出口便骂、抬手便打,有着黑社会的习气。他自己也经常说:我对人就是非常狠实。其大哥刘海涛为狱政科科长。)

有人曾经问宗明军:“为什么对法轮功非常狠毒?”宗明军说:“现在是共产党的天下,国家是共产党的国家,共产党让咋干就咋干,因为共产党给我开工资,要是法轮功也给我开个万八的我也练。”这和黑社会雇佣打手又有什么两样呢?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曾经被评为先进。不知道是吉林省监狱管理局看走了眼睛,还是劳改局与它同属一丘之貉。特别指出的是: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马晓东对宗明军的违法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难道说马局长你对他的恶行就一无所知吗?想必被他迫害过的许多人都到你那控告过他。这已经构成玩忽职守!

宗明军经常利用职权搜查在押人员的人身和私人物品,值钱的东西便占为己有,犯有抢劫罪;宗明军还经常背着当事人搜查其私人物品,常常揣进自己腰包,犯有盗窃罪;宗明军还使用各种手段逼迫利诱那些有钱的在押人员上货(上钱行贿),如果不上货便给其穿小鞋甚至找茬毒打体罚在押人员(或利用管事犯人唱红白脸)犯敲诈勒索罪;宗明军利用牢头狱霸以各种手段管理、刁难、折磨在押人员,犯教唆罪;宗明军为了争取所谓的先进(多得点奖金)利用职权强迫在押人员加班加点的劳动,强迫完成超负荷任务数,如不完成就打骂体罚在押人员,严重违反了《宪法》第33条“平等权”,《宪法》第37条“人身自由权”,《宪法》第38条“人格尊严权”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宗明军利用各种手段与多种酷刑残忍迫害法轮功,导致多名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

宗明军身为警察已经把宪法和法律践踏的一文不值。就是这样的一个流氓警察竟然还大言不惭的谈爱国。如此泱泱大国、堂堂政府怎么能容忍一个社会流氓当警察横行霸道,这实在是中华民族的悲哀。在这里恳请那些曾经被他迫害过的广大在押人员为了维护正义捍卫人权共同揭露他的恶行,同时也呼吁广大善良的民众关注他的恶言恶行,及时揭露和制止他的罪恶,还社会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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