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3710、李津鹏(Li,Jinpeng),男 ,47岁,北京市海淀区出狱刚刚半年的法轮功学员李津鹏健康状况恶化,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日含冤离世。在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大法以来,李津鹏为向世人讲清真相,数次遭受严重迫害,二次被非法判刑共十一年,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曾出现肝硬化、双目几近失明。
李津鹏,男,大学文化,住在北京海淀区北洼西里16号楼802号,原在北京市文物局工作,后来下海,自己经营一家制冷公司。李津鹏自幼多病,是个“药篓子”;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逐渐康复。
李津鹏心地善良,待人极为宽厚;戴眼镜,斯斯文文的,说话声音不大,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容。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后,他更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年迈的父母极尽孝道;对待公司雇员生活上照顾,工作中帮助指导,被下属视为兄长和老师。在同学中,李津鹏热心助人,敢于担当,同学朋友都称他为大哥。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第一次被非法判刑的李津鹏重获自由,得知消息的同学朋友,从北京开了好几辆车,去茶淀监狱(地处天津界内)门口迎接,场面极为热烈感人。
然而,这样一个人品高尚、富有正义感、事业有成的好人,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人生道路被残酷改变。为了坚持“真、善、忍”信仰和行使公民正当权利,李津鹏多次遭到迫害,家庭、事业、身心受到严重打击——
一九九九年七月,李津鹏为法轮功鸣冤上访,几次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扣押。二零零零年六月,李津鹏在紫竹院公园公开炼功,被非法拘留15天。那次集体炼功,北京工商大学讲师赵昕也在场,赵昕后被海淀公安恶警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北京海淀、丰台两地警察,以“印刷大法资料”为名,将李津鹏非法抓捕,判刑6年。在茶淀监狱,李津鹏是受迫害最重的学员之一。为了迫使他放弃对“真、善、忍”的正信,警察用过各种刑:罚站、剥夺睡眠、电棍电击、群殴等等,有一次恶警指使犯人群殴李津鹏和另一大法弟子,打断了一个一尺长的马扎,李津鹏撞墙倒地,头部大面积瘀血。原本因修炼法轮功而健康的身体受到极度摧残,导致肝硬化、双眼视网膜脱落等,症状非常严重。
二零零六年十月,他刚从监狱回来时,面容苍老。亲朋们看见昔日风华正茂的小伙儿,被折磨得象个“小老头”,无不心酸落泪。回家后,住地派出所六一零”等机构仍以“回访”等借口,对他的正常生活进行骚扰,施加精神压力。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海淀区车道沟南里20号楼8楼公共阳台上,惊现“天要灭中共,退党平安”的条幅,社会反响很大,引起中共恐慌,立即定性为“性质严重、内容违法”的“大案要案”,责成海淀区公安分局和万寿寺派出所“尽快结案,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家住附近的李津鹏落入警方视线,所谓的侦查、取证等,就在先入为主、有罪推定的前提下非法展开了。
在非法关押期间,李津鹏坚决否认了一切指控。绝食抗议当局无理迫害和非法取证,因身体状况恶化,送急救中心;双眼视网膜脱落几近失明,肝腹水,全身浮肿,无法得到有效救治。警方不许家属接见,更不办理取保候审。据海淀看守所与李津鹏同一号的人传出消息说:恶警为了得到他们需要的所谓“证据”,对李津鹏施用了各种迫害手段,生命堪忧……
警方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曾作出对李津鹏非法劳教两年半的决定,并于次日通知执行。在强行移送劳教所时,因其身体状况太差,劳教所拒绝收人。公安恶警、“六一零”恶徒恼羞成怒,改为刑事处理,办案方两次将案卷移送检察院企图起诉,都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在中共“政治任务”的强大压力下,在非法超期关押李津鹏一年零四个月后,又对他枉判五年。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这不仅是流氓无赖的逻辑,更是中共司法黑暗的现实。据李津鹏的辩护律师查证核实,非法加罪李津鹏的(2009)海刑初字第240号判决书和相关案卷,证据牵强,逻辑混乱。期间先后48名警察参与造假,介入人数之多、程序违法之多、造假内容之广、造假水平之低劣,触目惊心!共计有:条幅在现场出现的时间造假;提供勘验的条幅来源造假;提供勘验的条幅两端的木棍来源造假;提交的搜查笔录和扣押清单造假;证人身份造假……;询问笔录程序违法;涉案条幅取证程序违法;提供勘验的程序违法;搜查程序违法,检察院审查起诉违法,审理程序严重违法……(详情请见《明慧网》相关报导)。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加期(延期)/超期关押;非法关押;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罚站;体罚;毒打/殴打;电刑;剥夺睡眠;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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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3-9-6 2: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