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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6)【迫害致死】青海西宁市——魏海明

【明慧资料馆】

魏鹏的父亲魏海明

3746、魏海明(Wei,Haiming),男 ,58岁,青海西宁市法轮功学员魏海明与妻子二零零七年底遭恶警入室绑架,夫妻俩均被非法判刑五年。魏海明出狱后精神不振,于二零一三年七月离世。

魏海明是私营企业业主,在房屋建筑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一九九七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经过短时间修炼,严重哮喘病消失了,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身心受益。二零零三年,在西宁市公安局及国安的迫害下,被迫停止营业。

魏海明妻子赵宗华是西宁市朝阳小学的一位退休教师,在职期间曾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然而深得学生及家长们爱戴的她,却遭到学校在中共压力下的迫害,被停止授课,降低级别和工资,并被分配从事打扫厕所的体力劳动。二零零八年二月开始,学校更公然停发她的工资。

二零零七年四月为了向世人讲明真相,魏海明在外散发真相资料,被中共恶警盯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青海省大通县刑警大队队长张兴农带领一帮恶警闯入家中抄家,把魏海明、赵宗华夫妇从家中绑架到公安局,一直被非法关押,并酷刑折磨。魏海明在看守所两次绝食,瘦得皮包骨头。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大通县法院对魏海明夫妻二人进行非法庭审,无宣判结果。二零零八年七月,大通县法院暗地里再次非法开庭,对二人进行秘密判决,非法判刑五年。中共法院明显因惧怕非法庭审的行为被曝光,判决时不但没有通知家人,就连家人聘请的律师也未告知。事后律师对家人说:“大通县法院并没有按法律程序办。”魏海明、赵宗华夫妇的家人质问法院为什么不通知时,法院人员一副强盗嘴脸,竟说:“凭什么要通知你们!”

魏海明被劫持至青海省门源监狱迫害;赵宗华被劫持到青海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中共当局还抢劫了魏海明的价值二十二万元的桑塔纳轿车一辆、复印机一台、现金、手机、大法书籍资料等私人物品。

在监狱里,魏海明曾拒绝穿囚服而遭受严重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出狱后精神不振,二零一三年七月在家中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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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通县看守所
西宁市公安局 地址:西宁市公安局一处地址:南大街13号,邮编810000电话:0971-8263286 0971-8248906,0971-6155097,0971-6155783局长:张谦(兼西宁市副市长)国保支队长:韩玉清国保副大队长:姚宏义,电话:0971-8247576国保支队警察:陈中文,电话:0971-8247576
大通县法院
门源监狱(浩门监狱) 地址: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浩门农场,邮编810301副监狱长朱维民13909702698宅0970-8616698 办0970-8616180。其他人员:0970-8616235、13997083507、18697100716、13897236082、18697296260、13997484507、15500773868、15695389472、13389716561、13389717223、13997165374、13897238130、13389717073

更新日期: 2019/6/7 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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