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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迫害致死】云南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

【明慧资料馆】

孔庆黄(Kong,Qinghuang),男 ,33岁,彝族,云南建水人,云南大学经济系大学本科生,经济师,国家公务员,任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五年多。他于1997年8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他严于律己,平易近人,按师父教诲严格要求自己,他认为“没有法轮大法就没有自己,是大法开创了宇宙及众生,自己所有的一切都是师父给予的,一个健康的体魄,一颗纯净向善的心,明白自己不能再做自我毁灭的事,按师父的法严守心性,时时把自己当作炼功人。”自7.20之后,他一直坚修大法,随时准备用鲜血和生命去卫护大法。

二零零零年四月七日,在四十多名全镇人民代表大会结束时,孔庆黄主持完全镇计生工作会议后,向不明真相的人们弘法,谈自己炼功的心得体会,炼功后身体不再有病,一身轻,自己的道德观、人生观、世界观有大转变,明白自己不能再如常人般随波逐流。从学法中,提高心性,抵制社会腐败的不正之风–走后门,收红包,谋回扣,吃喝玩乐等。告诉大家,法轮功带给人们的不仅是健康的体魄,更重要的是炼法轮功使人民道德回升,每个人都严守心性,自觉地做一个好人,凡事都要考虑别人,做事要向内心去找……等。这些都是李洪志师父在大法中所讲的,他教人向善,返本归真。孔庆黄告诉人们法轮功是佛法,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孔还谈了目前新闻媒体对大法和师父的一切报导是无中生有,在造谣,告诉人们师父是慈悲的,是普渡众生。希望善良的人们能正确看待这一切。

在会上他完全是用善的一面来告诉人们。但随之而来就是对他的软禁,做思想转化工作,并抄了家,抄走师父的书、相片、录相带、录音带。四月九日非法被关押在看守所,撒销副镇长职位。

四月中旬,孔庆黄的父亲听说儿子被关,当天就气绝身亡。不明真相的人们大骂孔庆黄,说他六亲不认,说他麻木不仁,并开始骂大法、骂师父、骂炼功人。当孔庆黄在看守所听到妻子说这一切时,他因在法上的一时迷惑,于五月初写了保证“不练功”并于五月九日回单位上班,送报纸,打杂活。面对单位的工作变动他坦然面对,微笑处之。

六月九日,孔庆黄去北京上访。其妻原来不炼功,在孔庆黄再次上访前夕,在他的影响下,妻子王伽月开始明白自己应该修炼法轮大法,再不修就永远错过了,并支持丈夫上访。孔庆黄走后,王伽月被严控在家,强迫接受洗脑,六月二十三日王伽月在上访途中被抓,关押在看守所,就在这几天,也有十位建水县功友因上访或修大法被关。

六月二十八日,孔庆黄回家后被抓,关押在看守所,政府严格控制隔离炼功人,不准我们讲话、见面。孔庆黄被抓后,一直绝食,希望政府能明白,法轮功不是邪教,他愿用生命来护法。绝食十多天,看守所强行灌食,以后隔四、五天灌一次食。到八月初,看守所不再灌食,而是带他强行打针输液,五、六天打一次。大概八月二十五日,强迫他入院治疗,医院不知何故每天都要抽孔庆黄的血一至两筒化验,孔庆黄身体迅速垮下来,相当虚弱,到九月一日,孔庆黄同意吃东西,九月二日处于昏迷状态,9月3日晚9时去世。次日(九月二日),昆明派专家会诊,发现他皮肤发黄,不知何故,还误以为是中什么毒。其实是近一个月不断地被大量抽血所致。

在孔庆黄生命危险期间,地方政府口口声声说什么“仁至义尽”,打着“人道主义”的幌子。可实际上家属向县委领导请求把孔庆黄释放回家,他就会吃饭,就能挽留他的生命时,他们却满口拒绝:“不行”。在他生命的尽头,因其妻王伽月也炼功,被扣押在强制洗脑班,不准见面,直到弥留之际才给看了两分钟。这就是他们所谓的“人道主义”。孔庆黄绝食六十多天,身体缺乏能量,应补充能量,而医院却每天都在大量抽他维持生命的鲜血,(每天一至两筒,每筒大约5CC或10CC)不知是他们不懂医疗常识,还是受什么人指使,把孔庆黄当作实验品来实验。他们不把人当人看,采用法西斯的手段将其迫害致死,还说什么为他治病花了多少钱。

事后,作为妻子的王伽月曾向有关领导提出,要求解释为何每天要大量抽孔庆黄的血化验,他们避而不答,也有人向医院一位副书记问及此事,他说“不知道”。

孔庆黄被迫害致死后,他们却陷害说孔是“痴迷法轮功,触犯法律法规,愚迷不悟、顽固不化,自绝于人民”。这不由让人想起文革时的“红色恐怖”。在21世纪的今天,江泽民口口声称要依法治国,可是法律何在!?是谁在践踏宪法。作为被迫害致死孔庆黄的妻子,王伽月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们关注发生在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幕幕暴行,共同制止邪恶的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

孔庆黄的妻子王伽月于二零零一年被劳教,并承受严重迫害。

李自恒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二零零一年十月在任建水临安镇党委书记期间,无视副镇长孔庆黄修炼大法后不贪、不占,兢兢业业努力工的实况,亲自参与迫害孔庆黄致死,后又多次上电视说孔庆黄是因为炼大法自杀而死,迷惑了众多世人。

田金堂在任建水县县长期间,对孔庆黄被迫害致死一案负有一定责任。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看守所前所长冯健,是迫害法轮功学员孔庆黄致死的罪魁祸首。

恶警冯健,中共邪党成员。于二零零零年六月起任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看守所所长职务。在职期间,积极配合恶党,亲自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孔庆黄、杨芳、刘文、王凤琼、江润玲、杨鸾英、朱德超、王伽月、曾继禹等,其中法轮功学员孔庆黄被迫害致死。

红河州“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王爱国主要罪行:在任红河州“六一零”头目期间,紧跟邪党,红河州“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王爱国指挥、布置、纵容各市县“六一零”办公室迫害大法及法轮功学员,期间共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三、四十人,直接导致孔庆黄在建水县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抄家;调换工作、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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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个旧大屯看守所(州看守所):电话:0873-5905436,0873-5905438
建水看守所:0873-7612453
云南省红河州看守所 邮编6610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建水县看守所
开远铁路公安局
红河日报社 红河州《红河日报》社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兴业路,区号:0873–,邮编:661100.办公电话:办公室0873─3646867(传真)总编室0873─3646763时政部0873─3646780经济部0873─3737595网站0873─3737594社会部、专题部、文艺部0873─3652169营销部0873─3646337广告部0873─3646765发行热线0873─3646769新闻热线0873─3646770手机资讯部0873─3737584网址:http://www.hh.cn电子邮箱:hhrbs@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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