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轮功学员陈晨将被非法开庭,法官阻挠律师代理辩护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将于2021年4月23日14:00在其第一审判庭对吴忠市青铜峡市法轮功学员陈晨非法开庭。法官姓周,电话:15009537885。
陈晨家属为陈晨聘请了做无罪辩护的外地律师;19日当律师与法官联系沟通时,法官对律师讲“外地律师来宁开展业务,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或出庭辩护,都要做核酸,还要隔离14天;23日开庭你根本就赶不上。”法官对家属也说“请外地律师要做核酸,还要隔离14天,23日开庭就赶不上开庭。”法官在撒谎,当前宁夏对外地来宁人员没有隔离14天的要求。
万般无奈,家属多方联系,找到了一位正在宁夏办理法轮功案件的外地律师,经双方协商,该律师接受了陈晨家属的聘请,20日已到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办理了代理辩护手续并阅卷。23日出庭为陈晨做无罪辩护。满足了家属“只要有人能在法庭上为修炼法轮功的陈晨公开喊冤就满意了,花钱也值。”的心愿。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