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区大良乡南四百户村扣发大法弟子口粮田款
武清区大良乡宣传部主任马国英(原武清政法委610人员,现在退休返聘),和副镇长赵连奎,由南四百户村书记兼村长杨国庆带领,到法轮功学员蒋淑云家逼迫签“不炼功保证”。蒋淑云说:“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修炼大法利国利民,这么多年你们都清楚。”
杨国庆说:“这些我都知道,我是党员,我得按照党性办事,不签字地钱就是不给”。而且还扬言再不签,还要断水断电。
按规定口粮田是30年不变的,一个季发2000元,每年发两个季,就是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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