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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迫害法轮功 山西副省长刘新云遭恶报被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据4月9日消息,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通报调查。

刘新云,男,1962年9月生,1999.03–2005.12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委副书记、政委,并在2001.04–2003.12兼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自2005.12任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12任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4.12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2018.01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据公开履历可见,刘新云曾经担任中共江泽民集团设立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头目,并长期担任多市公安局头目,可见其长期迫害法轮功。明慧网2020年3月11日报导中罗列的刘新云20年来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

刘新云在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市610担任要职期间,对于任期内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迫害责任。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包括:淄博齐鲁石化公司电脑工程师苏刚(男,32岁),淄博市淄川区峨庄乡西东峪村人肖丕峰(男,52岁),家住淄博市站立东街的魏爱芹(58岁,于2004年5月含冤去世),淄博市张店区烟草公司职工王新博(男,48岁,出狱仅十几天离世),淄博齐鲁石化职工李廷鹏(50岁),胜利油田东辛采油厂监测大队职工王明云(女,52岁,出狱刚80多天)。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仅在2000年1月至2004年,淄博市秋谷劳教所非法关押过300多名法轮功学员,这些学员被暴力洗脑、强迫“转化”、不让睡觉、遭殴打、电棍电击等;截至2004年12月底,已有400余名学员被劫持到610洗脑班,被暴力洗脑、精神折磨,肉体摧残;在这段时间,当地有1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9人被迫害致死、3人在迫害中失踪、6人被迫害精神失常。

刘新云在任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据不完全统计,菏泽市至少一人被迫害致死,两人失踪,非法判刑36人、非法劳教26人。

菏泽市鄄城县一棉厂法轮功学员窦素丽,2005年9月27日被鄄城县公安局保大队大队长陈保东、“610”不法人员劫持,10月7日放出时被迫害的全身失去知觉;经多方抢救,成为残废,口不能言,右半身瘫痪。此后,又经受“610”两次骚扰,于2007年5月25日含冤去世。

鄄城县法轮功学员李传玉(40岁左右)2006年遭绑架后,多年生死不明;鄄城县左营乡陈良大队陈良村法轮功学员陈安爱(58岁)2009年被劳教3年、折磨成植物人,出狱后其女儿杳无音信。

法轮功学员孙国栋,62岁,菏泽市曹县工商银行干部,2010年7月19日下午被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国保大队等三十几个警察,拿着铁棍、钢锹、摄像机、探测仪等非法抄家,老伴、女儿、儿子被绑架,几天后孙国栋也被绑架,双手双腿被牢牢固定在“老虎椅”(铁椅子)上达十几个小时。孙国栋被枉判入狱五年;老伴陶萍被非法劳教两年;女儿孙宏茹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儿子孙宏光被保释罚款三万元。

刘新云在山东省济南市任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八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绑架、非法判刑,即济南市杜泽洲、孙玉芝、孙茉青、王洪凤(72岁)等8名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8月14日、15日同时绑架,不久被非法判刑1年-7年;济南法轮功学员李建美(女,1959年生)经历三次非法劳教种种酷刑后,2014年4月14日再被绑架,后遭枉判9年;独臂青年、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曹范镇黄石良村人李健被非法劳教一年半,遭酷刑。

刘新云2014年12月起转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期间(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参与非法监控法轮功学员、异议人士,封锁过滤国际及国内真相信息,控制舆论,诽谤诬陷法轮功。

2018年1月刘新云调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对全省法轮功学员的绑架、送洗脑班黑监狱、非法判刑、监狱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在刘新云2018年1月任职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山西省境内至少有101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42人被非法拘留,31人被非法判刑,51人被骚扰,强制洗脑3人,被迫流离失所2人,迫害致死2人,仍被非法关押面临非法判刑50多人。

法轮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刘新云当初迫害法轮功的“政绩”实际上是其必将偿还的“罪恶簿”。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诸如薄熙来、周永康、苏荣、徐才厚(未审先死)、“610”头子李东生、王立军等中共高官锒铛入狱,也预告了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可耻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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