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袁秀英,一九九六有缘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被中共非法抓捕,非法判刑两年半,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被释放。下面是她被迫害的经历。
—、非法抄家、铐于老虎凳审讯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七日,袁秀英和同修出去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十八日早上大约七点钟左右,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突然闯入家中,随后被非法抄家、非法抓捕。后来才知道,这些不明身份的人是通过监控找到家里。
在非法抄家的过程中,前前后后共有十一人,没有一人出示任何证件,一进门就对着袁秀英“啪啪”照相,这些人中有男有女。小区的、街道的,当问及他们是哪里的?是干啥的?请出示证件?没有任何人回答,就在她本人看不见的其他几个房间里乱翻,(只能听见声音),而她本人直接被两个不明身份人反铐在床上,还使劲把铐子往下压,一会儿她的手就发青、发紫了。她要求来人报姓名、工作单位,并且出示相关证件时,如:工作证、身份证、搜查证等,他们根本不理会,其中一个男子说了一句,“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他们一边非法抄家,一边还在不停的打电话叫他们的人到袁秀英的家中来。后来她被强行拽扯到有大法书籍的房间强行拍照。大约十一点多,这一群人强行把袁秀英抬下楼去。她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随后被强行塞进一辆没有挂车牌号的车里,送到了当地渭源路排除所。被铐在老虎凳上,开始了非法审讯。在那里,她见到两位同修也被铐在了老虎凳上正被非法审讯。
二、非法审讯、强行抽血、检查身体
到了渭源路派出所,袁秀英再次要求他们报姓名时,其中一个给报了一个假名,他说他叫“李尚德”(这也许是同修们给他讲真相时取的化名吧)。被铐在老虎凳上,非法审讯,不报姓名、不配合,不回答他们的任何问题时,他们就自问自答,并且还打印出来让本人签字。
当天傍晚天快黑时,他们换了一辆还是没有挂车牌号的黑色“桑特那”小轿车,把袁秀英及其他两位同修送到了公安医院做体检,(听说没有体检报告看守所一般不收)。在所谓的检查过程中,因袁秀英不配合,他们就强行压住抽血,特别是他们没有采集到心电图、胸电图及肺部检查时,两个男士就强行将袁秀英压住进行第二抽血。十八日夜里十二点多钟,袁秀英及其他两位同修,被送到了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她就这样穿着一身睡衣及拖鞋被非法送了看守所。
三天后,兰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个自称叫魏东(其实他叫苏俊东)的人和另外一个警察到看守所非法提审时,袁秀英第四次问及他们的姓名,身份证时,他们还是不出示,只说是市局的,他们拿来的所谓的审讯问卷上也都没有填写单位、姓名、电话及相关信息,只是一张白纸。他们只在上面写他们的提问和回答。袁秀英坚决抵制这种执法犯法的违法行为,拒绝回答他们任何非法提问的同时,也反问他们“为何不在这张你们应该填写的地方,把你们应该填写的部份填上?”苏俊东回答说,“我们回去会把这些填上”,按常规,他们办案,应该先填写,你回去填写当事人怎么知道写的内容?对于这样严重违规行为,还说让袁秀英不要操心了。非法抓人事关重大,怎可不问?以后多次非法提审时都是以空白表的形式出现。
三、看守所十三队队长李莉滥用职权迫害
(一)上大铐致脊椎骨折
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两年半期间,袁秀英为了维权,多次向看守所十三队的管教人员索要纸和笔,她们总是以各种理由、借口推脱、拒绝,其实从根本上来说,他们同样是在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政策。所以在看守所要维护法轮功学员正当的合法权益也是很难,当你要拿起法律武器时,她们在行动上会百般阻挠。袁秀英就是为维护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被兰州市看守所十三队队长李莉滥用职权、滥用刑具而被致伤,导致后脊椎出现挤压型骨折(有劳改医院出具的鉴定报告)。
1、事情是这样的:
袁秀英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始终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无罪、法轮功学员没有犯法,讲真相救人没有错,是大善的举动,被无辜非法抓到看守所,是那些执法人员在犯罪。要挽救他们,就得让他们知道,他们在犯罪,于是向看守所十三队的管教人员索要纸和笔,目的还是希望那些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人知道,这样做是错的。这件事原本跟看守所没有关系,可六次借纸笔都被拒绝。
一天袁秀英炼功。一牢头狱霸李燕不让炼功,还出手打人,把口水往袁秀英脸上吐,不让上厕所等,袁秀英脱掉马甲抗议,李莉知道后,不仅不阻止打人的这一错误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还助长牢头狱霸的嚣张气焰。反而以不穿马甲为由,强行给受害人袁秀英动用刑具上大铐。
第二天,正好是看守所十三队大队长李莉当班,一大清早,李莉就来到当时被非法关押袁秀英的号室里,就问:“袁秀英,你为何不穿马甲,你必须穿上。”袁秀英表示,她没犯法,要借纸笔控告办案单位非法抓人,而李燕打人。刚说完,李莉一句话没说,转身就走了,大约过了十几分钟,李莉来到监室门口的铁门外,门都没有开,她站在铁门外说,袁秀英,我给你两个条件:一个是你把马甲穿上,一个是给你串镣(就是一种酷刑,把双手和双脚全部串到一起,让人站不直,只能缩成一团,走不了路,手拿不了东西,连吃饭穿衣、上卫生间等等什么都干不了)。袁秀英说,两个都不接受,一是她没犯法,二是李燕打人,戴镣的应该李燕,李莉还是二话没说,转身又走了。
时间是大约二零一七年的十一月二十八日,就这样她被看守所十三队大队长李莉,在不问事实、不调查原由、不严逞打人凶手而放纵牢头狱霸的情况下被上了大铐。当时铐子铐的特别紧,后来她的双手就肿起来像面包,是一个好心的队长在巡视时看到,才叫来了男犯人给她松了松手铐,而整个过程中,李莉没有问罪过牢头狱霸李燕,为何打人、骂人。
在被铐期间,不能上厕所,吃不上饭,长期蹲着,喝不上水,晚上睡觉更痛苦,上不了床,不能翻身,睡觉不敢动,一动被子跑路了,整个身子被铐到一起缩成一团,腿伸不了,被子盖不上,十一月的天很冷。一动被子就离开了身体。所以在看守所将袁秀英非法上大铐致伤致残后,又被这样长时间铐着更加加重了她后大椎伤势的恶化。
第五天,李莉上班,见到袁秀英后的第一句话说的是:你咋瘦成这样了?李莉为了让袁秀英穿上那个犯人必穿的马甲,于是给了她三个条件:一是,给她一桶水洗个澡,(看守所的水很珍贵,只有判了死刑或死缓的人才能有这个待遇),因为她有一个星期没有刷牙、洗脸、洗脚、洗澡,身上都有异味了;二是,给她纸和笔,告诉她写的东西,可以给他们,也可以投放到驻所检察官的邮箱里;三是让她炼功。她没有同意,原因是袁秀英觉得看守所不是法轮功学员应该待的地方,应该出去做她该做的事;二是,法轮功学员没有犯法,不是犯人为啥要穿这个犯人才穿的马甲。不同意李莉也不给袁秀英松铐。
第七天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书送达看守所。当时是被同监室的两个在押人员抬去会见室接的那个非法起诉书。到第九天,律师来会见,必须要走出十三队时,才被松铐了,但也只松了双手,脚还是被铐着,就这样袁秀英是戴着脚镣去见的律师,由于铐的时间太长,当时松手铐时,她已失去平衡了,连连倒退了好几步,被后面抬她出去的人把她扶住了,也就没有倒下。当时李莉就在跟前,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律师接见完回来后,李莉还要她写什么保证,被拒绝了。这样一直持续被折磨了九天九夜。身体很虚弱了,人也脱像了。腿也出现疼痛。
(二)医院没给“伤残鉴定书”
过了一段时间,她发现自己起不了床,起床时要有人扶拉一把才能起来。在去兰州康泰医院检查身体时,看守所还要对戴脚镣手铐出行,被拒绝了。两个警察看护去医院,在检查身体前,他们小声的和医生嘀咕,检查完毕,也不让本人知道结果,说拍的片子还没出来,大家都知道,拍CT片子,一般都是当场出结果的,但他们为了不告诉本人结果,借口说,片子没出来。在回看守所的路上,十三队的指导员张玲玲却说袁秀英在“呃”看守所,听了觉得可笑,“呃”这个词也能用上,你们不把她弄成这样,哪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第一次检查完身体的当天,李莉还欺骗袁秀英及家人说好着昵。
二零一八年三月份,袁秀英被转到兰州市劳改医院住院,起初送去说是做“伤残鉴定”,到了医院,情况就不是那样了,送进医院的第一天,医生检查了一下身体,问了一下基本情况,医生当时检查时也说了是“挤压型骨折”,但随后的三四天就不见医生了。后来给开一些止疼药,因那药很烈性,吃了两天,胃就开始出血、吐血、拉血的症状,后就拒绝吃药,再问医生“伤残鉴定”何时出来。医生闭口不谈这个问题。在那里,从女监来劳改医院住院的病人中,听到许多关于法轮功学员在“兰州女子监狱”如何被残酷迫害的一些事情,许多好心人都劝千万不要到女子监狱去,那里把你们迫害得很严重,等等类似的事情。就这样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后又被转回到看守所,出来时医院没给“伤残鉴定书”,给了一个“病残鉴定表”。
(四)犯人强行包夹
二零一八年的三月三十日,从医院出来再次非法送到了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环境就更加恶劣了。一进监室李莉就告知犯人,严加管理。把之前写的控告状也以违禁品的借口没收了。
在看守所遭到迫害的事情被明慧网上曝光后,有许多法轮功学员给李莉打电话,讲真相,她不但不听,从那以后,就开始以各种方式利用犯人进行迫害。主要体现:(1)不许人帮助,由于人多,翻不了身,起不了床,需要人拉一把才能起得来时,就吩咐监室的人不要给予帮助;(2)不让号室的人和袁秀英说话。目的是想在那个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里把她孤立起来。(3)找专人专找茬,找麻烦。睡觉都安排难缠的、有肺结核的、甚至为了睡觉经常打架的人睡她的旁边,目的是让这些人给她找茬。从而引出事端,只要抓住一点小事就会拿来大做文章。
法轮功学员讲“真、善、忍”,所以李莉的目的一直没达到,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一次没忍住,和同监室的一犯人发生了一点事情,李莉就大做文章,把看守所的所长及戴红袖章的值班人员都调动到了十三队,用了十几个小时,调动了同监室的五个人出监室调查,本来事情的来弄去脉在监室的监控了都看的很清楚。但她们为了收集文字材料,六个多小时里,调动了监室的五个人出去,从早上十点一直到下午的四点多,一波一波的安排那些人写偏离事实的所谓材料。先后五人中午的饭都没有让回到监室吃,这是以前没有过的”待遇”,午休也被占用。下午四、五点回到监室一个个冻得直发抖。面对凝固了的监室气氛说啥的都有,有人说,太邪了,不让写真实的事实经过,强迫写对袁秀英不利的才行。有人说,要把小事搞大,要给袁秀英加刑。有两个同监室的犯人,其中一个是李莉专门派去包夹袁秀英的,因为没有怂恿对方,站在中立的位置上把和平解决(这个过程李莉在监控看到了),第二天李莉就将这两个犯人调到另外两个不同的监室去了。
还有一件事,在九号室一个得了严重肺结核的女犯,身体极度虚弱,看起来都不行的那个样子,为了指使这个人迫害袁秀英,起初她们给这个人吃的是病号饭,(在看守所身体特别不好或者死刑或死缓的人会给病号饭吃),后来不给她病号饭吃了,说是要吃病号饭就得必须包夹袁秀英才行,他们把这个大家称为“半条命”的人安排在袁秀英的旁边睡觉。一天中午要午休时,大家都上床了,袁秀英上得晚一些,他们就只给留了一条缝隙,上不去,睡不下,不睡还不行,和他们商量也不让位,给号室长说也不管,没办法,只好从那条缝隙里往下挤,自然就会碰到这个大家都叫她“半条命”及旁边的人,结果问题就出来了,给她找到了欺负人的理由了,当时又是骂又是吐口水,吐了袁秀英一脸的口水,立刻用被子把脸捂住,她有肺结核,吐出来的吐沫都很臭,在躲闪时把旁边的人也遭殃了,而那人正好是号室长的河南老乡,本想在一边观战、看热闹的号室长这会也沉不住气了,赶紧给她老乡找衣服换洗,袁秀英也提出找件衣服换却遭到严厉拒绝。
整个过程,被一个判了重刑穿着黄色马甲的犯人看到,整整哭了一中午,别人问她为何哭时,她说,她们(指从号室长到“半条命”及其他欺负袁秀英的犯人)太过份了,太欺负人了。而她那里知道这一切都是上面李莉有意这样安排做的。后来这个“半条命“的人还主动告诉袁秀英说:她不想那样做,可是不那样做,就不给她病号饭吃,卸磨杀驴,但她最终还是没吃上病号饭。
四、处处刁难
看病不让报病号(那里看病要提前一天登记,队长们同意了才让去看病,不同意就不能出去看病,这就叫报病号),即使报上病号,给几片活血的药哄哄就过去了。特别是二零一九年五月,法轮功学员李亚被非法关押进来后,李亚因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进来就被上大铐抬进到十三队的,铐了七天七夜,在这期间由于李亚所在的监室人手不够,每天晚上还要特意从其他监室调动二至三人去包夹李亚,袁秀英这里,要求犯人封锁消息的同时,也不给报病号了,不让出监室的铁门半步,看病都是医生把其他病人看完后,特意带领护士推着药车,到监室的门口特意为她一个人“看病”。也不让给她理发,遇到好心的队长,会把所有人的头发都理完了,让理发的人由队长带领到她所在的监室单独理发。目的就是不让袁秀英出监室的大门半步。由于很长时间理不上发,头发很长,又没有头绳扎头发,只好用袜子扎头发。这明显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袁秀英坚决反对,极力反迫害,宁可头发长,宁可用指甲刀剪头发,也绝不配合她们的迫害。
利用晚上睡觉时间搜袁秀英装衣服的包,把衣服也给撕破;利用在平台放风时间搜装日用品的盆子。她们怕迫害曝光,恐吓一个来自贵州的小女孩,她因男朋友被抓受牵连也被抓进来关了四十二天,被看守所十三队威吓害怕不敢和袁秀英说话,但那女孩心里很明白,在一走一过中小声说:“阿姨,你啥都别说了,我都知道了”,也有人后来告诉袁秀英,说,把那个小女孩吓坏了,说:“阿姨(指袁秀英)太可怜了,她们(指监室的犯人)咋这样对待袁秀英”。
还有一次,李莉监管着在押人员发放开水时,刚路过袁秀英所在监室门口不远,犯人就找茬打人。袁秀英大声喊:“大队长,某某打人啦”,李莉很不在乎的慢无表情的回头看了一眼,也不说一句话,继续往前走,一看她不管,袁秀英只好按压了室内的报警器,犯人立刻阻挡,不然按压,李莉这才回走过来,还是和以往一样,不问为何打人,却反过想打袁秀英的样子,因为监控头的缘故,欲罢又止。反过来挑动犯人否定这一切事实的发生。因为犯人包夹“有功”,也给被利用的犯人以各种小惠奖励、如:少值班、饭打好点、多给洗澡水、多洗几次澡等等。
这样持续了一段时间,犯人越来越嚣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太狂了必然翻船,一次一犯人莫名其秒的出手打了另一犯人。其目的可能是想给袁秀英看,或许是杀一儆百,不让违背她们与袁秀英说话的禁令,因为被打的人就坐在袁秀英的旁边正和袁秀英说话。后来被其家人知道后告到看守所里去,那段时间十三队的九号室就成了重点关注的对象了,屡次被通报。号室长也诚惶诚恐的,也不被调出去单独“会见、吃小灶了”,另外两个也展现了“善恶有报是天理”的道理。一个比平时想象的多判刑了;一个在留所服刑期间,因种种原因,也被串铐了一个星期。
看守所也曾找过办案单位、找过检察院、找过法院,他们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让受伤的袁秀英早日回家得到及时治疗,而是为了推卸责任,想早日把袁秀英送到臭名昭著的“甘肃省女子监狱”,进行进一步的迫害。
五、公安、检察院、法院都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的帮凶
这件事情被监管部门知道后,他们不是积极的处理、严查这事的来弄去脉,按法规,这事在监管部门应该说是一次严重事故,应该严肃处理,可是监管部门没有,一听说是炼法轮功的,就成了走过场,甚至连走过场都不想走。
二零一八年的八月的一天,得知监管部门来了解过此时,就问及李莉,为何不见当事人。李莉本事也挺大,过了两天,监管部门就有人来找袁秀英,可惜的是他们在走过场,问话也是敷衍了事、诱导避重就轻,记录更是避重就轻,尽最大可能的不反应事情的真实性,不还原事实真相。还替李莉、丁润平开拓,办公室门外队长在监听,想把一切责任都推到当时人袁秀英的身上。当时的笔录中充分体现出来,并且还要让她本人签字确认,袁秀英拒绝了当时的签字,而后就石沉大海了。直到现在也无人问津。
其实,那一切也不过是在走过场罢了。因为当时监管部门到看守所调查此事时,打人的牢头狱霸早已把材料准备好拿在手里,站在“会见室”的门外监听并等候在那里了。如果不是法轮功的案件,是一般的案件,他们绝不会如此处理的,这也充分证实了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面积的广泛性。
袁秀英的身体直到现在(二零二一年)都没有康复,按法律、法规,像看守所这样无端把人迫害致伤致残,在法律上是要负责任的,可就是因为袁秀英是法轮功学员,至今李莉、丁润平还逍遥法外。
六、法院对袁秀英非法审判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二零一八年 十一 月二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对袁秀英和王雄珍进行了非法开庭、非法审判。在非法审判中,审判长刘冬郁不让法轮功学员王雄珍、袁秀英陈述关于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的部份,每当说到法轮大法的好处时,刘冬郁都要打断陈述,而所谓的公诉人彭维萍,更是咄咄逼人。当问公诉人彭维萍,国家没有规定法轮功是所谓×教,十四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时,她说一会儿告诉你,可在五个多小时非法庭审中,公诉人彭维萍始终没有拿出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反,在二零一九年的四月,法院拿去了先前非法庭审时的所谓庭审笔录中,在第三十四页明确说到了,“在《刑法》中没有规定法轮功是×教”,既然法律没有规定法轮功是×教,为何不立即放人?“有法不依、有法不寻”,笔录严重缺乏真实性,把“真、善、忍”人类的普世价值却串改成了“真、善、美”。〈刑事判决书:(2017)甘0102刑初第2378号〉
释放的当天,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及办事处还要执行迫害,要求到他们那里所谓的报到,交什么所谓的判决书及释放证。回到家后的一个多月里,西湖街道办事处和片警还不断的打电话骚扰。使本人受伤的身体得不到静养与平复,他们还要给人增加精神负担。还搞什么所谓的“清零”活动。
请所有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及时醒悟,给你们自己及家人留条后路。法轮大法是佛法,明白真相能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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