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综合报道)陕西省委政法委是中共恶党和江泽民集团在陕西省迫害法轮功的指挥机关。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陕西省委政法委就卖力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灭绝迫害政策,操控陕西省各市、区(县)政法委、“610”及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迫害。
迫害二十二年来,陕西省委政法委相继有七任政法委书记,他们是孙安华、赵正永、宋洪武、安东、祝列克、杜航伟、庄长兴。他们以”十一”、“两会”、“奥运”的维稳及“敲门行动”、“清零行动”等为借口,制造了一个个迫害事件,尤其对去北京证实法和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报复迫害。
他们指使、纵容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安康医院(精神病院)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精神摧残,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伤、致残、甚至被迫害致死。
截止到2020年底,陕西省法轮功学员有61人被迫害致死、293人次被非法判刑、449人次被非法劳教、320人次被非法逮捕、至少有1725人次被绑架、402人次被非法关押洗脑班、20人被非法关押精神病院、715人次被非法抄家、骚扰(见附表)、165人被敲诈勒索,金额共达1216170元。本文记录了陕西省七任政法委书记迫害法轮功所犯下的严重罪行。
图1:陕西省委七任政法委书记迫害法轮功罪行分类数字统计(1999年7月20日~2020年12月31日)
表:陕西省委七任政法委书记迫害法轮功罪行分类数字统计(1999年7月20日~2020年12月31日)
迫害类别 | 第一任 | 第二任 | 第三任 | 第四任 | 第五任 | 第六任 | 第七任 | 合 计 |
孙安华 | 赵正永 | 宋洪武 | 安东 | 祝列克 | 杜航伟 | 庄长兴 | ||
绑架(人次) | 384 | 331 | 447 | 104 | 239 | 94 | 126 | 1725(人次) |
非法劳教(人) | 217 | 105 | 120 | 7 | 449(人次) | |||
非法逮捕(人) | 54 | 100 | 34 | 69 | 20 | 43 | 320(人次) | |
非法判刑(人) | 53 | 100 | 32 | 53 | 29 | 26 | 293(人次) | |
非法洗脑(人) | 66 | 132 | 134 | 29 | 18 | 7 | 16 | 402(人次) |
非法抄家(人) | 34 | 89 | 153 | 35 | 103 | 44 | 83 | 541(人次) |
骚扰(人) | 53 | 74 | 47 | 174(人次) | ||||
关押精神病院(人) | 11 | 2 | 1 | 4 | 2 | 20(人) | ||
迫害致死(人) | 5 | 18 | 25 | 5 | 4 | 1 | 3 | 61(人) |
以下分述他们的犯罪事实。
一、第一任陕西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安华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
孙安华,男,生于1945年3月,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1998年6月至2001年6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他伙同省“610”办公室主任刘新文,指挥各市区县政法委、“610”及公检法司,制造了一系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造成有5人被迫害致死、217人被非法劳教、最少384人次被绑架、66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34人被非法抄家。其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1、5人被迫害致死,1人的胎儿被毒杀肢解
在孙安华任省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全省有5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1名学员的胎儿被毒杀、肢解。
◎2000年2月9日,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的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闫惠芹,为抗议酷刑折磨,绝食反迫害。被劳教所二大队警察指挥的吸毒犯用凿子把她的嘴撬开,用勺子往下灌食。闫惠琴的牙齿被撬掉好几个,嘴里鲜血直流。最后,恶警和吸毒犯合起来强行灌食,使闫惠芹窒息死亡。这是陕西省第一个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实例。
酷刑演示:灌食
◎2000年3月1日,咸阳市礼泉县新时乡派出所、乡政府,为了继续威逼法轮功学员冯建珍及她的丈夫、儿子放弃修炼,杀气腾腾的拉来两车人,他们闯入冯建珍家,威逼、恐吓。本来就体弱的冯建珍的丈夫经受不住如此的精神打击和恐吓,隔日就含冤去世。冯建珍的儿子早年因车祸落下残疾,修法轮功后健康状况明显好转。法轮功遭迫害后,他一家人被礼泉县政法委、“610” 、公安局强逼放弃修炼,加之父亲的突然去世,使他旧病复发,于2001年6月5日离世。
◎2000年8月,咸阳市省建十一公司退休职工、80岁的法轮功学员贾俊英老人在家中炼功,被恶人告发。当地“610”和警察再次闯入,非法抄家、威胁、恐吓,致使老人遭受巨大伤害,于2000年11月19日含冤去世。
◎安康市恒口法轮功学员王辉于1997年底修炼法轮功,多年的神经衰弱、失眠等多种疾病在修炼中痊愈。1999年7月20日后,他看了中共电视上对法轮功、对大法师父铺天盖地的诬蔑攻击,悲愤交加、精神压力极大,身体状况急剧恶化,于7月28日离世。
◎2001年3月,身怀胎儿即将分娩的汉中市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张汉赟,被绑架到洗脑班。当恶徒发现她要临产了,竟然用车将她强行拉到了三十公里外的汉江职工医院,强行给腹内胎儿打毒针。张汉赟跪地求他们放过腹内胎儿,他们根本不理。因腹内胎儿过大,导致难产,医生以扩张引出术、用手塞入腹内,惨无人道的将胎儿肢解后分块取出。其残害生命的手段令在场的人都不忍目睹。张汉赟被摧残致下身疼痛了几个月,不能正常行走。
2、大肆迫害法轮功义务辅导站联络人(站长)及辅导员
1999年7月20日,在陕西省委政法委、“610”的统一指挥下,各市区县政法委、“610”、公安局、派出所也于当日或前后全面出动,将所有炼功点的法轮功学员驱散,非法宣布不许公开炼功;同时通过非法传讯,将各地法轮功义务辅导员劫持到当地派出所非法讯问。这些辅导员多数在后来因为去北京证实法或讲真相而受到严重迫害。
◎1999年7月19日,法轮功西安辅导站义务站长宋秀娟、义务副站长寿顺娣被西安警方同时绑架,被秘密非法关押十多天。西安辅导站义务副站长寿顺娣及王彤、阎良区义务站长史文俊、周至县义务站长舒菲霞及余勤珍、渭南市义务联系人李芝荣、宝鸡市辅导站义务站长张振东、宝鸡河滨辅导站义务站长梅红英、渭滨区辅导站义务站长汪建文、咸阳市辅导站义务站长马明海、延安市辅导站义务站长曹化山及李宁、安康市辅导站义务站长闫传友、安康市汉阴县辅导站义务站长佘程邦、汉中市辅导站义务站长袁世正、商洛市商州区辅导站义务站长刘发琪,均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
◎被绑架并非法劳教的义务辅导员有:西安的陈敏敢、梁玉丽、白长玲;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巨家村的史转玲;陈仓区的张宝旺、宝鸡县硖石乡林家村的林小民;渭滨区石鼓镇沙家湾的单生;被绑架并非法关押洗脑班的辅导员还有西安市的高满堂、鲍惠琴等。
3、报复、残害去北京证实法的法轮功学员
孙安华在陕西省任政法委书记虽然还不到两年的时间,却有384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217人被非法劳教,成为陕西省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时期。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绝大部份都是去北京证实法的;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几乎全是被从北京绑架回陕西的。这些被绑架、被非法劳教的学员都遭受了强制洗脑和酷刑折磨,许多人被所在单位责罚、处理。
◎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闫惠芹、杨淑兰等11人去北京证实法,被户县公安局绑架。闫惠芹被关入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期间被迫害致死;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赵讯敏、任军先去北京证实法被绑架回西安。后被学校停学,并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西北工业大学邢文珍副教授因进京证实法,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劳教2年1个月;西安市卫星测控中心孙运城进京证实法,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
◎宝鸡市法轮功学员沙玉莲去北京证实法被绑架,被渭滨公安分局劫持回宝鸡非法关押20多天,被敲诈勒索共7000多元,后被非法劳教1年;宝鸡市铁路司机学校茹红霞和小女儿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后被劫持回宝鸡非法拘留15天,被敲诈现金7400元。后被金台区公安分局非法劳教2年。
◎咸阳市印染厂法轮功学员马杰,因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后被秦都区公安分局非法劳教2年,被非法关押在陕西枣子河劳教所迫害,并被非法开除公职;马明海及其妻子陈春娥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秦都区公安分局把他们从北京劫持回咸阳,非法判马明海劳教3年、判陈春娥劳教2年,被分别劫持到宝鸡凤翔枣子河劳教所、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汉中市法轮功学员彭东,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迫害2年6个月。在劳教所遭受“睡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和超负荷劳役迫害,最终导致年仅29岁的彭东于2005年吐血身亡;汉中市法轮功学员刘幼栋进京证实法遭绑架,后被汉台区公安局非法劳教2年,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延安市原法轮功辅导站义务站长、延安中学优秀教师曹化山、延安某中专教师李淑莲夫妇进京证实法遭到绑架。后来被劫持回延安市,双双被非法劳教,分别被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他们被非法开除公职,儿子被迫沦为乞儿。
◎安康原法轮功辅导站义务站长闫传友,汉阴中学优秀教师、汉阴法轮功辅导站义务站长佘程邦去北京证实法都遭绑架、被非法劳教。
◎商洛市商州区法轮功学员蔡淑平、刘爱莉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蔡淑平被非法劳教3年,刘爱莉被非法劳教2年。
4、对去北京证实法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人身侮辱、游街示众
孙安华任省委政法委书记正值迫害法轮功的初期。在他的纵容下,陕西省多地出现了公安局将去北京证实法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公判”、“游街示众”的迫害行为。
◎2000年3月8日,渭南市华县铁一局重汽厂退休工人、法轮功学员李秦州、张春梅夫妇到北京证实法被绑架,被劫持回华县后,被“610”在单位办洗脑班强迫“转化”。后来,李秦州被华县公安局采用流氓手段骗走,同刑事犯一起被挂牌游街和公判,后被非法劳教1年5个月。
◎2000年12月30日,安康市汉阴县65岁的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谢小芳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2001年1月3日,谢小芳被汉阴县公安局劫持回汉阴县。2001年1月4日,汉阴县公安局全副武装的警察把谢小芳等法轮功学员押上大卡车,用手铐连着铐上,在城内游街示众。后来,谢小芳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
◎2001年2月的一天,商洛市商州区公安局在北广场召开“公判大会”。 进京证实法的法轮功学员刘爱莉被戴着手铐,她的父亲、原法轮功商州辅导站义务站长、商州中学退休教师刘发琪被警察五花大绑,他们父女的脖子上挂着“×教分子”的大牌子,被警察非法押到台上。在大会上,公安局公开宣布刘发琪父女被拘留。然后,刘发琪父女被押到卡车上,在市区“游街示众”。后来,刘发琪被非法劳教3年、刘爱莉被非法劳教2年。
孙安华
二、第二任陕西省委政法委书记赵正永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
赵正永,1951年3月生,安徽省马鞍山市人。在他任陕西省省长、省委书记之前的2001年6月至2005年8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他伙同省“610”主任刘新文、张迈曾迫不及待的寻找时机、制造事端,组织、策划各市区县政法委、“610”、公检法司对陕西省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在赵正永担任省政法委书记四年多的时间里,陕西省法轮功学员有18人被迫害致死、53人被非法判刑、105人被非法劳教、54人被非法逮捕、132人 被关押洗脑班、11人被关押精神病院、最少331人被绑架、89人被非法抄家。赵正永任省委政法委书记期间迫害法轮功的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1、迫害致死18名法轮功学员
被迫害致死的18名法轮功学员有西安市4人:王大卫、周清田、刘明侃、黄桂芹;宝鸡市5人:孙桂兰、陈光英、荆于学、张保旺、雷秀芩;咸阳市2人:张乃仁、田秀兰;汉中市4人:姚景民、王云芳、王至玉、彭东;渭南市2人:李秦州、王文胜;铜川市1人:杨巧利婆婆。
◎李秦州,男,渭南市华县法轮功学员、陕西华县铁一局重汽厂退休工人。 2002年6月,李秦州、张春梅夫妇被警察绑架,李秦州被非法劳教2年,被非法关押在西安市铁一局拘留所。11月末,李秦州在拘留所被迫害致死,死因成谜。
李秦州
◎王云芳,女,汉中市汉台区法轮功学员。王云芳于1997年身患乳腺癌,医院给她判了只能活两个月的期限。她修炼法轮功后,癌症消失了。法轮功遭受迫害后,警察不断到家里骚扰、抄家。2003年7月末,她被“610”警察从家里绑架,被非法关进看守所,被折磨的不象人样。回家后,身体一直不能恢复。于2004年7月5日离世,时年49岁。
◎周清田,男,60多岁,西安市法轮功学员、长安区区委的退休人员。2002年周清田在枣子河劳教所被非法劳教1年。劳教期满回家后,2004年证实大法被绑架。2004年7月,被西安市公安局恶警迫害致死。死因不明。
◎张保旺,男,60岁,宝鸡市法轮功学员、五一纸厂退休职工。2003年6月被宝鸡市陈仓区公安局绑架,之后遭非法判刑7年。在陕西省富平庄里监狱被迫害的不能行走,2004年12月5日,在监狱被迫害致死。
张保旺
◎姚景民,男,61岁,汉中市勉县法轮功学员、第九冶金工业公司退休职工。2003年9月14日,已超过劳教年龄的姚景民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并把他分到邪恶的四中队被两次隔离迫害。酷刑折磨使他全身浮肿,脚趾甲全部变成黑色,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走路,时而昏迷不醒。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2003年12月劳教所才通知他的亲属,将他用担架抬出劳教所,接回勉县家中一周后,姚景民去世。
◎张乃仁,男,咸阳市法轮功学员、咸阳供电局家属。2001年12月,张乃仁被秦都区公安局绑架到“610”在203研究所招待所办的洗脑班,遭受酷刑折磨。他为逃出魔窟,被逼迫从二楼跳下,不幸身亡。
◎王至玉,女,汉中市洋县法轮功学员。她热情、诚恳、善良,被当地人尊称为王老太。2005年4月12日,王至玉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遭到刑讯逼供。陕西省“610”也有人参与迫害。王至玉当天或次日被迫害致死。由于洋县公安局对消息严密封锁,所以具体的行恶者及迫害详情不得而知。
2、残酷迫害331名法轮功学员
赵正永在担任省政法委书记四年多的时间里,纵容公检法司对陕西省331名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
◎赵正永到陕西省3个月,2001年9月29日,就在宝鸡市蔡家坡制造了一次绑架参加学法交流会的50多名法轮功学员的“9.29”事件。遭绑架的学员被戴上脚镣、手铐,遭到严刑逼供。宝鸡市石油机械厂职工、法轮功学员孙桂兰因绝食抗议迫害,被强行灌食时窒息死亡。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已经核实的法轮功学员有西安市6人:梁玉丽、刘春霞、马蕴华、贺桂兰、李云贤、杨淑兰;宝鸡市18人:史转玲、徐春霞、杨雪琴、张玉兰、秦丽洁、沙玉莲、孙桂兰、张双爱、苗瑞兰、王乖巧、杨科祥、赵明珍、杨石头、王永玲、陈园园、王明占、杨占堂、卢拉草;延安市1人:刘桂清。
这些被绑架的学员最少有7人被非法劳教:西安市的马蕴华、贺桂兰、李云贤;延安市的刘桂清;宝鸡市的张玉兰、秦丽洁、沙玉莲;有5人被岐山县公安局非法逮捕后非法判刑:西安市的梁玉丽、刘春霞;宝鸡市的史转玲、徐春霞、杨雪琴。
◎2002年3月下旬,迫害法轮功的恶首江泽民窜到陕西,赵正永秉承了江泽民的旨意,迫害更加肆无忌惮。为了在陕树立迫害典型,于2002年8月2日策划了由西安市政法委、“610”操控,户县(后改为鄠邑区)政法委、“610”和公安局实施的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的“8.2”事件。
在被绑架的41名法轮功学员中,包括不少高级别、高职称、高学位的人员。如,原西安科技学院(现西安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杨恒青教授一家三人;西航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大卫及妻子;西北政法学院教授雷涵;西北工业大学教师、博士后刘芳等。
遭绑架的4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腊家滩的户县公安局戒毒所酷刑折磨、严加迫害。11月,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迫害。11月底,这些法轮功学员全部绑架到西安市“610”在长安的洗脑班继续迫害。后有7人被非法劳教,他们是:雷涵、王明花、肖真勇、刘俊义、许清凤、周亚婷、张莲蕊。他们被分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枣子河劳教所迫害。
同时,有1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被户县检察院非法起诉,被户县法院秘密审判、非法判刑。他们是韩旭、王莉、王宏、杨恒青、耿艳萍、郗丽琳、方立婷、潘芳丽、刘芳、李玉华。最为残忍的是,户县公安局在刑讯逼供中,将西航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大卫活活打死、抛尸楼下,妄图制造“自杀”现场。
◎在赵正永任政法委书记期间,纵容、指使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使用酷刑折磨,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转化”)。更邪恶的是,西安市公安局、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西安“610”洗脑班将11名拒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劫持到西安市公安局的安康医院(实际是精神病院),强行服用、注射毒药进行摧残。2002年有4人:刘爱英、孙运城、张金兰、刘小枫;2003年有2人:吴松岗、王宏;2004年有3人:李芝荣、李昭、何秋玲;2005年有2人:李燕芳、白昌玲。
◎2002年3月,汉中市汉台区法轮功学员杨秀莲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汉台区公安分局看守所,遭受酷刑和性摧残,身心受到极大创伤。后来,杨秀莲被非法劳教2年。回家后的杨秀莲长期处在屈辱和痛苦中,于2008年含冤离世。
◎2002年7月,高陵县法轮功学员张金兰被绑架到西安市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由于她拒绝“转化”,张金兰被劫持到西安市安康医院。张金兰被注射了不明药物,一针下去,人就象得了半身不遂。到了晚上,她全身瘫痪、失去了知觉。连续注射了7天之后,张金兰的下身就出现了溃烂。9月,张金兰被迫害的不能行走,精神恍惚,出现生命危险,安康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才让家人把她接回家中。当时,张金兰全身瘫痪,瞪着两眼不认识人,下身溃烂的已不象样子。她痛苦的躺在床上几年,2008年2月1日含冤离世。
◎2003年7月,汉中市粮食局职工、法轮功学员魏欣蓉,在上班时被绑架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受尽折磨,强逼“转化”。由于没有达到“转化”魏欣蓉的目的,2005年,劳教所将魏欣蓉劫持到武功县精神病院强行注射毒针。当时精神病院的医生十分愧疚的对魏欣蓉说:“你别恨我,是她们叫我给你打的!”拉回劳教所后,魏欣蓉昏迷不醒。从此,魏欣蓉停止了月经,小腹肿胀,吃不下饭,小腹肿的不能下蹲。后监狱医院诊断魏欣蓉患肺结核。医院大夫警告劳教所:“你们不放她回家,就要给她当孝子!”劳教所这才通知家属办理保外就医。2005年7月下旬,魏欣蓉被放回家,此时魏欣蓉已被折磨的皮包骨头。由于长期吃不下东西,身体无法康复,2012年,魏欣蓉含冤离世。
3、滥权施令,加剧迫害
赵正永在担任政法委书记期间,滥用手中的权力,频频露面媒体,出席会议,发布指示,要求把对法轮功的迫害推向纵深。例如:
◎2001年12月26日,赵正永参加了由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单位主办的诬蔑法轮功的大型图片展。
2003年5月16日,赵正永又借全省防治非典法制宣传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镇压法轮功。
◎2003年10月9日,赵正永作出批示,要坚决阻止和打击法轮功的一切活动;他还曾主持同法轮功“斗争”表彰大会;
◎按照赵正永的指令,对2002年发生在西安市户县绑架41名法轮功学员、1人被打死、10人被非法判刑、7人被非法劳教的“8.2”事件,在全省政法系统通报表彰。赵正永以此向陕西政法系统树立了可以无法无天的对法轮功实施迫害的邪恶典型。
赵正永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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